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葉葉葉||廢噗帳號(ㆁωㆁ)
【生存爆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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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想起這件事,回去翻了一下,還是覺得很荒謬。
我前一份工作第一次領薪水時差點就想離職了,因為我很莫名其妙地在沒有請假的狀況下被扣了三天的薪水。
2/1(三)是年假|2/2(四)我第一天報到|2/3(五)照常上班|2/4(六)-2/5(日)假日放假

我那時候二月的薪水被扣了2/1(三)、2/4(六)、2/5(日)三天的薪水,會計跟我說,每周要上班四天才能領六日的薪水,所以我二月第一週只有上班2/2(四)和2/3(五),不符合四天,所以2/4(六)、2/5(日)兩天的薪水要扣掉,再加上2/1(三)是年假,我人沒到但我也根本還沒入職,所以我要被扣薪水(?

後來會計做不了決定,我去找老闆娘,我才把錢要回來。
掰噗~
過年我也想跟大家一起出去玩 (p-unsure)
葉葉葉葉||廢噗帳號(ㆁωㆁ)
@ymj484637 on Plurk

當時的私噗該該,打不開就是當時不在權限裡
軟爛小貓𓃠
好荒謬哦
MIKEY
哈哈我有發生過幾乎一樣的事情,離職後檢舉前公司,勞工局跟我扯什麼公司給他們看我有簽特休,這跟特休什麼屁關係,他扣我薪水欸^^大概勞工局的人是聽不懂人話看不懂文字吧
後來走到調解才把錢拿回來
還好你有直接把錢拿回來,這樣是最省事的,事後再處理都很麻煩
葉葉葉葉||廢噗帳號(ㆁωㆁ)
軟爛小貓𓃠 : 我現在想起來也覺得很荒謬(rofl)
葉葉葉葉||廢噗帳號(ㆁωㆁ)
MIKEY : 跟特休到底有什麼關係?
特休不扣薪水的東西,為什麼還扣薪水???????
你居然還有去檢舉,好厲害,如果是我就會很消極地覺得算了QQ
勞工局感覺就是想息事寧人,根本不會想站在資方的對立方
MIKEY
公司扣我禮拜六日的薪水,本來就不用上班的日子卻被扣薪水,真的有夠新潮^^後來這部分我調解有把錢拿回來就是了
因為最後那段時間主任一直針對我,態度太差了。加上在算最後的薪水時,我跟他提出勞健保的算法有問題,他打給勞保局,勞保局叫他不能低報,結果掛掉電話之後他還是不打算改,簡直是目無法紀又把我當傻子^^我強烈要求他要改,他才很不爽地改掉,但還是有多扣我錢,我覺得他太囂張了,不弄他我吞不下去
我是希望他們被罰,留個紀錄,以後常常被勞工局關心,其實並沒有想走調解。但承辦人超級智障,我檢舉公司沒打卡,辦公室在一樓,主任掰說二樓漏水導致資料毀損,但那漏水根本不會碰到主任的位置,承辦人竟然聽信這種癟三的藉口,說他們不是故意的不罰^^還有很多讓人氣憤的處理就不說了,我倒了八輩子的楣才會在那種地方上班,這種記憶真的很想直接拋棄
葉葉葉葉||廢噗帳號(ㆁωㆁ)
MIKEY : 「本來就不用上班的日子卻被扣薪水」真的超級荒謬
公司有夠爛,勞工局也超爛,資方爛了,該保護勞方的卻跟著資方一起爛,有夠莫名其妙的
MIKEY
看到你噗首那離奇的算法,就讓我想起我被扣週末薪水也是一樣的理由,說一個禮拜要做五天才有六日的薪水,問題是那時候其實也是公司逼我們放無薪假的,那扣掉平日沒上班就算了,扣假日真的是有夠王八蛋吸血鬼
我就是希望這種爛公司被懲罰才檢舉的,結果實務上的態度比較偏向勞方有拿到錢就好,對資方就輕輕放過^^難怪有人說追求正義不一定能拿到該有的東西,想拿到該有的東西就要妥協,體驗過才知道原來真的是這個樣子,這世界真的有夠哭
葉葉葉葉||廢噗帳號(ㆁωㆁ)
MIKEY : 你的更扯,需要五天都上班才有六日的薪水,等同於你如果非特休請假,請一天就要被扣三天,有夠不合理……
但你上面說有簽特休,該不會是指你簽了特休請假卻照樣算當周沒上滿五天,所以一樣請一天特休,當周的六日薪水就會被扣掉?

