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 地球圖輯隊
所謂「 無過失離婚 」即是相對於以「過失」為基礎(fault-based)的離婚規定,可保障在婚姻中居於相對劣勢,或遭受關係暴力的一方。研究指出,自「無過失離婚」施行開始,美國女性自殺率及家庭暴力案件都有顯著下降,就連女性遭遇配偶殺害的比例也隨之減少。

但,「無過失離婚」制度也常被反對方看作是提高離婚率的主因。

俄亥俄州參議員凡斯(JD Vance)便曾在競選時說:「這(無過失離婚)只是讓人們更容易擺脫一段婚姻、投入下一段感情,就像換內褲一樣簡單。」

根據《滾石雜誌》報導,近一年來,特定政治傾向的名嘴、議員、網路媒體紛紛針對「無過失離婚」群起而攻、大肆評論,在今日的政治環境中,實難視為個人行為,更像是有計畫的操作。

「讓離婚像換內褲一樣」美國右翼人士批「無過失離婚」是懲罰男性的制度 | DQ 地球圖輯隊
みとみん
結婚跟工作一樣 覺得不對、幹不下去就離婚很正常啊
為甚麼必須有過失才能離婚
坦白點說就是,要離婚的總會離婚,政治法律管不著
反而知道有退路,比較沒有壓力,可以更冷靜處理各種事情
tn推恵海人(路過的土木工程師
繼續不下去離婚很正常啊
因為沒必要
美食派★妖音
怎麼會覺得是懲罰男性? 重新回到求偶焦慮的狀態嗎?
幻夢🦀️螃蟹們長成中
前姊妹淘在想要離婚時說過「要是他(配偶)有外遇就好了,我就可以正大光明的要求離婚了」。
從她結婚開始就不斷跟她說這人真的不適合過一生,越早離婚越好的我表示:……
會有無過失離婚,就是因為有人不想要必須要背上過失才能離婚啊(最後就是拉扯到孩子四歲才離)
美食派★妖音
感覺樓上的姊妹是從結婚開始鬼故事
幻夢🦀️螃蟹們長成中
美食派★妖音 : 帶球婚,結果結婚前一個晚上老公還在通宵打遊戲。
男方在大攝影棚當攝影師,但淡季不會主動去接case賺外快,還會幫自己放無薪假,想要新鏡頭還會去跟媽媽借錢。聽說從沒養過家(看這個狀態也養不了)。
因為之後才知道男方跟弟弟都有精神疾病所以說過沒意外這應該是唯一的小孩,然後離婚時因為我已經跟她斷絕關係了不知道細節,但聽說男方覺得只要有探視權就好,但婆婆捨不得孫子所以變成了拉扯戰
ペギー
怎麽會是懲罰,是把太太當成管家的想法嗎
猫丸的審神喵
「不要就是不要」有這樣難懂嗎?
Fate緋特☆O︿≡
就連在那個保守、人們很少會考慮離婚的年代,夫妻不和都還有分居這個選項呢
沒有離婚但分居一輩子的也不是沒有
怎麼會覺得沒有無過失離婚就能挽救感情啊
Fate緋特☆O︿≡
文中還有不少反對人士拿孩子出來坦
又不是父母雙全就叫幸福家庭
天天看著父母在同一個屋簷下痛苦的生活,對孩子是好事?不會讓他們覺得婚姻就只有痛苦嗎?
還不如讓離婚的另一半能夠常常探視孩子
Rabi🐳
無過失離婚受惠和拯救更多是女性,應該是男人要反省。
一個不舒適的婚姻,應該雙方都過得不快樂,但社會現實卻是一個爛婚姻,女人過得很痛苦,男人爽歪歪,沒道理吧?
小魚販
不合適的婚姻勉強維持才算是懲罰吧
tn推恵海人(路過的土木工程師
整天互罵和冷戰的婚姻對小孩才是懲罰
