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an
每日一文(續昨) → 至於毒蛇、猛獸,以及毒蟲之類,是牠們過去世的業力使然,牠們傷人,不出於預謀,雖有惡行,沒有惡心,所以,並不算造殺業,應受到人類的同情和保護。(摘自 05-03 《學佛群疑》→殺生的定義和範圍是什麼?(2/2))原噗~
禪 心 [ctang]
:-)
ctan
續上~ 05-03 《學佛群疑》→殺生的定義和範圍是什麼?(2/2)~ 以今天人類的社會而言,不僅可以防治受其傷害,也可以劃出特定的空間範圍,令其生存,或做到限制牠們的繁殖,不令其成為人類的災害。此所謂宜用防治法,不宜用殲滅法,不僅培養了人類的仁慈心,也對大自然的生態盡了維護的責任。:-)
ctan
續上~ 一般初學佛的人,對眾生的定義不明,而且現在更有人說,植物也有生命,植物也有感情,若說不殺生,應該既不殺動物,也不殺植物。其實生命有它的層次,植物是無情眾生,動物是有情眾生。所謂眾生,可分作三級,高級的為人類,具有三個條件︰1.有活的細胞,2.有神經的反應,3.有思想及記憶。:-)
ctan
續上~ 低級的為植物,只有活的細胞,沒有神經和記憶,雖有生死的反應,沒有苦樂的感覺,更沒有思想及記憶,所以叫作無情。中級的是動物,只有少數如狗、猴子、馬、象等高等動物有若干的記憶力,但沒有思想力。:-)
ctan
續上~ 至於下等動物除了神經的本能反應,沒有記憶和思想,然其既有神經就有痛苦,就會怕死。所以蟲蟻都會自然地知道逃避死亡的危險,植物則不然。因此,殺生的界定,就是能夠知生怕死的動物而不及於植物。:-)
ctan
續上~ 佛戒比丘不可砍伐草木,是因低級的鬼神,依草附木,以草木為庇護,為了慈悲鬼神,不使鬼神生瞋,故不去破壞其居處,並非為了草木不可殺的理由。微生物如細菌,從生物學上看,它是介於植物與動物之間的生物,既沒有神經更沒有記憶和思想,不屬於有情眾生,可以說是活動的植物,所以,殺菌不是殺生。:-)
ctan
續上~ 關於水中的微生物,除了細菌之外,尚有比較高等的生物,牠們雖也沒有神經,但已可以算在動物之列,因此,佛世的比丘,用水需要通過濾水囊的過濾,把比較大的微小眾生濾出,比較小的就不管了。這是基於慈悲的觀點,不忍目見生物而不救度。如果肉眼不能見,或雖見而不能分辨是有情或無情眾生,那就理會不到了。:-)
ctan
續上~ 佛教主張不殺生,主旨在於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眾生都有生存的權利和自由,我們自己怕受傷害、畏懼死亡,眾生無不皆然。眾生的類別雖有高低不同,但眾生的生命絕沒有貴賤、尊卑之分,如果人人發揚這種平等、慈悲的精神,我們的世界一定是和諧、和平、互助、互敬、互愛、融洽無間,將沒有一人會受到故意的傷害。雖然佛經中說,殺生有果報,殺人償命,吃牠半斤,還牠八兩,....:-)
ctan
續上~ ...這是說明了因果不爽的事實。但是我們不必把不殺生的著眼點擺在害怕受報的觀點上,果報是有的,但也並非絕對不可以改變的;養成慈悲心,才是不殺生的重點,也是佛菩薩化世的精神。心得:軸心(淨、敬、應)如實,業果不妄,走過留痕,慣久成習,內外時空,當下俱足,念-今心,當下心,心不同,慧不同,鍛練心,簡、淨、輕、明,含微、攝廣,慧生活;戒定依持,不妄如實,慚懺常省,步步踏實,感恩惜福,護念觀照,心慧慎行,善己利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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