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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柏霖的事讓我想到之前遇過個文手,明明不喜歡該CP和題材,卻因為是當紅CP而創作,也藉此獲得了相關知名度和關注度
結果後續表示其實不喜歡該CP,同時也厭煩該CP粉
就覺得這人是把該CP粉當智障還是當成行走的ATM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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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名為利而創作這件事我自己無法接受,所以把他創作全出清,本人也封鎖了
我覺得曾經喜歡過她的我很白癡
bread3911
要蹭沒問題,但表現出來讓別人知道就真的很蠢
koala3605
就愛蹭又想做自己的自戀腦殘
mint661
不太ㄧ樣吧,雖然我覺得潘幹嘛不去寫小說就沒事了,但潘可沒有不支持跨喔。

另外一位作家更糟,明明就沒有女校經驗,還要說他筆下的女校題材小說是半自傳???
mint661
這些作家真的都很煩,就直接寫小說,並且不要爲了想創作話題,自稱有原型或是自身經驗。

說一切都虛構的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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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同樣都算蹭啦⋯⋯(?
queen6982
mint661: 潘也沒有編造身分說這就是他的個人經歷
mint661
queen6982: 但文壇有不成文規定,散文以個人經驗爲主吧?寫別人的經驗大多用第三人稱
mint661
我已經說了他寫小說就沒事了,硬要寫第一人稱散文就是很怪
mint661
可見他就是刻意的
camel1738
queen6982: 他只是說「我不解釋這件事是不是發生在我身上。我沒有說不是,但我也不會說是。」是嗎wwwwww
queen6982
mint661: 有沒有這個規定是一回事,有沒有必要在意或遵守這個規定又是另外一回事,總之目前來看是不能強迫人要遵守的
wine8335
唉拜託他一開始講那樣給人的感覺就是他想假裝是自己的經驗啊,結果爭議性太大被罵了才心不甘情不願的承認是別人的經驗欸
fly7784
queen6982
fly7784: 朱也不是新台幣具有無限法償,誰都要同意他講的啊
wasabi7527
queen6982: 同不同意論個理字,朱又不是只拋結論不論述
「這正是「代言弱勢」在文學獎場域裡的倫理問題:本來應當拿去扶助弱勢族群的資源,被代言者掠奪了。在此,代言者不只是「代替弱勢說話」,更是侵佔了弱勢族群一席發聲機會,也侵佔了實質的資源挹注。」
「抒情散文之「求真」,與非虛構寫作的「新聞式的真實」不同,而是訴求「作者自述經驗」的「傳記性的真實」。而這種真實,最終是為了讓讀者和作者可以進行情感的交流,從而達到「抒情」的效果。」
不同意的人若從邏輯跟實情去反駁,自然能說服其他吃瓜的讀者
queen6982
wasabi7527: 可是你節錄的部分不都是在論「情」嗎?
wasabi7527
queen6982: 這是社會學和文體學的概念……
queen6982
wasabi7527: 「文體學」又是什麼東西了
wine8335
問就是google,是說如果看不懂人家在談什麼,那到底是怎麼得出論情這個結論的⋯⋯
queen6982
wine8335: 我Google過了,但維基百科上說的文體學跟他講的實在看不出什麼明顯關聯
wine8335
⋯⋯那是文學體裁的討論,不夠明顯嗎
cookie4952
先看懂別人說什麼,再辯論。
queen6982
wine8335: 所以「體裁」和「扶助弱勢的資源」又有什麼關係?
wine8335
你可不可以先看懂別人在講什麼⋯⋯太傻眼了
queen6982
wine8335: 我直接全文複製好了
文體學(英語:Stylistics),或稱風格學,是應用語言學的一種,專門研究文學體裁的各種特徵。它牽涉到文學及新聞學範疇,不是一門獨立的學科。文體學的研究範疇很廣闊,規範的寫作作品到流行的文學;廣告、新聞報道、非小説類、大眾文化以及政治和宗教話語都包含其中。
newt1256
queen先看懂再說好嗎。
queen6982
就算包含其中是連「扶助弱勢的資源」都在內好了
queen6982
newt1256: 我看了fly7784轉貼的那篇文,但不能完全同意呀
queen6982
說到底為什麼寫個自己的文章要管這麼多別人的事?
有成文規定那也就算了,討論成文規定
沒有成文規定的話,那在討論誰講的有沒有道理之前,不是應該先討論為什麼要管誰講的話嗎?
wasabi7527
queen6982: 弱勢/資源那段(朱的1.)是我後面講的社會學,我講文體學是指我引的第二段(朱的2.3.)。
為什麼要管某些人講的話,就是因為我們覺得他講得有道理。
newt1256
這不是寫個「自己的文章」,這是文學獎,還是獎金很高的文學獎..........
queen6982
wasabi7527: 你覺得他講的有道理,那效力僅限於你個人的感覺上,不是要求其他人也要理的原因啊
wine8335
誰要求你了
queen6982
文學獎不就是選出評審們覺得寫作技術最好的「某人寫的自己的文章」嗎?
newt1256
所以朱那段就是在解釋文學獎的機制...............................
queen你真的有看懂嗎..........................
queen6982
newt1256: 就算他是在解釋文學獎的機制好了,那文學獎的機制到底是什麼也不是他說了就算啊
newt1256
camel1738
你說他插隊是什麼意思?他沒有插隊,也沒有謊稱自己身體不適,他只是拄著拐杖、跛著腳,走到隊伍最前面而已。有人問他是不是受傷,他說「我不解釋這件事是不是發生在我身上。我沒有說不是,但我也不會說是。」
而且法律又沒有禁止插隊,如果真的不能插隊,店家應該要寫清楚,目前看來是不能強迫人要遵守的。你說排隊的倫理是什麼意思?而且為什麼排隊的倫理你說了算,就算你是在解釋排隊的機制好了,那排隊的機制到底是什麼也不是你說了算啊。
(p-drinking)
beer4344
文學獎的機制不是朱說了算,所以潘不可以被質疑
不用註明吧
queen6982
潘可以被質疑呀但是為什麼要用根本就沒成文規定的東西質疑?
saturn8496
就像camel說的一樣,有些事他是有個「我不說你也應該知道吧」的約定俗成
大家都覺得插隊是錯的,但今天店家沒有說不能插隊,所以我可以插嗎?我想大眾認知應該都是不行吧
ferret6551
笑死,六法全書為啥那麼厚,還不就是因為有「喔這個法律沒寫不能做所以我可以做ㄛ」的人存在

