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萬事問噗浪
如果父母同時過世,無遺囑情況下
通常遺產會怎麼分配,下面有兩位女兒這樣
plum870
平分
saturn6909
一人一半,感情不散
omelet5152
就平分
ಠ_ಠ
就是假如如果有500萬的話,就是1人250萬這樣嗎?
butter3275
ಠ_ಠ: 4
apple5096
要看祖父母還在不在、父母兄弟姊妹有多少人
ಠ_ಠ
apple5096:
祖父母不在
就是只有爸爸媽媽還有兩個女兒,基本上應該跟親戚沒關係吧
fig2335
一人一半吧
durian9580
當然 噗主說的情況 子女是第一順位
ಠ_ಠ
錢的話好像比較簡單就是一人一半,若是房子這類的話呢?
durian9580
就把房子賣掉然後錢平均分配就好了啊
fig2335
賣掉平分,或者想要房子的人拿出等值的錢給另一人
tuna9443
不好意思搭版詢問,如果以下這情況的話是怎麼分配呢?
丈夫跟妻子,妻子有另外女兒(非丈夫生的)
妻子過世的話,她的遺產會是丈夫跟女兒一起分嗎?
妻子上面只有媽媽
ಠ_ಠ
tuna9443:
如果是這一位旅人的案例的話
會不會是妻子媽媽優先,再來丈夫跟女兒
omelet5152
房子土地的話可以協調共同持有的樣子,就兩個人共同繼承不分誰多少誰多少這樣
fig2335
共同持有除非感情很好,不然不建議
pony7722
以我以前上公民課的標準的話
一方死亡,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遺產先有配偶分一半,剩下那一半以順位子女、孫子女、直系長親屬、兄弟姊妹,誰順到了就沒有接下來的人的事了
ಠ_ಠ
pony7722: 順序看起來是配偶→子女→上面的父母嗎?
fig2335
根據民法第1138條與第1144條,繼承人分「配偶」、「血親」2種,配偶之間分配好夫妻剩餘財產後,還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是「當然繼承人」,但扣除剩餘財產後,剩下的錢要與血親的第一順位繼承者依比例分配

第一順位繼承人:直系卑親屬(包括被繼承人子女、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孫子女,根據民法第1139條規定,以親等近者為先
human5191
配偶跟子女是一起均分的
法律常識-繼承比例的分配(俗稱的應繼分)|台中張思涵律師
沒有子女才是配偶1/2剩下的繼承人均分
fig2335
所以上面那個的確是丈夫跟女兒分一半
ಠ_ಠ
那就是丈夫跟女兒一半,妻子的母親分不到?
fig2335
父母是第二順位
human5191
不過fig說的剩餘財產好像也可以先分配
但前提是要已逝方的錢比較多 不然活著那方的錢也要被分進遺產裡面均分
fig2335
除非前面順位的人有拋棄繼承或死亡,才會往下分
tuna9443
我補充一下故事部分
就是妻子可能想把遺產留給丈夫,那麼她就是要先立遺囑說全給丈夫的話
女兒跟妻子媽基本上分不到嗎?
human5191
Tuna旅人的例子裡面女兒跟配偶優先均分哦
只要女兒身分證上的媽媽是已逝者的話 就有權利分配
human5191
不可以 要留特留分 也就是應繼分的1/2
human5191
像原本是丈夫1/2 女兒1/2 妻子母親0(本來就沒繼承權)
重分之後是丈夫3/4 女兒1/4
fig2335
那可能就要牽涉到特留分了,不過這個只適用女兒吧,妻子媽媽還是第二順位繼承人
tuna9443
我這邊看到的情況就是
妻子不想把遺產那些給媽媽
因為某些因素,妻子女兒是給媽媽照顧
依照上面說法的話,100裡面有50給女兒對嗎?
tuna9443
fig2335: 第二順位定義是,如果沒有丈夫或女兒
就是其一跟生母一起分100嗎?
tuna9443
還是說沒有丈夫女兒情況下,生母就是直接繼承100?
human5191
tuna9443: 是最少25
第二順位是指沒有女兒的話 妻子媽跟丈夫均分(沒立遺囑的情況)
ಠ_ಠ
不過就算有立的話,好像也是丈夫跟女兒分
媽媽分不到吧
human5191
fig2335
有立一定是丈夫跟女兒分(只是這樣女兒可能比較少,就特留分的部分,沒立應該也是丈夫跟女兒,除非女兒過世,妻子媽媽才有可能分到
tuna9443
也就是說50有高機率可能被她不想給的生母那邊拿到
human5191
tuna9443: 是25⋯
human5191
母親那邊=女兒那邊的話
tuna9443
我知道歪噗,不過想問問
因為女兒並非丈夫原生,這樣有法子把女兒要過來嗎?
tuna9443
human5191:
女兒那邊未成年,目前知道是給妻子生母照顧
然後好像是什麼私事總之妻子不想讓生母分到
但是因為小孩是在生母那邊照顧的話,遺產分下去的話
100裡面是50丈夫50女兒吧?
human5191
繼親收養
human5191
tuna9443: 沒特別立遺囑說不給小孩的話就是50
有要求不給小孩 小孩就是25
tuna9443
human5191:
那就丈夫75女兒25嗎?還是會變成丈夫50女兒25生母25
human5191
丈夫75 女兒25
有子女的情況下,遺產分配輪不到父母
fig2335
不知道能不能把小孩那部分設信託,等成年才能拿到完整的(突然想到
ಠ_ಠ
fig2335:
這樣情況下好像應該是先把小孩接過來
妻子生母才會分不到吧?
fig2335
tuna可能是想說因為女兒未成年,然後又是由妻子媽媽養,怕因此被妻子媽媽利用?
