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u
社區住了一年,先是一個造謠又挑撥住戶之間的感情(故意讓住戶跟管委對立),後來被告毀謗,才被物業公司辭退,物業公司有道歉,換掉那批保全。

然後上個月保全偷錢後直接走人,
物業賠償損失,又換了一批保全,
但那個小偷這個月又回來偷。
YUu
應該直接換掉物業吧⋯⋯問題這麼多。
偷錢烙跑的保全,還是個慣犯。
管委跟物業報警才知道,這是犯罪集團。
在別的社區早就有人受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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