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プロセカ交易社
非MUR 非瓜
對選擇使用店到店的買家提高手續費的方式 迫使買家選擇賣貨便的方式是否合理?
比如說選店到店強制運費60+60手續費
賣貨便則是10手續費
我知道管理員有在看噗浪很好奇管理員是怎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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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是覺得偏向鑽漏洞
畢竟透過加手續費的方式間接導致「必須給買家除了賣貨便以外的交易方式 」這條規則被規避掉了
bunny3826
60的手續費是繳去哪裡
chick8493
怎麼會多60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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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nny3826: 有些人會嫌麻煩 不想用店到店所以透過+鉅額手續費的方式讓買家選賣貨便
然後60手續費是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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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的角度選店到店需要事前詢問買家的店址跟聯絡方式姓名等等
相較賣貨便來說的確比較麻煩一點
lion4350
覺得應該解釋鉅額手續費用途
pomelo2934
有人會堅持使用店到店?賣貨便不是挺方便的
yam9432
pomelo2934: 不保值
弄丟了賣家不會負責
lion4350
賣貨便前陣子問題很多
yam9432
但對於那個操作流程需要收那個手續費我覺得很不合理
那個賣家也明確表示 他因為社規限制所以提供店到店,可以的話不希望走店到店

這算不算強迫人家選賣貨便
yam9432
而且有第一例出來了,以後所有人效仿然後可以說我有提供店到店只是要手續費,是你自己不選的,弄丟也不關我的事。
我覺得有點可怕,買家好像沒有權益可言。
salmon7334
高額手續費 變相要強迫人選賣貨便 看到就不想交易
libra1226
如果說對方一開始有打出來,你可以選擇要不要跟
但如果對方一開始沒有打要收60手續,後面強迫你要給你可以拒絕接受
改一下語病
by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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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ra1226: 意思是說今天有人店到店手續費收3000塊
只要文章內有說明 即使有強迫人走賣貨便的意圖也沒問題對嗎
bee9462
強迫你走賣貨便
你可以不要買ㄚ
libra1226
ಠ_ಠ: 就看買家接不接受阿
如果買家自己也接受我們管理員也無法干涉吧
salmon7334
應該說這樣像是變相鑽漏洞吧
解法大概只能要求列出手續費明細?
knight5224
ಠ_ಠ: 這種事情真的吵沒用
每次都有一堆「不爽就不要買」出現
現在知道管理員默許這種情況,無解了
yam9432
接不接受當然是看買家,不接受就不會成功
但如果這個現象變成全社團都這麼做的話
那規定要有賣貨便以外的交易方式有什麼用嗎?
他就是用鉅額手續費逼你選賣貨便然後寄丟不給賠償

買家的權益到底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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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ght5224: 只是很好奇買家的權益底線在哪裡
如果管理員默許的情況下
目前解法也只能避開這樣子的賣家了
libra1226
我們本來就沒有很想要干涉買賣雙方之間的交易問題
如果說A的交易方式你不能接受,自然會有B跟C是你能接受的
整個交易社都變成這個樣子我覺得有點過於杞人憂天了
libra1226
再說點難聽的
會變相強迫買家選擇賣貨便賣家,你能一開始就安心跟團嗎?
連保障買家權益的都不肯的賣家不跟為妙吧
swan3448
只能說交易社內買家的權益很低⋯
每次都是賣家開一堆條件,買家只要有疑慮或不滿都會被說覺得不ok就不要買之類的
明明可以增加社規去避免掉,但就像你看到的,管理員也沒在管,如果天秤旅人真的是管理員的話啦
swan3448
前幾天有一噗也是在吵收費跟賣家條件的,不知道噗主有沒有看到,我自己是覺得買賣方之間的權益很不平等啦
好像只要賣家一開始寫在規則裡,不管條件開的多奇怪都有理
knight5224
libra1226: 那先不論有沒有買家能接受,如果有賣家企圖鑽規則漏洞管理員也沒辦法管嗎?這應該不是交易問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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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應該只要加上賣貨便與店到店手續費不可相差太多
好像就可以避免這種情況了?
libra1226
knight5224: 交易本來就是你情我願,如果你能接受我們真的也管不了
我們也只能做到規範賣家要把所有收費寫清楚,在限制下去就算是限制市場機制了,而且我們也不可能把所有漏洞都抓出來填補
我們最多能幫上的只能是賣家後續才補充上過於不合理的解釋與規則
也只能麻煩各位買家跟團前把賣家的規則跟不合理之處問清楚再決定要不要買了
libra1226
要不相信我是管理員也沒差,我也沒辦法說什麼
lemon4662
選擇店到店賣家可以線上填單之後到超商輸入/掃代碼貼單子啊⋯⋯
我個人覺得店到店就是保值,強迫買家選賣貨便商品不見賣家又不負責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bagel474
管理員的立場撇開不談
交易社本來就有很多問題是我們噗浪這邊的人管不到,也沒辦法管的。
也有人要求匯款但東西死不寄出啊,或是東西開個天價、競標的直購超貴,這些能管嗎?