「追求正義不一定能拿到該有的東西」
的確是這樣呢,資方永遠最大,明明應該去監督他們的單位,確實常要權益受損的人妥協
MIKEY
那時候是疫情期間,公司強制放無薪假兩個禮拜,不算六日的話就是休十天。我當時剩八天特休,只能全部排下去,剩下兩天沒特休可用了,就只能算自己請假,所以第二個禮拜扣了兩天平日+兩天假日,那個月扣了我四天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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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Y : 強制放無薪假還要扣假日,這公司有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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ಠ_ಠ - 勞檢員透漏我的身份

剛看到這個,真的覺得勞工保障都是笑話
MIKEY
不我覺得裡面有很多應該是噗主搞不清楚狀況欸
首先承辦人會問你要具名還是不具名檢舉
具名的話公司就會向你提出調解,你去調解的話,裡面會有一個條件是你必須撤案,否則公司幹嘛跟你調解
所以其實這應該全部都是噗主自己同意的

如果不是調解,是私下和解,我覺得他們兩邊還是請律師好了
葉葉葉葉||廢噗帳號(ㆁωㆁ)
MIKEY : 我在想會不會是

噗主想要匿名檢舉
勞工局問噗主那你要不要知道進度
噗主不知道匿名不會收到進度所以說要
勞工局就幫他改成實名檢舉,但噗主一直以為他是匿名檢舉
葉葉葉葉||廢噗帳號(ㆁωㆁ)
請律師超貴的(rofl)
MIKEY
我不曉得匿名能不能知道進度欸,因為我是直接具名檢舉
如果勞工預計要求的金額不少,可以請律師啊ww薪資水準不高的話可以找法扶
後面偷偷說的噗主說不知道為什麼和解書要求要保密……不知道當場可以問啊,沒人逼你簽😂既然就簽了就是答應了,底下的人怎麼還都留言叫他不要照做😂天啊,而且如果和解書上面寫他必須撤案,他也必須撤
我覺得他們可能是私下和解,因為我是走正式調解,承辦人會收到通知,直接打電話來跟我說既然調解完那要撤案了,如果他還需要自己去撤案,可能是私下和解吧?不過這部分我也不確定,有可能只是承辦人處理的方式不同
葉葉葉葉||廢噗帳號(ㆁωㆁ)
你超勇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FAQ-檢舉前應注意哪些?-提報檢舉案應注意事項及具備資料
(三)、請提供真實姓名,如係匿名檢舉者,查處結果本局將無從答覆。

我查到的是寫匿名檢舉不會收到檢舉辦理進度,但是又有調解,會不會是噗主不知道自己在走什麼程序(遇到不積極的辦理人員+初次檢舉,滿高機會會搞不清楚狀況
MIKEY
承辦人員很制式化地處理,反正照流程走,只想盡快結案,也不管民眾有沒有懂,這是蠻有可能……先不說他們業務量很龐大,這樣難免,我那個承辦人也是通知我勞檢結束,之後會依法辦理,我還以為這就是結案,沒想到不是 我以為結案了,他們會被罰,才會出席調解,結果原來案子還是放在那裡,我調解結束就撤案,公司就沒事了,為了這件事情我超氣的,這也是不了解流程造成的後果
MIKEY
政府的這些東西我還倒真的不知道可以信到哪裡,法條明明寫勞檢必須突襲,不能事先通知資方,但實務上就是會先通知,承辦人員還說如果不先通知就直接去檢查,他們說東西沒準備,檢查員只好下次再去,那跟事先通知的結果也是一樣
不根本就不一樣= =打卡紀錄、員工清冊這些東西,明明法律規定要準備好的,第一次去他們說還要準備,就可以直接開罰了啊= =我實在不懂,覺得我的常識好像都不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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