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資局水下文化資產科長蕭銘彬向業者索賄以施壓離岸風電開發商,使業者承包水下文資報告,另洩漏標案內容;一、二審依收賄罪判刑3年8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民國105年11月間,蕭男主動向業者索賄,並提議由他出面施壓離岸風力發電開發商,使業者得以承包「水下文化資產初步調查報告」,前後共計收賄新台幣172萬元。同時間蕭男辦理水下無人遙控載具及其他相關設備採購案時,涉嫌提前洩漏招標內容,協助業者非法圍標,並從中收賄585萬元。108年間,蕭男擔任文化資產局秘書室事務科科長期間,在辦理雲端火警預警系統採購案中,以文資局逢年過節負擔大為由,向業者索賄100萬前文資局科長蕭銘彬收賄施壓綠電 判3年8月定讞 | 社會 | 中央社 C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