市場機制的問題我認為真的無法限制,我們這邊的人能做到的只有抵制這些賣家
knight5224
libra1226: 我覺得有在社規上添加條件避免鑽漏洞的情況就夠了,也是我希望管理員能做的
畢竟如果不增加條件去規範就會有破窗效應,這種案例如果有一件成功,後面一定會有更多人效法,到時候真的不知道要社規幹嘛,大家都在鑽漏洞就好了
libra1226
knight5224: 如果只單以這件事來說的話也是有點不太可能也過於理想
以噗主說的店到店手續費跟賣貨便手續相差不能太遠,那如果有人賣貨便手續收到60呢?這樣我們是不是要管到賣貨便手續費需要規定只能收多少,包裝費只能收多少
這樣管下去根本沒完
我們不可能因為有破綻就去設個規則阻止,只要規則是人訂的就會有漏洞
libra1226
我們並不會阻止你們去交流賣家團主的交易心得,警告避雷不用經過管理員同意就能發也是要讓各位分享經歷跟資訊,在社團內只要不要太人身攻擊我們都不會做太多干涉
candy3827
這邊是賣家本人,若這樣的方式會導致部份社員覺得不尊重買家權益、社團內其他賣家效仿、其他社員不想和我交易,我把手續費的部分改掉,感謝各位指教,也抱歉給各位不好的觀感
問手續費明細的話就是讓買家選擇賣貨便的手段而已,數字是隨意訂的
之前不知道線上填單,有空去研究看看
panda1850
結果真的是故意的^_^
bee9462
candy3827: 哇,有人喊單你不就賺爛,誰教你這樣的賺錢方法
crab6491
睡一覺起來事情發展都變了
salmon9085
哇靠管理員還默許
那幹嘛管理社團啊我要笑死。
candy3827
bee9462: 店到店真的麻煩,我賺到錢但是賠上我的時間心力
scone5450
幫管理員補血
能理解噗主跟支持的旅人是覺得噗首的做法讓那條規則形同虛設,但管理員也不能管太多。
如果對方本來就有寫不合理的手續,那可以避開他;如果對方沒寫,後來才加,那你可以拒絕支付不合理的部分、只付合理處,賣家仍要提供店到店。
買家的權益很重要,但在交易社裡,多數賣家也只是普通人,希望各位買家也能想想對面的賣家,他也有自己的權益。
記得只給賣貨便的話,新社規有寫遺失就賣家賠償,已經是在保護買家、剝奪賣家選擇了,有些人就是不想用店到店,買家可能覺得賣家就爛,但如果賣家願意承受遺失風險,為什麼還得配合?
bee9462
candy3827: 請問哪裡麻煩? 不就跟賣貨便一樣輸入單號寄件碼
前面頂多填寫寄件收件資訊而已
我不太懂到底是哪裡麻煩啦、一句話做不做
candy3827
bee9462: 假如一次要寄10個,賣貨便可以取號後全部傳送到open point,掃描條碼後一次印10張出來
店到店要先問買家姓名電話門市名稱10 輸入姓名電話門市名稱10
數量一多起來所需時間差異應該相當明顯
輸入單號寄件碼是上面旅人提到的線上填單嗎?我先前不知道有這個東西,不過願意嘗試看看
queen1155
誰啊怎麼那麼雷,有沒有避雷名單
fly8206
同意店到店真的比較麻煩,光輸入資料就比較耗時
寄件還要特意準備錢付運費,也不像賣貨便後臺可以直接看商品領了沒
就像管理員說的,這種事根本抓不完,如果賣家事前就打好收費標準那大家自行繞道就好
toro3068
candy3827: 路過告知,其實交易多了你就會知道使用店到店的人其實還是遠少於賣貨便,你如果覺得麻煩其實可以在貼文打上只接受賣貨便,這樣想用店到店的自然會自己避開,在那邊講手續費什麼的其實只是給買家不好的觀感。
而且買家會想用店到店其實只是怕弄丟,弄丟賣貨便只會賠償訂單金額,店到店可以賠償保值的金額對買家比較有保障。
lemon4662
scone5450: 但這篇提到的情況是,賣家有提供兩種方式,但鑽漏洞想藉由增加店到店手續費讓買家選擇賣貨便,而同時又告知買家選擇賣貨便東西弄丟不賠償。
附帶一提我有看到賣家的貼文,賣的物品有部分是目前算稀有的物品。
muffin4326
scone5450: 我好奇問一下 撇開賣家只提供賣貨便並願意賠償這個狀況
我身為買家我願意付60運費保障我的物品,但賣家只想提供賣貨便甚至不負責賠償,賣家只能給我不保值的寄送方式為什麼不能是賣家負責?
walrus7533
想卡賣家避雷 ☹️好雷喔
scone5450
lemon4662: 我還是偏向買家自行避開。如果有在文章內寫清楚,那喊單的就是能接受的(無論是接受比旁人還高的費用或物品遺失風險)。契約自由,自己斟酌費用是否在自己接受範圍內,要不要喊是買家能抉擇的。
muffin4326: 我看不懂你想表達什麼,賣家只提供不保值的寄送方式就是要賣家負責賠償這點上面我有講社規有。
candy3827
toro3068: 感謝告知,但目前社規是先匯款的商品一定要提供賣貨便以外的交易方式,我這邊有時不方便開取付
另外目前已經撤下手續費,不知道您們的動機但目前可能已經不需要卡避雷
candy7065
說到底交易社規則就只是違反的人能踢出去,要不要賠償、賠償多少那都是民法的事,買賣雙方自己要處理的,賣家只提供賣貨便又不願意賠償你可以走法律途徑啊
toro3068
candy3827: 你搞錯人了,我只是看噗路過提醒說明一下,並沒有發什麼避雷
說到底就是社團保障買家的權益,因為通常很多都是先匯款留20元開後續賣貨便,但20元賣貨便有機會寄丟,所以才要求要提供店到店等其他交易方式,並沒有要叫你直接開全額取付
既然社團這麼規定了,你如果不想配合就是另覓別的社團啊。
queen1155
賣家真的好雷==
milk3948
輸一筆單賺60,輸10筆單賺600,好好賺
chick8493
通常會走店到店的都是商品金額較高才會想保值,那賣家除非是本身有很多高價周邊要販售且沒規定帶多優先,否則也不會有數筆店到店資料要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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