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kia
先當個人,再來當好人;然後再當台灣人。
聽過一位是1949年之後抵台者的後代,七十多歲了,所擁有的資產說逾2億,已移民美國,說她不曾有過台灣人的朋友;那不就是在吸台灣人的血才能積聚的財產嗎?
或許言重了,但,總是應該能勸(他)人(咱認其為自己人)先當個人,而非自以為不食人間煙火的「天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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