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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為,高男主觀上信任消息來源所提供文件的正確性才撰寫報導,且相關報導中也有平衡刊登政府相關部門的回應,雖然就會議紀錄文件真偽的查證有疏失,但難以認定高男主觀上有偽造文書的不法犯意,且無實據可認定會議紀錄為高男偽造,今天將高男不起訴處分。
聯合報生物戰劑新聞 北檢:會議紀錄為偽造文件 | 社會 | 中央社 CNA
哇我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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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北檢不起訴原因我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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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男偵訊時指出,報導依據的「會議紀錄」是認識多年的友人拿給他的,友人過去提供的消息都很正確,讓他很信任,基於保護消息來源及新聞倫理,不便透露友人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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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未盡查證,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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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用錯法條嗎?啊?
阿芙
選擇性從寬認定已經不是第一次了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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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北檢的意思是他不是偽造文書,但是其他的部分他又保密所以問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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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大家都來捏造一個不存在的朋友,這樣就能安全下庄了我怎麼沒想過
球 太滑
怎麼不告他殺人 再來說他無罪?
支那人真的很噁心
阿彌:沒有錢就是快有錢了
那看來應該換告友人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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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 太滑 : 看不懂....你是說誰告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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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彌:沒有錢就是快有錢了 : 對 說不定檢方有試著傳喚證人 然後本案被告堅決不透露的話我也不知道檢方要怎麼傳喚這個朋友
球 太滑
我的意思是 司法喜歡用牛頭不對馬嘴的方式護駕
造謠的用偽造文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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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 太滑 : 噢 那要看這個:民進黨立委參選人謝佩芬、吳崢7月18日到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撰稿的高姓記者涉嫌刑法業務登載不實及偽造變造公文書罪。
是告訴乃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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