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URE
@ALLURE807
Fri, Dec 29, 2023 11:49 PM
Fri, Dec 29, 2023 11:50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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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前學生會長呼籲柯文哲莫再為選舉消費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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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奕柔非常清楚、簡單的,將管中閔當初遴選校長幾個重大問題癥結點一一列出:
1.獨董爭議
2.台哥大兼職爭議
3.遴選委員未利益迴避
4.論文案
5.未召開委員會,僅以email請遴選委員回應是否同意聘任校長
6.違法配票單
非常優秀,不像某人寫了一大本書試圖帶風向(悲哀的是還賣得挺好)
ALLURE
@ALLURE807
Sat, Dec 30, 2023 12:34 AM
留言區的配票單,上面有五名進入第一階段投票的人選縮寫:
中研院副院長周美吟、
臺大文學院前院長陳弱水、
臺大電資學院院長陳銘憲、
臺大行政副校長張慶瑞、
臺大財金系教授管中閔。
2018/1/5投票選出管中閔後,遴選委員會尚未解散,即在1/9爆出遴選委員會蔡明興委員(台哥大副董事長),未揭露、亦未利益迴避,投票給管中閔(時任台哥大獨董),管中閔在1/12辭去獨董職位。
台哥大在2017年6月通過管中閔擔任獨董案,但台大9月才核准。另外,管中閔在台哥大的
審計委員會和薪酬委員會都有職位
,但管在8月就已經在台哥大行使職權召開會議。
當各方爭論現實面無法先行揭露獨董名單,現行法規制度是否有招致教授兼職違法之時,管一直沒有對“何以在審計和薪酬委員會先行職權”一事進行說明。
ALLURE
@ALLURE807
Sat, Dec 30, 2023 1:04 AM
蔡明興(台哥大副董)則在2018/1/31的遴選委員會會議上迴避問題,最後解除遴選委員職位。
在監察院2019年1月提出的報告中,管中閔任職台大教授期間,曾於政治大學、中央大學、勇源基金會、國泰金等機構兼職,卻未申報台大核准。透過匿名方式「常態性」為壹週刊撰寫社論,獲取年約新臺幣65萬元之兼職報酬。
這個部分有一個案外案:2019/7/2,監察院召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管中閔彈劾案,該合議庭的委員長兼審判長為石木欽。
石木欽在2017/12/20自高等法院院長退休後,接任監察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直到2020/9/16辭職。但約從2019年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的證據不斷湧出。
石木欽遭改判撤職確定 監院:贏得人民對司法信賴 | 政治 | 中央社 CNA
ALLURE
@ALLURE807
Sat, Dec 30, 2023 1:20 AM
懲戒法院(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改制)在2022/11/4做出撤職石木欽,並減少退休退養金60%的判決。
至於管中閔案,委員會在2019/9/2判處管中閔申誡。
再回到管中閔爭議:2018/3/16,傳出管中閔在中國大陸的數間大學違法兼職,學校網頁上將管中閔列為兼職或客座教授。(當時噗浪上也有很多討論跟截圖)
後來這些學校都改口或澄清說管中閔只是去演講或參加會議,未支酬,並將管中閔的名字從網頁上去除。
2018/1/25,立委張廖萬堅爆料,臺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涉嫌抄襲論文。隔日,臺大對此迅速發佈聲明表示,此論文並非已經完成之正式論文,非屬臺大「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之規範或處理對象,故決議不予立案調查
台大2018/3/24召開的臨時校務會議,將學倫會的成員推上第一線,詳述為何不處理管案
ALLURE
@ALLURE807
Sat, Dec 30, 2023 1:34 AM
但日後,我們可以看到管中閔親自站到蘇宏達身邊,對林智堅案做出什麼樣的指控
管中閔抄襲案爆與林智堅案超像 網:2案並列台大校史 | 社會 | Newtalk新聞
管中閔論文爆抄襲 台大學倫會列7大理由不立案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總之3/24這天的校務會議非常精彩,人事室脫口說出近2年有37名教授兼職,在學校流程簽辦上,有95%的同意書都採追認。
台大習慣偷跑?人事室證教授兼職9成5申請皆追認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當天關於管中閔的提案遭到全數擱置
台大校務會議秀下限?管中閔有關提案全數擱置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ALLURE
@ALLURE807
Sun, Dec 31, 2023 2:06 PM
陳方隅也針對國柯兩黨消費管中閔參選台大校長爭議發文:
我只擷取一小段,其餘有興趣請到他的臉書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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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看到書名,我只覺得台大根本無脊椎軟骨動物,稱什麼脊樑~(撇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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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獨董爭議
2.台哥大兼職爭議
3.遴選委員未利益迴避
4.論文案
5.未召開委員會,僅以email請遴選委員回應是否同意聘任校長
6.違法配票單
非常優秀,不像某人寫了一大本書試圖帶風向(悲哀的是還賣得挺好)
中研院副院長周美吟、
臺大文學院前院長陳弱水、
臺大電資學院院長陳銘憲、
臺大行政副校長張慶瑞、
臺大財金系教授管中閔。
2018/1/5投票選出管中閔後,遴選委員會尚未解散,即在1/9爆出遴選委員會蔡明興委員(台哥大副董事長),未揭露、亦未利益迴避,投票給管中閔(時任台哥大獨董),管中閔在1/12辭去獨董職位。
台哥大在2017年6月通過管中閔擔任獨董案,但台大9月才核准。另外,管中閔在台哥大的審計委員會和薪酬委員會都有職位,但管在8月就已經在台哥大行使職權召開會議。
當各方爭論現實面無法先行揭露獨董名單,現行法規制度是否有招致教授兼職違法之時,管一直沒有對“何以在審計和薪酬委員會先行職權”一事進行說明。
在監察院2019年1月提出的報告中,管中閔任職台大教授期間,曾於政治大學、中央大學、勇源基金會、國泰金等機構兼職,卻未申報台大核准。透過匿名方式「常態性」為壹週刊撰寫社論,獲取年約新臺幣65萬元之兼職報酬。
這個部分有一個案外案:2019/7/2,監察院召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管中閔彈劾案,該合議庭的委員長兼審判長為石木欽。
石木欽在2017/12/20自高等法院院長退休後,接任監察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直到2020/9/16辭職。但約從2019年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的證據不斷湧出。
至於管中閔案,委員會在2019/9/2判處管中閔申誡。
再回到管中閔爭議:2018/3/16,傳出管中閔在中國大陸的數間大學違法兼職,學校網頁上將管中閔列為兼職或客座教授。(當時噗浪上也有很多討論跟截圖)
後來這些學校都改口或澄清說管中閔只是去演講或參加會議,未支酬,並將管中閔的名字從網頁上去除。
2018/1/25,立委張廖萬堅爆料,臺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涉嫌抄襲論文。隔日,臺大對此迅速發佈聲明表示,此論文並非已經完成之正式論文,非屬臺大「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之規範或處理對象,故決議不予立案調查
台大2018/3/24召開的臨時校務會議,將學倫會的成員推上第一線,詳述為何不處理管案
我只擷取一小段,其餘有興趣請到他的臉書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