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葉蓮*~*
所以該修的是特別的法律條文啊!
白目的YUMO
司法改革 你敢嘴?
ヽ( ˘ω˘ )ゝ爆じゃんだよ
要立法委員把這條改嚴阿,你不改就是會輕判
紫姻
那條最重就一年,不修法就只能這樣了
藤原⎝(ΦωΦ)⎠♧燒☆毀♤
偷偷錄音他說的話啊,這種都可以上訴的啦,然後就可以用更重的刑罰去處理
換句話說就是檢察官輸給律師啦,嫩
幻☨天
萬年發情的克圖格亞
這種大概不用一年就可以假釋出來了吧
testsilent
法律規定10年(含以上)算重刑,也就是類似鄭傑那種的才有機會判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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