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思
花蓮縣副縣長的經歷還真是......現任花蓮縣副縣長顏新章於任職該縣消防局局長、該府秘書長期間,多次利用上班時間,於辦公處所從事仲介農地買賣...於辦公處所替花蓮縣前縣長傅崐萁家族成立之榮亮公司從事仲介農地買賣,並協助支付部分農地價款,且於上班時間不假外出至銀行存款。另嘗試爭取仲介授權,由其介紹其他買家購買遊憩用地等與本身業務無關之行為,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對了,消防出身的他,坐看堰塞湖導致光復鄉受災,傅崑萁說要國賠?找正副縣長賠吧,反正你們榮亮公司在中國有400億,賠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