然後不離婚根本是父母雙方或其中一方太愛面子
changjelly
Fate緋特☆O︿≡ : 他們想要的不是挽救感情跟幸福,而是保有已婚有偶人士的身分尊嚴,以成功人士的姿態走跳社會的權利。
Fate緋特☆O︿≡
changjelly : 但他們才不會這麼說,他們只會說無過失離婚讓他們失去愛情、讓小孩不幸
就算讓家人不幸的罪魁禍首是他,但這種人永遠不會承認婚姻失敗的原因在自己
想要退休養老×夜祁💤☔8️⃣
離婚是懲罰男性......照這個邏輯,看來結婚就是懲罰女性了
美食派★妖音
沒錯啊XD 結婚對女性來說是壽命減少,男性壽命增加
想要退休養老×夜祁💤☔8️⃣
很好笑的裡面說女性可以不工作,只要找個有錢的男性結婚然後拿走他的錢,但反過來說男性也可以找個比他有錢的女性這麼做吧,這件事於男女無關吧
為何假定女性的經濟條件一定比男性差?
美食派★妖音
一堆家裡很有錢的,現在都會簽婚前協議喔...離婚了女生其實拿不到錢
無住生心
(p-goodluck)
美食派★妖音
而且有錢是優點的前提是...你的錢願意分給對方花阿...
一些覺得自己很有錢,但是對待伴侶很小氣的人,有錢也不是優點吧?
三無氣體
就一樣父權社會遺毒(
父權得利者自然會有比較多財產,而權力結構開始被瓦解掉當然就會覺得自己被懲罰
等到男性普遍不比女性有錢,女性普遍也不覺得男性財產是結婚要件時,這些問題也就不存在了
墨黥°工作貓咪一直線
我不懂
離婚就離婚啊,幹嘛一定要過失
ペギー
結婚是懲罰女性無誤XDDDD未婚只要顧好自己就好結婚要顧好整個家~下班以後不能放鬆要先處理好先生小孩~沒有愛真的是過不下去的
幻夢🦀️螃蟹們長成中
很多老公都會覺得他是「幫忙」帶小孩,幫忙個屁孩子也是你的好嗎XDDDDDDDDD
君・救救我啊哆啦AI夢
如果離婚可以減少女性自殺和家暴案件
那麼這些男性的確是該被懲罰ww
KHF (ᐛ)
傳統上步入婚姻前男性要付出較多成本追求與競爭,終於大功告成結了婚就會更傾向不想放手吧🤔
多數找社經地位略低於自己的對象也只不過是為了提高成功率,不然誰不想找又美又有錢的對象少打拼十年
KHF (ᐛ)
不過還是老話,為了結婚而結婚都不會有好下場
幻夢🦀️螃蟹們長成中
另外已婚身份比較容易得到升遷等隱形福利,所以有些就算沒結婚也會謊稱女友是配偶(剛聽完Reddit故事裡發生的事情)
辰風 🔬 深陷米缸中
但已婚適育的情況反而會讓女性的就業機會受到影響,結婚就是懲罰女性無誤+9487
KHF (ᐛ)
有家庭育兒可以正大光明的凹單身的同事
Shanus@5U教-SSC
馬的內褲髒了當然要丟掉啊說什麼屁話
小傑今天對奇犽好一點了嗎?
懲罰男性?我不認為alpha 男會擔心離婚
🍶【楓】平心靜氣不要中風
離婚率提高是婚姻很爛的結果,不是申請離婚變簡單的結果
❦神經治療雖然有效但頭好痛❦
墮胎違法已經擴及全美了嗎!?太可怕了😱
八六
只要在離婚前過世,離婚率就不會增加
Foxx
根據滾石雜誌報導??? 他馬的這個垃圾雜誌的這個報導的根據是什麼?

Clint Russell Uncensored: Ireland To Kill 200k Cows ...

