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那個找人噗(不是原噗)真的想問到底是什麼噁心心態
就算是樂子人或酸民通常也是直接嘴原噗或針對事情另開戰場吧,那種我還比較好理解
這種正經八百把方法打出來我是真的無法理解只覺得噁心至極,一種反社會精神病的感覺
(為保護原噗這噗不要提到任何原噗的內容,會刪,不知道的就滑過)
wizard8454
就反社會
wizard8454
大概他還覺得自己很棒棒
garlic4218
就單純想噁心人還覺得自己很棒很對
raisin1933
真的是噁心,已檢舉
hawk7596
沒跟到 好奇
mint8918
我會覺得那噗主跟我朋友有87%像,都是某領域小懂一些(但有沒有真的懂見仁見智)就開始在自己版上高談闊論,然後陰陽怪氣地暗指其他人不懂、自己才是渾水中的清醒蓮花
但旁人看就覺得很好笑XDDDD
melon131
mint8918: 怎麼聽起來很像還沒發育完全
mint8918
melon131: 我朋友的話,我會覺得他的確很像小朋友(委婉
raisin1933
很想要別人關注的類型吧
butter8802
查戶籍就是本來就要自己除戶遷出,這很基本,提告說真的可以請律師從頭到尾不出面,而且也要看有沒有東西可以告,原告你要繳裁判費的捏
melon131
guava9181: 感覺最多也只能去詢問是否能減輕扶養父母的義務
有看到這點「精神上其他的不法侵害行為」不知道能不能就是了
畢竟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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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連結沒直接搜到噗的關鍵詞的場外還可以有人轉過去
看來噁心人不只一個
bear5975
被噁心到
沒想到忙完回來還在燒而且他居然還截圖原噗到底什麼意思
炸噗就是不想要留檔害人,結果還來貼備份是巴不得別人早點被抓回去當奴工是不是
butter8802
法律不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啦ˊˋ 法律就只是個規範跟道德無關,怕被告遺棄首先你父母無工作能力無財產,每個月匯個1千就不成立了
戶籍遷到區公所或是無相關的地方(查一下會有不多提)
裁判費輕歸輕,以原就被就看跑多遠嚕
melon131
butter8802: 啊 我自己是認同這句話的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耶林內克
法律對違反義務性道德的人做懲罰 如殺人等
但沒有違反的人也僅是完成了基本 並不代表是個有道德的人
不過它確實只是一種維繫社會的規範
butter8802
melon131: 不代表是個有道德的人,也不代表不是,因為就是沒有關係啊
正是這句話會某些人人覺得有遵守就是已經有達到道德規範所以法律沒講的都可以做,法律又沒說不行,所以我不認同(離題了)
melon131
butter8802: 通常這種情況表示對方並沒有理解這句話的涵義
這時候我也不會跟對方理論了 直接講他就是缺德
walnut6205
那噗主很認真在給建議...超可怕...不知道什麼心態,超噁心
pig152
那個噗主一定是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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