「顏董代收代付總表」成鐵證 顏寬恒涉貪二審判刑8年4個月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顏董代收代付表」成鐵證 顏寬恒二審仍判8年4月 | 社會 | 中央社 CNA顏寬恒貪污案二審仍判8年4月 審判長罕見當庭諭知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台中地檢署起訴指控台中市第二選區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涉嫌詐領助理費、假買賣沙鹿莊園豪宅、莊園豪宅竊佔國有地,高院今天宣布二審維持原判,顏寬恒共被判刑8年4個月,高院公布判決新聞,指出由林進福(顏寬恒公費助理)妻黃玉萍提供『顏董代收代付總表』,載明顏寬恒收入或私人花費等帳務,與立法院核撥之公費助理費用經對照結算金額全然吻合相符,成為涉貪鐵證。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11日)二審宣判,台中地檢署與顏寬恒等人的上訴全部駁回,二審審判長郭瑞祥並罕見當庭諭知顏寬恒與被告林進福,限制出海出境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