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苓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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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昌,請不要竄改歷史!」
昨天,十四位太陽花運動發起人及參與者,一起召開記者會,「呼籲堅持太陽花精神 反對重啟服貿貨貿」,強調太陽花運動的初衷,就是反對「兩岸經濟一體化」。
就來重建當年事件歷史,大家一起來比記憶力(跟羞恥心)吧!
叫黃國昌不要竄改歷史的,是昨天記者會其中一位,賴中強律師回應當年戰友黃國昌。
中強律師從大學時期就開始投入公民社會運動,他是高黃國昌一屆的台大法律系學長,兩人也是前後期的學生會會長。過去十年的社會運動,中強每場戰役幾乎無役不與。
~龜苓膏~
但是,跟黃國昌不同的是,中強從不搶風頭、也從不搶功,總是默默的做他可以努力的事,沒有掌聲沒有鎂光燈也在做,根本「台灣水牛」。
在2015年底,我們反中資入股台灣IC設計那場記者會,中強律師也出席了。
當年,社運圈我第一個找他(不是找黃國昌XD)。
我跟中強先說了一個內幕故事,中資要入侵台灣的IC設計,我們要想辦法擋下來,我問「現在該做什麼?」
當下毫無頭緒,我們只想到先連署、找人開記者會,但我永遠記得中強當時態度堅決的神情說:
「所有能做的事都要做!」
~龜苓膏~
這是昨天中強律師在記者會後,回應黃國昌的發文:
黃國昌你忘了「退回服貿協議」訴求?
昨天我們十四個太陽花運動發起人及參與者舉行「堅持太陽花精神,反對重啟服貿貨貿」記者會,大家批評你投身主張重啟服貿貨貿的民眾黨是背叛運動,你回應說「太陽花運動最終具體訴求是《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民進黨當初做出莊嚴承諾,但如今條例在哪裡?真正背叛太陽花精神是背棄承諾的民進黨」
~龜苓膏~
國昌,請不要竄改歷史。太陽花運動四大訴求是:「退回服貿協議」、「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先立法再審查」、「召開公民憲政會議」,到410退場聲明還是列這四大訴求。怎麼被你講得只剩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那其他三項呢?退回服貿協議呢?
你認為你一個人就可以改當年運動的四大訴求嗎?這可是聯席會議通過、三十一人代表會議確認的決議,這可是白紙黑字新聞稿發給全國媒體,這可是數十萬人參與的運動。
這種風格,還真像當年你一個人背著運動決策會議,密會馬英九的總統府副秘書長蕭旭岑。
~龜苓膏~
讓我再講一遍:
太陽花運動的初衷就是反對「兩岸經濟一體化」,要維持台灣不受中國控制的經濟自主性與政治自主性,這從2013年6月21日服貿協議簽訂下午,我們幾個反服貿團體舉行的記者會新聞稿,就可以看到。這個想法,當年的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把他簡化為「退回服貿」四個字的素樸口號,時間應該是2013年暑假。
至於《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則是服貿公聽會舉行到2013年年底,馬政府風聲要強行通過服貿協議。為了增加反服貿運動的防衛縱深,我在當年底凱道集會提出「立法破黑箱」的訴求,要求立法院先完成四大立法,再來審查服貿協議。四大立法包括:《經貿自由化衝擊影響評估與救濟法》、《兩岸協議簽訂與監督條例》、《中資來台投資條例》與「就業安全法制」。
~龜苓膏~
國昌,你問《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如今何在?
昨天記者會我已經說了:太陽花運動所倡議的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其中政治性談判規範 ,立法院已經在2019年完成《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三的立法,建立「主權國家地位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毀棄或變更,不得作為政治議題談判及協議之項目」與 「其他政治議題談判比照修憲民主程序」等規範。
~龜苓膏~
至於非政治性談判部分,長遠而言,有制定《非政治性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之必要,但現階段,因為中國不願意取消強加於經濟性、事務性協商的政治前提,造成談判無法進行,也就暫時無立法的必要。因為,只要中國不取消經濟性、事務性協商的政治前提,任何以「一個中國原則」為前提的談判,都是政治談判,都應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三的規範。
♫ beagle2001 ♪
不搶功不出風頭,卻往往被想紅的假貨挾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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