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嵐Δ🍩⍤⃝🥞
故事創作30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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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回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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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喜歡還是文字,因為要求不高,只要有手機就能隨時寫,其次是畫圖,不過有開電腦才會畫,因為電腦很舊了跑起來有點慢所以也沒那麼常畫圖。但對我來說寫作很看精神狀況,需要設計情節跟細節,所以累的時候或是不想動腦的時候會畫圖,比較隨性一點。
最放鬆的創作是做菜,下廚很舒壓,還好吃,做菜就跟寫作一樣,運用食材嘗試味道,哪裡缺了補什麼,味道鹹淡還有香料用途,烹飪方式等等都是差不多的模式,而且做菜很容易被誇獎說很好吃所以超舒壓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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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vernote ,手機打字對我來說比較容易,故事也都是用手機寫的,只有匯到電腦裡面排版才會用電腦
畫圖用Sai跟Csp
做菜最喜歡平底鍋、湯鍋跟烤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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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ages.plurk.com/3aqDLOVYFLkg7p8w946Es9.jpg 喜歡啊,忘了補這張上禮拜自己弄的重慶水煮魚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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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創作時間,隨時,感覺對了就可以上,但最近我有點累所以暫停了,在處理貓咪手術的事情跟心理調適,大概過一段時間可以繼續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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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靈感來源,一樣是癡迷或是覺得美麗的東西,一個念頭,可能多半是在滑臉書看到很好的素材就會開始寫。又或者說是感覺,像是我寫的《在妳出生前的願望》,發想來源就只是因為我在看詹一美的訪談聽他提到芬達汽水,然後我就想說:好哦我想寫一篇跟芬達汽水有關的故事。
《玫瑰與晨露》:我想寫小王子被社會毒打變得成熟的故事。
《鑰與鎖》:我想寫我買的陶瓷娃娃是外星人的故事。
諸如此類,就是寫我覺得好美好棒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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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世界都是我的靈感來源,我想只要認真生活就不乏寫作靈感,實在太美了,飲食文化歷史還有語言寶石礦物生物天氣陽光與人,這麼多好東西可以用,實在不怕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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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同上,抓到那一瞬間的感覺以後最先出現的是主角,然後是背景設定(然後開始查資料補完情節跟過程)
以《一迪拉姆的友誼》來說,最原先的構想是:一個精神科醫生透過獻祭手法來拯救被困在惡人身軀裡的天使。
之後就從國家開始選,潛意識裡挑記得某個朋友很喜歡瑞典(正巧想要從北歐幾個國家裡頭選一個),所以就選瑞典,所以第一個查的資料是:瑞典、小島(想把精神病院設在島上)
找到哥特蘭島以後,就順著如何從斯德哥爾摩到哥特蘭一路查下去就是了,反正就是醫生從這裡過去然後哥特蘭島上有什麼本土素材可以用,加上本來就想寫的俄羅斯東正教(被西伯利亞的薩哈共和國),組成了現在的故事,迪拉姆銀幣是查到哥特蘭後才使用的素材,網路是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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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目前來說最困難的應該是半完成沒有結尾的稿子,有兩篇,不知為什麼電波就是不對,所以要放著等時間到才可能結尾了。
另外就是參加疑案比賽的那篇稿子寫起來也很痛苦,因為我自認是個沒有本土價值的人,所以寫在地化的東西就會很苦惱(雖然一樣查閱了很多資料也盡量讓它有趣化了,但感覺就是沒有其他那麼信手拈來)
主要還是台灣本土無根的原因吧,沒有大國底蘊,原住民的東西也快消失光光了,這也是為什麼我會想要寫《文字賊》的理由。
如果說是古風,我可以很簡單地寫出道地的元曲話本風格,填詞與押韻那些我都會(畢竟中文系的)
又或者是其他國家的風格,只要給我足夠的資料我也可以模仿到很像,就是台灣本土的東西我學不來,也不覺得自己可以寫到有趣或是好,我不希望自己把本土的東西處理成這樣,所以也還在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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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就是好玩、而且我愛這些東西——我擅長的東西,養育我的東西,在我經歷苦難的時候拯救我的東西,只是故事的本質而已。
哪怕食物也是如此,就像我喜歡吃結球萵苣沙拉,實際上也只是在囓咬著長髮公主的故事,吃軟糖時想著納尼亞的吐納斯先生,把萬物當作故事的連結。
然後也是為了把一些有趣的知識寫給我愛的人去讀而已,我是為取悅他人而生的,做這些只是希望這些故事除了我自己以外也能拯救他人,又或者短短的旅程,甚至只是一句感嘆的「好美」這樣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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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作家:尼爾•蓋曼(小說)、吳明益(自然散文/蝴蝶系列)

