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 男大生入侵前女友IG、跟騷求復合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恐怖情人 如果交往七個月就分手的話,想想就是不適合才分開哪,何必強求呢? 結果這男生犯的兩罪各判處拘役50日,合併應執行拘役100日,易科罰金折合10萬元。
永遠的真田幸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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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既有的 入侵他人電腦罪 ,新上路的 跟蹤騷擾罪 也採用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