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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勢單力薄的辯護人遇上訓練精良的檢察體系…【國】民法官指示檢辯的惡果,只是笑死人的司法改革
「除非是輿論矚目案件,不然受限於庭期的安排,一個案件就是十五分鐘、半小時,最多一個早上,很多流程要完成。書記官不是打字專業戶,法官指揮書記官製作筆錄的情形常發生,律師講話時有些書記官乾脆停下來不打,律師還得緊緊盯著螢幕上書記官製作筆錄的內容,說話都變得斷斷續續。常常律師講一句,等書記官打完,律師再講下一句,這樣的節奏嚴重影響律師的辯論。書記官打的筆錄,回去還會重新整理,與實際上律師的發言也有出入
如果時間緊繃,法官就催促說『夠了夠了,大律師你書狀都有寫嘛,就不要再重覆了,下一庭已經在等了』,如此的開庭,律師交作業成為常態
中國人蔣介石…抓耙仔馬英九牠們的中華民國殖民統治體制是二二八大屠殺的主謀…不是台灣人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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