藝術家:莫內、慕夏、漢斯•馬卡特、小島文美、Layendecker

喜歡厚塗風格的油畫作品、顏色、光影、花卉和美麗的臉部線條跟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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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奇幻小說,尤其是短篇是我的舒適圈,我這輩子大概只能寫得好奇幻,可惜總是被人看不起,文學獎也都被評得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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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聰明的主角(多半男性)我發現用側寫的方式反而能讓女性在故事裡頭的地位凌駕於男性,老實說如果是男性作家寫的東西會有一種很明顯的男味,所以我的角色大多都是男性。也可能是因為我自己的思考模式比較中性一點,而且玩弄男性的角色我會比較自在,處理女性角色時我會特別戒慎恐懼,可能是因為我認為女人的面向更細緻難以掌握吧,尤其是聰明的女人,可惜我是個笨蛋很難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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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你要熱愛並堅信自己筆下的東西,然後最根本的,不要寫無趣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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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短篇,狀況好的話我三天可以寫一篇,實在舒服地不得了而且簡單快速,分鏡容易轉場自在,只要有核心就能寫好。等同一場小型的魔術秀而不是像長篇同尼貝隆根指環一樣要演好幾天。通常讀者也比較喜歡讀短篇,因為篇幅淺短不需要耗費很多時間,而且也好抓住讀者的眼球,如果讀者喜歡你的短篇作品通常都會變成死粉ㄌ,也因為短篇是最好展現個人風格的文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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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當然,我是個靠做夢獲得魔力的創作者,奇幻是我的根源以及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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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自然的轉折,該變就變,我討厭拖泥帶水的,時候到了就要換下一幕,不然自己都覺得無聊也別想讀者有耐心看完。
結尾喜歡留有懸念或是餘韻的手法,也因為這樣好像很多短篇都可以變成長篇的前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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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沒有特別偏好,該怎麼樣就怎麼樣,故事情節才是重點,先有情節才有角色關係。我不喜歡以角色本位來想情節,有時候可能會失重變成在自嗨(看過很多養OC結果寫出來的東西都是不堪入目的自嗨負面例子),我不喜歡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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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不是很喜歡創作者養OC的風氣就是了,不過到底來說那是業餘創作者而非作家,所以倒也沒什麼關係。我認為創作者不能偏愛自己的角色,一旦偏愛下去就像是多肉植物化水黑腐一樣會整個爛掉,你可以愛他,但不能像是父母一樣愛他,你要當自己創作世界冷酷無情的萬能造主,而不是一直幫自己小孩擦屁股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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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看作品來決定,當然是會調查符合文化跟背景的名字,這是基本功,名字是人生來第一個標籤,包含父母的期許與祝福、以及文化象徵涵義。越自然越好,我也不是很喜歡某些創作裡面創感特別重的名字,太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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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有,物件很多。通常是我手邊有的飾品或是朋友很珍惜的物件,會把他們縫進故事裡頭,代表我跟我朋友之間的情誼,當然只有我們自己會知道,除非有人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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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沒有,只是立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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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都是奇幻故事所以當然會有。
21、22.如果故事裡頭沒有這些東西我自己大概也不會想看,小說之所以是小說就是看這個東西,看人性矛盾,如果都沒有我看散文就好了看什麼小說####

這四個問題還蠻沒必要的,笑死。
我覺得如果角色沒有成長沒有道德拉扯沒有抉擇的文章根本不能叫做故事,那個叫自爽文###
小說的基本結構是情節,也就是事件,引發事件一定會有機緣跟衝突,就算打炮也要有個理由,寫Cp也是同樣要有矛盾才好看,平淡的感情也要經歷考驗才能突顯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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