微波爐說明書沒說不能拿微波爐去微波貓咪,那可不可以拿微波爐微波貓咪,答案很顯而易見吧
硬要去犯那個大家都知道不能犯的規定,再來說「規則又沒說不能這樣」
就是在消耗公共信任、讓整個社會愈來愈彼此提防跟冷漠的元兇,你以為你最聰明最懂鑽漏洞?不,你只是讓整個人類社會的道德水準直接平降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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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不就文壇柯文哲
法律沒有說不可以,所以我就做了
swan3249
好想按讚
caviar4960
我也好想按讚
peanut2354
想按讚+1,我覺得潘利用制度的漏洞獲取了不當的利益。以後文學獎可以取消小說跟散文的壁野,併成一個項目就好了
mint661
queen6982: 如果「散文類」文學獎只是選出一個技術最好的,那有十幾個虛擬爸爸也值得嘉獎嗎?麻煩投稿小說類好嗎?愛寫幾個爸爸都行。
queen6982
mint661: 包括但不限散文類,不是所有的文學獎都是選出技術最好的嗎?不然幹嘛叫文學
mint661
dwarf4078
撇開個人喜好,我記得朱本身有在擔任一些文學獎項評審吧,如果不同意他不是該舉例其實文學獎的運作不是他說的那樣比較有力嗎
以及今天看到一些人在推薦另一篇同獎項的佳作,但看完我的第一個想法就是「額所以作者的爸爸該不會其實還沒過世吧」如果是真的先跟作者道歉
dwarf4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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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看到另一篇更資深的作家兼評審的文章,寫的也更淺顯不知道能不能幫助到某些看起來有理解障礙的人
ferret6551
之前噗浪紅過一陣子的創作文也算類似範疇的問題
為什麼要假裝真人真事?因為那樣才有關注度
一堆捧創作文的說「好看/精彩就好幹麼那麼認真」
笑死人,要不要承認把那東西放回正確分類以後你們看都不會看一眼
故意跑去錯誤分類靠譁眾取寵拿分,還可以幫忙辯說他是靠技術取勝,把其他乖乖照分類的人當什麼東西,這就跟跑去不同性別的比賽比賽搶人家獎項一樣不要臉
pony8022
笑死,知道護航潘的都是什麼人了,承包了我一整天的笑點
toro3334
代表他粉絲噴跟組合肉都吃啊
falcon4275
queen6982: 潘技術有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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