我正在聽昨天的會員限定內容, 大概10分鐘開始他們在講無過失離婚, 臭幹的最大力的是左派耶

然後你們知道美國無過失離婚是哪個黨搞的嗎? 這篇文章只講1969年的加州, 讓讀者錯以為說這是左派進步價值的一部份

大錯特錯, 當時的加州執政的是共和黨, 推動無過失離婚的是後來成為美國總統的共和黨籍雷根
Foxx
而且現實中這個問題遠比你想像中的還要複雜的多

no fault divorce(無過失離婚)乍聽之下好像沒什麼問題. 但這代表了婚姻就是兒戲, 不要就離一離. 而如果婚姻是只有兩個人的情況下還沒什麼問題, 但只要牽扯進小孩子, 那無過失離婚就會產出一整個利用其來發大財的產業鏈

你知道在美國, 加州政府可以從家庭離婚的小孩的撫養補助中抽走55%的佣金嗎?
Foxx
在無過失離婚的加州, 有小孩的夫妻因故上家事法院. 因為只要離婚不需要有其中一個人有過失, 而且只要離婚之後小孩子的撫養權不是雙方一半一半, 這樣子聯邦規定拿來幫助單親家庭的撫養小孩費用(贍養費跟聯邦補助金)就會配下來, 州政府就可以從中抽走一部份的錢, 這些錢又是州公務員的退休金的重要財源之一

你覺得這種情況下家事法院會不會一丁點小事就判離婚, 就判父母其中一方必須失去撫養權?
Foxx
California keeps millions in child support while par...

失去撫養權的人要負擔的贍養費, 每500鎂的支票加州政府就會抽走275鎂. 其他的州沒抽那麼多, 但是也有個14%

這種情況下你認為家事法院會說父母各擁有50%的撫養權利, 所以贍養費那些的政府不用分一杯羹嗎XD
Foxx
乍聽之下你以為好像沒什麼問題的"進步價值", 除了從觀念上思考之外, 還別忘了要從產業鏈的角度去看. 要想想開放某件事情會不會在背後製造出一個發大財的產業鏈. 因為只要會這樣, 那你開放的就並不是"多一種選擇"而已, 而是會有一群人為了發大財而強迫讓大家去做出其實不符合其利益的選擇

所謂的無過失離婚就是這種東西. 其實結果並不會造成讓婚姻陷入困境的人更好的選擇, 而是會有一條龍的產業讓更多人會因為一丁點小事離婚, 會鼓勵讓小孩失去雙親撫養. 因為這樣子做才有利可圖
Foxx
簡單說, 滾石那篇根本亂寫. 事實上"無過失離婚"並不是什麼一群左派去抗爭來的, 而是保守派天真的以為這是一個很好的主意, 結果後來才發現後患無窮, 才回頭檢討說當初其實不應該這樣通過的

雷根幹的兩大錯事, 一個是他當加州州長時推的無過失離婚, 另一個則是他後來當總統時推動大赦非法移民(對, 現在那一海票偷渡進美國, 認為他們早晚等得到大赦, 就是因為1986年雷根給過一次大赦), 當時以為讓國內所有非法移民合法化可以把資源拿去強化邊境, 結果卻是給了更多人想要偷渡的誘因
Foxx
現在檢討無過失離婚並不是滾石講的什麼"一群右翼人士保守派跳出來要維護婚姻價值", 而單純就是這變成了一個產業鏈啊. 再怎麼說無過失離婚也只是不需要證明對方有過失, 並不是連上法院的程序都不用跑. 至於離婚之後聯邦政府是不是還要給單親家庭補助?

