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太多說老師不能搜書包的噗所以補充一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如下: 二十八、為維護學生之身體自主權與人格發展權,除法律有明文規定,或有相當理由及證據足以認為特定學生涉嫌犯罪或攜帶第三十點第一項及第二項各款所列之違禁物品,或為了避免緊急危害者外,學校不得搜查學生身體及其隨身攜帶之私人物品(如書包、手提包等)。 學校進行前項搜查時,應全程錄影。 所以不是沒有規定啦,我知道現在噗浪瀰漫一股老師啥都不能幹的憤慨風氣,然後無限上崗到法律層級,然而事實是老師確實有法源根據搜查,只是無法如大家所想的把搜查用在應該被搜查的對象上,這是個問題但不是因為無法可管(而是老師敢不敢搜查89),法律確實有很多漏洞但我看到某些人嚷嚷著沒有法律的主張時,他們的「沒有法律」其實是他們根本不會google w
二十八、為維護學生之身體自主權與人格發展權,除法律有明文規定,或有相當理由及證據足以認為特定學生涉嫌犯罪或攜帶第三十點第一項及第二項各款所列之違禁物品,或為了避免緊急危害者外,學校不得搜查學生身體及其隨身攜帶之私人物品(如書包、手提包等)。
學校進行前項搜查時,應全程錄影。
所以不是沒有規定啦,我知道現在噗浪瀰漫一股老師啥都不能幹的憤慨風氣,然後無限上崗到法律層級,然而事實是老師確實有法源根據搜查,只是無法如大家所想的把搜查用在應該被搜查的對象上,這是個問題但不是因為無法可管(而是老師敢不敢搜查89),法律確實有很多漏洞但我看到某些人嚷嚷著沒有法律的主張時,他們的「沒有法律」其實是他們根本不會google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