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東貴自民國109年9月28日起迄111年6月29日止擔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南投派出所巡佐自111年6月30日起迄111年9月29日止擔任南投分局名間分駐所巡佐兼副所長係公務員。劉東貴因處理交通事故而認識袁幼青2人間有感情上之曖昧關係,劉東貴貪污為圖使袁幼青經營之香閣里拉生活館容留女子性交易一事免遭查緝裁罰而獲得不法利益,竟於任職南投分局南投派出所巡佐期間,明知香閣里拉生活館位於南投派出所轄區內屬於其職務上主管監督之範圍,仍於111年4月間透過LINE傳送南投分局預定執行臨檢或擴大臨檢之消息共3次予袁幼青。劉東貴調任南投分局名間分駐所巡佐兼副所長後,香閣里拉生活館雖不在名間分駐所轄區內,非屬其職務上主管監督之範圍,仍於111年7月至9月間透過LINE傳送南投分局預定執行擴大臨檢之消息共8次予袁幼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