那結果就變成現在這樣子啊. 因為每一個離婚案件都可以抽成, 不離婚就沒錢抽, 那就變成每個州的家事法院都什麼糾紛都一律要導向離婚的結果, 還有聽過強迫婚姻雙方必須要離婚的
Foxx
要避免這個無過失離婚造成的亂象, 還要保住這個制度的話有另外一個解法, 那就是取消單親家庭的補助

因為沒有辦法抽成就不會有產業鏈了XD 但確定這是比較好的選擇嗎XD
Foxx
那個左派批判無過失離婚的理由說一下好了

他說婚姻應該要在法律上被定義成一種"契約"對吧? 那你有聽過所謂的"無過失解除契約"這種事情的嗎? 你當然可以說兩個個體(不管是公司或個人)訂定契約, 有可能其中一邊被佔便宜了但是卻無法解除契約很困擾這種問題

可是如果開放無過失解約你認為會發生什麼事情? 那契約就會完全失去它的作用, 因為反正我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反悔把契約取消掉
Foxx
因為存在有人在契約中會被佔便宜的可能性, 所以就說那我們來搞無過失解除契約吧, 以後契約都不存在約束力, 任何人只要認為契約內容他不滿意他隨時可以取消而且沒有任何成本

當有人說這樣子不對吧, 我們不應該容許這種制度存在. 然後左媒就出來寫文說"啊啊極右保守的要把人給卡死在會害到他們的契約裡頭無法脫出耶"
認真上班ㄉㄩ氏
Foxx : 雖然我不是很了解整起事件,但我喜歡你的見解。路過按個讚👍
StandWithUs
無過失離婚反映在台灣現狀,最明顯的問題會是當有過失配偶(通常是丈夫)脫產離婚後,另一方頓失經濟支持。如果反應在無過失,就會出現外遇丈夫無需談條件就能夠更輕易脫手,讓妻子毫無招架之力的這類案件更容易出現。訴訟對於欠缺資力的人而言並不會是一個選擇。

所以如果是在台灣,這裡最應該要思考的是,我們跟美國的情境有一樣嗎?一樣的是哪一州?他們的誘因我們有沒有?我們的困難他們有沒有?這些都會造成制度不同的結果。放在這邊讓大家也一起去思考,在現代台灣人的婚姻中,怎麼樣才是真正的保障。

背叛婚姻的人,可訴請離婚嗎?有責配偶釋憲案對離婚制度的人性叩問 -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oxx
不過問題本質其實是一樣的

就是"根據感性做判斷"的缺陷. 像只要把重點強調在"有的人被困在婚姻裡頭無法脫離", 就會讓"同情他們"的人認為說為什麼我們不去開個大門讓任何人都想離就離. 這樣不就不會有這種可憐人了嗎

而且帶這種風向的人在被問說"你知道這樣子做可能會製造什麼樣的弊端嗎"的時候, 還可以指控對方"不讓被困在婚姻裡頭的人有辦法脫離, 就是維護傳統父權無視被壓迫者的苦痛"

這種訴諸情感的說法真的需要非常小心. 不管什麼問題都應該要回歸理性討論, 碰到單純在引起讀者的感性(告訴他們誰是受害者, 還有這樣子做就可以幫助受害者)並且將質疑的聲音給打成"站在加害者那一邊的反動派"的文章的時候要更注意. 噗頭那篇就是這種行為的示範
StandWithUs
反正就放在這裡,讓大家去思考

婚姻制最大的價值,實際上並不是讓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而是共組家庭的人一個懶人包的財產分配制度。這個特色會在離婚的時候特別彰顯,很多人離與不離並不是為了「我不能讓位給小三」,「我要讓他們跟我一起痛苦」,而是很現實的一旦離了孩子和自己就沒有經濟來源。如果對方選擇另組家庭時,就會更明顯。法律保障的基本上就是非常低的扶養數字。

Foxx提到的單親家庭補助很明顯就是為了因應這個狀況而產生的,但這也會有個疑義,就是破壞契約的人造成的成本,為什麼最後是其他人在為他付帳單?這個狀況並不合理,而因為政府多了這筆支出,那麼就再要求破壞契約的人支出這筆款項給政府。這裡的抽成就是這麼誕生的。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我一開始也是想到前陣子台灣的釋憲案,也就是民法規定有過失一方不得主動提起離婚,最後被判部分違憲
但支持這個判決結果的人不會告訴大家,提起這個釋憲的申請人都是外遇男子

