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早上吃飯的時候老爸在幫哥複習申論,吃到一半老媽說管委會想找爸幫忙寄律師信給之前撞壞柵欄的外客。爸:啊管委會提告了嗎?
媽:沒啊,說看能先處理就不用上法院
爸:那我要去哪生地址?
媽:你不能查嗎?
爸:用什麼查?
媽:用對方車牌啊
爸:....妳知道什麼叫個資法嗎?
媽:我又沒叫你侵犯別人隱私
爸: (深呼吸)......老婆,昨天的泡菜還有嗎?
媽:有啊,你要多少
爸:小碟子一碟就好
parrot1605
shake6082
地址就是隱私啊啊啊
beer4500
sundae7317
泡菜
newt9114
我覺得很正常
很多人都認為網路無所不能
但是那是對技術超強的人來說
網路才無所不能
其他人可能只是上網、玩遊戲
shake6082
newt9114: 不,這不一樣,車牌查地址,這是在法律上不可行的事
newt9114
shake6082:
可是公路總局開放民眾查車牌

https://images.plurk.com/4XiGHlywCUXkKF951BLK4Z.jpg
shake6082
newt9114: 查詢結果內容並不包含地址、姓名、連絡電話、身分證字號等個資啊
rum8338
爸爸脾氣好好XDDDDD
leek4121
要先報案才能請警察查?
shake6082
報案後警察也不會提供,是要上檢察庭時,可以憑法院通知去戶政單位查。(要付工本費)
shake6082
有法院開庭通知時,與對方是利害關係人時,才能有資格到戶政單位查詢對方資料。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