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プロセカ 交易相關
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請問預購已匯款只剩二補的商品到貨後,買家不讀不回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對方是大黑單我也沒抱會得到回應的期待了,這樣的話我還需要尋人嗎
貼文當初有說最多只保留一個月,一個月過後我就真的轉賣嗎 總覺得有點良心不安
beetle4014
禮貌上還是會發個尋人,
既然原貼文有說只保留一個月就放心轉賣吧
sheep491
發尋人👉保留一個月後釋出👉對方出現👉退款回去即可
worm1468
sheep491: 這樣還要退款給他們嗎!?有些東西還是降價銷售,要花心力還有幫對方保管的倉儲費都不用算嗎?
taro9404
worm1468: 你不退款後面有機會被對方告ㄛ
worm1468
taro9404: 這樣的話如果對方過了一年後,我東西沒賣出去,但也很難找到了也要退款給對方嗎?
這樣不是變成跑單都能拿回錢了
worm1468
或著我不賣直接丟掉可以嗎?
但這個怎麼證明啊
longan2184
worm1468: 我之前是記得有人說三個月後對方不出現也不回應可不退錢處理,但我目前找不到相關案件可以佐證
所以最好還是對方出現了就退錢,一來還是盡量避免爭議跟觸犯法律上的問題,二來是你如果轉賣出去了跟他收的那筆本就不該是你的
當然如果你要算他倉儲費也可以,你們講好就好
sheep491
worm1468: 基本上對方付款就達成交易要件了,只要沒有規定契約持續時間,期間內你就必須履約,如果你拿不出東西也不想退款,那就變成違反契約了

而且噗首不是說預購嗎?預購沒有什麼好降價的吧
sheep491
worm1468: 不賣直接丟掉也只是在道德上避嫌吧,但「對方已經付錢而東西還在你手上」這個條件不管怎麼看,賣家都是優勢的那一方,從你的回覆我認為你癥結點在這兩個地方

1.降價另外售,但對方出現就得倒賠差價給對方:這個方法滿冒險的,而且沒有必要,因為不管原價賣不賣的掉你都不會賠錢。

2.對方跑單還能拿回錢:對方已付款本來就該拿到東西,你不把東西給他跑單的是你,所以基本上已付款的情況不會認定成跑單
目前交易社也沒有出現這類警告/黑單,都是尋人而已
worm1468
longan2184: 感謝提供意見
sheep491: 期間內是指一個月內嗎?還是只要還沒完成就算?
我是有差不多的問題想問就直接問了,不是想探討噗主問題,這點對噗主很抱歉
因為我有兩三筆已經放了超過一年的,一筆可能五年了、一個2-3年、一筆1年
5年和1年的東西都還在只不過真的要找可能不知道放哪裡了,他突然跟我要我也找不到,而且一個是現在已經超冷的冷坑,我先退款給他後,事後找到要賣也賣不掉
2-3年的因為他取付的東西沒給我錢,但也有一半預售的東西付錢了,所以有把預售的東西(有漲價的)賣掉一些去補他那些冷角賣不掉的取貨物的貨款,他要再來跟我要,我只剩一半能給他,但金額是符合的
worm1468
不把他東西給他算我跑單,這也太不合理了吧⋯⋯
那種放十年後再回頭來要的怎麼生出來,而且家裡就要一直騰出個位置放他的東西
還有一些人再來算什麼物品升值的錢,連那些錢也要賠的話,這樣金額很可觀欸
中間也不是沒提醒
一直各種標註、私訊請他回覆了,但他就是不回啊
先說普羅裡的現在付錢貨還在我這的都是黑單了,雖然感覺回來要的可能性不大
但如果真的生不出來就等於我跑單的話,我這樣真的要一直放著?或著自己先賣掉,到時候等退款給他?
sheep491
worm1468: 這種的就賭他不會出現吧,反正東西都沒了,但如果出現了確實還是得賠錢,所以最好的辦法還是直接先賣掉再退款

漲價的差額不是你的疏失本來就不用負責

如果要規定契約期限的話應該也是一開始要規定的,民法是沒有規定,只能告訴你剛剛查租賃契約是最多20年
sheep491
worm1468: 勸能賣的賣一賣了,至少可以拿回一點錢,不用騰位置給他,只有錢才是不會過期的東西,他也不可能跟你說通膨了叫你多賠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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