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師
我的工作有時候會收到水源保護區管理局的公文,是要去我們服務所陪他們去現勘「合法房屋證明」的案件,因為水源保護區理論上不能夠蓋房子,但是只要屋主能夠提出證據證明他的房子是在該法實施前就有的既有建物,且在該法實施後沒有改建,水源局就會給這間房子「合法房屋證明」
Hey Man BOT
掰噗~
真是講到我的心坎裡
老師師
判斷的依據是各種相關的資料佐證,台電這邊會提供這間房子新設用電的時間點,像有些民國五六十年就設戶的,在電表沒有被搬動的情況下,就很明顯是老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