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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因為最近媽媽初步檢查結果很有可能是預想中的疾病,想到外婆也有,整個腦子就很難斷絕未來想在失去自理能力之前把自己了結掉的想法。

真的會很需要安樂死啊。
crab6785
臺灣人不知道在怕沙小
安樂死那麼好的東西幹嘛不引進
rice2310
安樂死要等你失去自理能力時才能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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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b6785: rice2310: 這個也是個問題呢,所以思考到後面好像還是得自己來
rum7514
有安樂死也不會只因為你覺得「哇我有可能會得一樣的病我要先無痛自殺」就能使用這個資源
rice2310
失去自理能力之前就能申請的,叫協助自殺,不只不合法,還是明確犯法的
fairy889
是好東西但
別講得好像全世界有安樂死的國家很多一樣
panda2301
好像很多人都覺得安樂死應該要是一個想死就能馬上申請的東西耶
libra3282
抱抱噗主 希望媽媽檢查結果是平安的
長照真的是很痛苦的一件事...不管是對照顧著還是被照顧者來說
我們家其實也都很支持安樂死
可以體面的離開真的是最好的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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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其實我很了解過程,所以我很清楚這並不是想要就有的東西,我也知道協助自殺跟安樂死的差異,另外提出申請的部分我也知道。

我周遭因為長照痛苦的不少,所以這只是個感嘆而已

大概有人會不喜歡這種對待生命或是制度的方式,但我得說如果明確知道自己不打算成家有後代,並且有極大的可能性有會需要長照的疾病遺傳基因的時候,這就會變成一個必須要思考的問題。
crab6785
推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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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ra3282: 在邁入那個能申請的狀態之前,或是評估能進入安養設施之前,真的大概就是一般家屬會最痛苦的時間了,謝謝你: )
rice2310
目前台灣連安樂死的制度都沒有做起來,如果有很多人把安樂死跟協助自殺混唯一談,那台灣要推安樂死,難度只會更高,真的要推,會有一堆人拿非法協助自殺的醜聞來說安樂死通過會變成那個樣子。
rice2310
國外有誘導患者自願自殺的醜聞:明明有救,不是很嚴重的疾病,但醫師基於個人偏好,而刻意誘導患者放棄生命。
ibis366
安樂死就是協助自殺(ex.傅達仁案),台灣若要通過安樂死也是修改刑法275協助自殺罪的部分,但通常會限縮可協助人的身份,如限定僅醫事人員可協助。
也有些國家以協助自殺罪違反憲法自由權選擇完全廢除,如德國。
德國刑法列業務協助自殺罪 憲法法院判違憲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可以參考時代力量近期提出的安樂死條例草案。
ibis366
患者出於自我意識而選擇提前人工中止自我生命這一項行為,不管之後法律上會再額外給出什麼名詞,就本質與行動上就是自殺沒有錯,這無可辯駁。
若想通過安樂死,就不要污名化自殺行為。衝動自殺不可取不能鼓勵,但出於理智與多番衡量後的自殺並沒甚麼好污名化(有宗教信仰的人就不多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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