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雖然最近都在看大手的書,但閒暇時也多少寫點下一部故事的大綱 卡,超卡雖想著手百合相知相惜的故事,但無法對人類興發"愛"這種情感的我,還真不知道該怎麼讓有點互相討厭的雙方➡️不再反感➡️發展友情➡️悸動➡️愛情➡️一世的承諾,又不是在演傲慢與偏見。似乎該放棄愛情類的故事,回歸老本行玄幻。但轉念一想,不對啊。 我這麻瓜感受不到任何異界的活動,不會通靈和驅鬼,難道就不能寫玄幻嗎?這世界還沒完整發展出賽博格和腦機技術,難道就不能在筆下建構出這個世界觀嗎?黃春明也沒當過妓女,還不是寫出《看海的日子》?算了,管他的,想寫就寫。 小說是組織文字的魔法,魔法是想像的世界,無法想像的事情無法形成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