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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hum Li
#情理法 #竊盜 #微罪不舉#生活困境 #社會底層當發生在自己生命周圍真的能以情理法看待?改成告訴乃論的竊盜難道被害人就能追討損失?有些商家對於1元商品也認定竊盜行為需要送警察局;事情發生了,真的願意以情理法的優先順序看待嗎?自由廣場》輕微竊盜罪應改告訴乃論 - 自由評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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