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萬事問噗浪
公司如果要求你去外地出差1-2個月
但是不給出差費、加班費(等額外津貼,就是原薪水)
請問我可以要求不出差嗎?
如果因為這樣而離職可以領的到資遣費之類的嗎?
看完104之類的條文,出差這部分好像完全沒辦法OAQ
但,完全沒有額外補貼要求員工去外地工作這麼久,誰想去RO_O
jay4009
自提離職沒有資遣費
tiger1659
問勞工局
但自提一定沒有資遣費跟失業補助可領
crepe2644
給原薪水的話就是變更工作地點,要你同意,除非原先跟你的契約關係就是要接受調動
horse8074
食宿交通有津貼嗎?
rice3513
要非自願解雇才有資遣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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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se8074: 住宿、機票、伙食是公司全出,但額外的例如:手機電話費、當地旅館到工廠地交通等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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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卡在我拒絕出差的話,公司要求我離職,這樣不合法吧?
但,我不離職他們又一直要求我出差?有點無解現在該怎麼辦~
horse8074
ಠ_ಠ: 想出國的人會想去吧?不過沒補助交通很怪。
bison3557
勞工局go
rice3513
擺爛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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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單純諮詢的話可以打1955詢問嗎(X 有點不敢打電話
falcon2699
跟勞工局預約諮詢談談看怎麼應對吧
非法律專業的直覺是除非當初工作合約就有包含出差,也提過不會額外加錢,不然就是契約上沒涵蓋的部分,你是可以拒絕的
擺爛給他開除領資遣費或認真跟他們談說要勞工局的介入還是好聚好散
falcon2699
會這樣搞的公司大概把勞工局國稅局都叫來就會怕了
duck5094
長時間就等於調動你的工作場所
你有權拒絕
另外它也不能逼你離職(當然了,公司也是有合法的方式逼你自己想要離職)
但如果公司對這部分不熟的話建議你是先裝死讓公司先對你不合法(?)了之後想幹什麼都會容易很多
tiger1659
問勞工局不一定要請勞工局介入
主要是你能問清楚自己能行使的權益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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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我等禮拜一來問問看,謝謝~
duck5094
因為不管是檢舉還是勞資爭議調解,有證據是件很重要的事情
若它還沒實際侵害你的權益,還是有很多空間可以開脫
而且公司可以等事件結束後再慢慢搞員工
但侵權已屬於事實時不管是要調解還是檢舉還是上法院都會好處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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