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本
memo
掰噗~
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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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這個作品是小說的話,我的看法跟之前看黃金神威的場外討論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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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它今天是散文
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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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挪用別人故事還沒告知的部分,我覺得當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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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在作者那曖昧的回答中,到底是挪用別人的生命故事,還是改寫自己的生命故事,硬生生成為了羅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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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所有的譴責似乎只能回歸到:作者能否過自己良心那關。

而在輿論上,這個群體異於該作呈現的其他聲音,似乎也不再是人們討論的重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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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塞個個人經驗
當然主要原因也是我敘事跟寫作能力不佳。在這前提下,當我用我有限的能力書寫時,我發覺對我而言,將紀實遠比虛構困難。
對我而言,這個困難是出於,我很明確地知道我書寫的是某個人(甚至是我自己)的真實經歷,那份沉重感讓我連組織語言都變得十分艱難。
每當重新檢視文章的鋪陳手法,都會讓我質疑自己是否無意間將活生生的人與其人生經歷視為可以操控的元素。編排後展現的似乎也不是真實,而是某種被建構的概念與形象,淺顯且為人熟悉。
生命的重量似乎沒有透過文字傳遞出來,而是轉換成了某種看起來仍然沉重、似乎能觸動人心,但已經變質的某種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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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買噗幣改錯字了(怎麼結論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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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上面提到挪用未告知的部分,我現在看感覺會有歧異,那不是指責,而是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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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態度是:
不論紀實還是虛構,書寫內容牽涉到他人重大隱私時,一定要獲得當事人或是相關人士的同意。尤其是紀實為主的作品。
而文體上,我不會認定全部的散文皆出於作者的經驗。但我會預設第一人稱的散文書寫的是作者自己的真實經驗、感受與思考。如果是寫他人經驗刻意用第一人稱書寫,我還是會傾向要留下讓讀者知道寫作者≠文章主角的資訊。或許在大部分的情況下,讀者可以在看到作者時,依作者的資訊推敲,然而比賽的評審理論上是做不到這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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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是創作者是否要具備該群體的身份才有創作的資格,我的答案是否,但是這個回答有但書:做好充足的功課,並尊重該群體的聲音。
這也意味著,即便書寫的是該群體中特定個體的真實經歷,創作者也得做好面對來自該群體質疑的心理準備(同時這也不是叫創作者把當事人推出來當擋箭牌)。另外我的想法比較極端,如果取材是來自身邊人,那麼該群體的身邊人的質疑也是創作者要面對的;如果取材是來自資料或短時間的接觸,那麼大眾的質疑也是創作者要概括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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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的最新說法是朋友的經驗,雖然是別人的故事,但是有取得對方的同意。

然後手術經驗的部分,因為看過一些鬼故事,至少拖著需要靜養的病人提早出院或離院遠行這種事,我還真的不敢篤定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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