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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強姦罪不能死刑?因為犯罪者犯案後可能會想橫豎都是死局,進而殺了受害者的可能性更高」

咦⋯⋯喔⋯⋯這麼說⋯⋯好像也有⋯⋯點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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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哪裡怪怪的但好像又有點 這就跟傳說中卡車意外,司機可能會再輾過去的狀況一樣嗎
udon1561
不是很懂會犯罪的人的心理,不過殺人還是有一點心理門檻...吧...?
clam1326
法律果然是最低的規範門檻 訂法條還要幫這些垃圾想更多可能
pisces6879
說得好像活下來的受害者們都沒有死一樣,明明只剩下身體還活著,人早就在受害的時候死掉了......
udon1561
pisces6879: 講得好像被害者肉體死了犯人就一定死刑一樣
earth3999
卡車司機意外撞人但人沒死 賠償包養一生
所以再撞直到死 賠一條人命
cat9076
這個論述比較像是廢死的主張,強姦罪可以替換成各式各樣的罪名都沒有違和感 這大概是噗主覺得有點微妙的地方,他可以作為論述的例證之一,但是沒有辦法作為強力的論點
cat9076
從比較容易理解的角度,可以從刑罰目的的演變和雙方法益的大小去考量,這個應該是刑事政策學會涉及的領域?
alpaca3596
唉就是從解決性衝動變成另一種恐怖份子,還大聲要大家屈服而已;很久以前性侵有機會變成譴責受害者太誘人,如今是性侵殺人還要怪社會上的誰和誰都推了不只一把。

華山那位把這段經歷寫下來時鐵定笑到合不攏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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