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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有感,摘錄內文:「《兒少福利法》的規定,是為了保障兒童及少年,避免兒童及少年因為涉及不當對待、毒品、家事事件、刑事案件、少年案件而遭洩露身分,並因此使他們的生活受到困擾或騷擾。身處現今網路霸凌盛行的時代,事件中兒童及少年的身分資訊一旦遭到外洩,就有可能遭到人肉搜索,並因此使兒童及少年遭到網路霸凌,或者使得兒童或少年在校園、生活中遭遇人際關係的騷擾與阻礙,甚至可能讓他們的身心發展受到嚴重影響。」
那些受波及的孩子:離婚「親權戰」中被洩漏的兒少隱私 | 陳宗元 | 鳴人堂
大人的戰爭、被爭奪的孩子──卡在撕裂式離婚裡的家庭 - 報導者 The Repor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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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個人感想就是:雖然他們是公眾人物,但沒必要把家務事攤開來給大家看;雙方都公開喊話,影響最大的還是小孩。

更重要的是,小孩不應該跟著大人一起被攤在陽光下,他們都是獨立的個體,有自己的人權,不是家長的附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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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第二篇的內文:「復仇式離婚」名人效應
不論是自行兩願離婚,或是解決不了進到法院,衝突與高張力的離婚案例增加,也與近年名人的離婚模式有關。

賴芳玉嘆道:「你有沒有發現?媒體上都是高資源、高社經的家庭在搶小孩。」這些家庭爭子的理由,已經不是傳統想像中的傳宗接代等,而是同樣擁有資源的父母,爭著認為自己才能給孩子最好的。但正是高資源的父母,對壘手段才愈加激烈,找律師、運用媒體、在社群上搶奪話語權,她甚至覺得已經演變出一種撕裂的離婚風氣,她形容為:復仇式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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