fig2335
ಠ_ಠ: 我也很想問為什麼不把小孩接來
human5191
我剛剛也有在想信託
不給單純講繼承的話是這樣
ಠ_ಠ
信託的部分是怎麼樣啊
我沒想到開個萬事問噗可以學到不少
goat4073
有遺產信託
tuna9443
這個部分的話只要妻子去做處理就可以了嗎?
fig2335
信託就有點像把錢給第三方機關保管,委託人可以設一個月給小孩多少,或者是到成年小孩才能領,怕未成年錢不能好好妥善管理,或者被其他人騙走的可能
fig2335
應該是妻子要去辦
fig2335
就不要給妻子媽媽用到的話,信託應該是最好
human5191
中信有流程圖 https://www.ctbcbank.com/...
fig2335
信託其實有些電影或戲劇蠻常看到的 因為像樂透那種也可以設成信託,有保障也能防止一夜揮霍完
goat4073
印象中信託裡有方法可以規避遺產分配
但忘記是用哪種信託方式
之前讀過忘光了
goat4073
有些信託是信託歸信託,但妻子走後,給女兒的信託還是會被當成遺產
該分配就分配該繳稅就繳稅
有些信託比較獨立,不會被當成遺產
但信託基本上是委託人跟信託簽訂合約,合約內容基本上都能談
human5191
我一直以為信託是給超級有錢人之類的
查了才發現一般人也可以用
tuna9443
忽然想到個問題,假設說妻子只想把財產全給丈夫是可能的嗎?
有立遺囑跟受益人全給丈夫情況下
法律或上面信託,也是可以全給丈夫?
human5191
法律就規定有特留分了
被侵害繼承權的人都可以去提告,要求自己的那分遺產
ಠ_ಠ
human5191: 也就是不是妻子說了要全留給丈夫這樣說了算嗎
ಠ_ಠ
那就是可能女兒長大以後
或者是妻子生母代表女兒對丈夫提告這樣?
ಠ_ಠ
human5191: 看起來是不管是否遺囑,有繼承權的女兒或者是妻子生母可以代替女兒提告…
human5191
ಠ_ಠ: 特留分就是保障所有繼承人的權利啊
最基本的就是避免重男輕女 女兒分不到遺產
是說這個不是公民課的內容嗎
ಠ_ಠ
human5191: ㄉㄅㄑ,我的公民在我畢業之後都忘光光
現在超過十幾年
human5191
原來 不過公民真的是長大之後我覺得最實在的科目
tuna9443
human5191: 如果妻子堅持要全給丈夫,是不是要遊走法律邊緣了
human5191
就小孩有權提告這樣
但要把握追訴期
fig2335
妻子要堅持給丈夫是可以生前贈與,但贈與時間長度必須長於兩年,如果贈與的兩年內妻子不在世上,還是算遺產,可以爭取特留分
ಠ_ಠ
fig2335:
就是只能在活著時候大放送
不然女兒或妻子生母用女兒名義提告吧
可是所謂贈與兩年定義是說
如果妻子有用自己名義買房送給丈夫
她在兩年內過世的話,就是房子繼承權開打囉?
fig2335
ಠ_ಠ: 就是女兒可以爭取特留分,也就是房子的一部分持有權,或看丈夫願不願意拿等價金錢買女兒持有的那部分吧,在死亡到贈與期間的兩年內都會定義成遺產,兩年後好像要拿也拿不到了
ಠ_ಠ
fig2335:
除了房子還有什麼可能會是屬於「生前贈與」呢?
fig2335
不過我又看到兩年內贈與也不算遺產 開始混亂
ಠ_ಠ
我再次提問,之前看到新聞是說
有些有錢人可以自己立遺囑轉移給陌生人(比如照顧自己外勞之類)
這樣是不是表示遺囑大於全部啊?
就算哪個有錢人有子女跟配偶情況下
fig2335
我又去查了一下,兩年內算遺產的部分應該是指國稅局繳納遺產稅這裡,但在個人方面就是屬於丈夫的財產不用給其他人,但要繳遺產稅
ಠ_ಠ
旅人你們好棒我要投噗幣
其他沒有不是我故意,就是印象這幾位積極回覆
fig2335
救命,居然被送了噗幣,感謝噗主
ಠ_ಠ
有些問題也不是不想去法律諮詢,只是噗主自身慧根太差
比較喜歡上述那樣簡單明了說法
明明法律也是專業啦 但是感覺太文縐縐
fig2335
其實我都是看谷歌跟以前上公民課+電影戲劇綜合來的結果,加上現在身邊剛好也在吵遺產
ಠ_ಠ
fig2335: 喔喔 我這邊可能也有類似問題 這樣的話 可能方便跟旅人私下交流嗎?
不方便的話沒關係
fig2335
ಠ_ಠ: 不過我不是專業的,如果只是閒聊還可以 ,要更專業的可能要去問專業的旅人
ಠ_ಠ
fig2335: 沒事 真的要專業我還是會去問法律啦
就是交流一下
fig2335
ಠ_ಠ: 可以來交流
ಠ_ಠ
那我再次投噗幣再麻煩旅人返
human5191
欸感謝噗主噗幣
然後贈與遺產外人的部分
最大的應該說是特留分
簡單來說你遺囑要怎麼立都可以
但特留分不能被侵害
例如說像tuna旅人的一丈夫一女兒
如果都不想給的話
最後最少就是要各給1/2的一半,等於每個人1/4
剩下的1/2才是立遺囑的人自由分配的
ಠ_ಠ
human5191: 旅人也方便可以一起交流嗎?不方便沒關係
ಠ_ಠ
human5191: 看到當下馬上為了旅人隱私刪除了,已加好友!
fig2335
所以好像就有人會用生前贈與來避免給特留分這部分
human5191
加啦 感謝幫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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