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特▶
台灣為何成「行人地獄」?原罪是讓駕駛「慢不下來」的道路設計 - 未來城市@天下 - 進步城市的新想像
我之前去了荷蘭一趟回來,感受最深刻的是:台灣需要的是從根本觀念上的改變
台灣很多公共設施會很得意地標榜「視/身障者友善」、「單車友善」、「行人友善」,但偏激一點來解釋,其隱含的概念就是:不好意思,我原先並不把你當使用者。
當我們認為做這些事在做加分題,做出來就好棒棒值得誇耀的時候,或許我們應該回過頭來想一下:這些難道不應該包含在基本分裡嗎?
山特▶
我很認同這篇投稿中的一句話:原罪是道路設計
在荷蘭開車為什麼輕鬆?因為你開車的時候不用注意太多。你可以左轉的時候,你不用擔心對向來車,你不用擔心右側來車,你不用擔心有行人衝出來,你要擔心的只有:我不可以開到對向車道去。
夠簡單吧?
山特▶
當我們在檢討交通法規應該怎麼制定,用法規逼人民守法,進而減少肇事率的時候,其實都還在「治標」
山特▶
> 正確的道路設計,應使駕駛「直覺」感到需減速行駛——而非讓路型與視線環境開闊有如高速公路,卻限制只能開時速50公里,這會導致超速違規層出不窮,防不勝防。

這件事我深有所感。
我去彰化高鐵的路上有一條橋,我每次只要開上去都會不自覺超速,甚至在不看儀表板的情況下我會不小心開到 100 以上——順帶一提,速限是 50。
因為在那條橋上的感覺太像高速公路了,高架,筆直,沒什麼車,距離長。認真開著 50 還會被後車閃遠燈。
山特▶
撇除交通,我覺得很多公共設施也需要這種觀念的重塑,比如說博物館。
博物館的解說牌為什麼總是這麼高?他的客群不包含小孩、長者跟輪椅使用者嗎?
我去歐洲時沒怎麼逛博物館,但我之前聽身障者分享過,歐洲的博物館,大多解說牌都是輪椅友善的,我覺得這也是一種根本思維的不同:你在設計時,認不認為這些人是你的客群?
如果你打從心底就覺得這些人是你的 TA(目標客群),那你不會到了想做「加分題」的時候才想著要把解說牌壓低。
山特▶
還有人行道路也是。
台灣絕大多數的人行道(或者沒有人行道的路邊)對身障與視障者都很不友善,充滿了階梯、雜物與停放的車輛。
我覺得現在台灣有在慢慢改變,我注意到台北很多路口跟騎樓都開始平緩化(但不排除原先是為了單車行駛),新竹市很多改建的人行道也都採用緩坡設計,並且會在路口加上導盲磚,這或許是一種變好的象徵。
山特▶
說得很憤世嫉俗,但我知道這其實不可避免,也很難改變。
就像我身為前端工程師,我心底其實也經常很厭煩做 a11y(讓各種族群皆能順利使用網站的架設理念),忙碌的時候也會心中 murmur「我們一定要為這些使用者著想嗎?」
就像我上面說的,我還是把 a11y 當作加分題,而非基本分。
山特▶
但話又說回來,我會做得這麼痛苦,主要還是我們根本的框架要支援 a11y 很麻煩就是了,就像開頭說的:這個道路設計讓人們容易犯錯,我們的框架設計也讓開發者很難支援 a11y。
現代的一些套件其實都讓 a11y 變得很容易,就像荷蘭的道路設計讓守法變得很容易……
山特▶
扯遠了。
總之逼逼了很多,雖然我還有更多想逼,但先打住(。
山特▶
再補充個例子
什麼叫「天然地把輪椅使用者當作目標客群去做設計」?
舉個例來說,一個設施在設計的時候,在廁所的部份一定會想到要建男廁與女廁,這就是「天然地把男性與女性都當作目標客群去做設計」,甚至這對很多人來說就是同一個客群,而這個客群裡面有著生理男與生理女的多樣性。
到了最近,這個多樣性也開始逐漸擴展:要包含性別友善,要包含無障礙廁所。
我們應該要達到的就是,讓這個多樣性更多樣一點,更擴展一點:多樣要包含身障、視障等等族群,擴展要擴展到除了廁所以外的設施。
山特▶
說來很好笑,為什麼博物館裡會有無障礙廁所,但解說牌還是都做這麼高?你的無障礙族群只需要進來上廁所,不需要看展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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