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想結婚的旅人,婚後的每一筆開銷都一定要留下記錄,轉帳尤佳(必須在備註欄寫清楚用途),紙本單據拍照、掃描成電子檔同時存隨身碟與雲端除此之外還要有記帳本,夫妻二人辦一個共同帳戶,依照雙方薪水多寡每個月存進固定比例的金額,用於購買全家都用得到的日用品/水電網路費等與支付小孩的一切開銷丈夫當年結婚高攀了妻子,由於丈夫沒啥存款,所以雖然房貸雙方一起付,但裝修/傢俱/小孩保母費+讀書的生活費幾乎全由娘家和妻子付。後來娘家家道中落,妻子的父母生病需要照顧,丈夫認為妻子身上已經沒有可榨的油水了,遂提出離婚並主張過往的房屋裝修費和保母費都是他付的,所以他要多分財產 而妻子因為對丈夫從來信任有加,從未想過多年後會遇到這種事,所以當初裝修房屋的單據沒有留存下來,無法確切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