這篇文章說的好聽,可是舉的兩個實例都是外遇男
背叛婚姻的人,可訴請離婚嗎?有責配偶釋憲案對離婚制度的人性叩問 - 報導者 The Reporter
朱法官也觀察到不想離婚的一方主要考量的原因有經濟因素和未成年子女等,而通常會有這層顧慮的是誰?心知肚明是女性較多,所以才忍著家暴跟丈夫外遇等問題不選擇離婚。
這種狀況下如果讓有過失的丈夫能訴請離婚,真的能保障子女最佳利益?從頭到尾法官們不斷提起判決時的衝突,好聽一點是避免互揭瘡疤,但難聽些就是法官自己覺得為難,所以這是不是也在把責任外推呢?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聲請人一二三,三個都各個有外遇問題
應該至少有一個案例是報導者裡面的
112年憲判字第4號 - 憲法法庭網站
Foxx
突破盲腸!!!

所謂的無過失離婚, 另一種說法就是有過失的一方不用負責任的離婚XD
Foxx
"我不懂為什麼不可以無過失離婚跟有過失離婚兩個都存在呢!!! 這樣子有過失的一方不就還是要賠償嗎!!!"

會說這種完全沒有邏輯的話的人是認真的嗎? -_-
猫丸的審神喵
Foxx : 你才是認真的嗎好嘛。一時說支持無過錯離婚就是視背後產業無睹,一時說支持無過失離婚是訴諸情緒,要其他負擔。

離婚就是離婚,不需要談有沒有過失。結束一段關係絕對不需要任何原因和理由。反而一定要一方有錯才奇怪(雖然絕大部分是因為所謂的一方,甚至雙方都有錯)

還有,每每拿子女、贍養費來坦,不是所有婚姻關係都有下一代,而且,為子女示範不要浪費兩人時間也是一個非常好的示範。
Foxx
猫丸的審神喵 : 那些搞外遇的會非常樂意聽到你的這種說詞的

完全靠感性自我感覺良好而無視現實面上到底會害到誰, 非常典型的仙子思維
Foxx
很期待見到這種仙子指著丈夫外遇的原配說"你幹嘛去爭取贍養費啊, 結束一段關係絕對不需要任何原因和理由, 也不要巴著想要跟外遇夫要求什麼啊, 你自己自食其力不行嗎"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離婚確實不必有一方要有過失,但這會牽扯到賠償跟各種金錢分配、子女監護權的問題
若雙方協議離婚當然就沒事了,可若是外遇的一方要離婚跟新歡共組家庭才要求跟原配離婚,那這時候如果覺得這是合理的、外遇方不必付出賠償,對原配也很不利
另外贍養費不光是有生養子女的狀況下才會有,如果另一方經濟能力較差難以維持生活,也是可以要求贍養費,聲請一方也要無過失才能提出
或許現代女性較難想像為何會無法維持生活,但至今確實仍有全職家庭主婦,或為了照顧孩子而選擇固定上下班但只有基本薪資、打零工的女性存在,又或是雖然有在工作,卻也是在跟丈夫共同經營(有些還是義務性幫忙)等的狀況
猫丸的審神喵
Foxx : 一言不合就扣帽子,不愧是你呢。

我全力支持無過失離婚,浪費時間在不適合的人身上簡直浪費人生,硬要找到過失才能離婚,不過是高高在上,覺得他人人生怎樣虛耗也無所謂的人。

順便說,強逼一定要內過失才能離婚不過是把你眼中所謂的產業鏈移去調查上,再者,外遇者一定會被拿到證據去作離婚用??有過失就可以不需付出成本作離婚 /得到合理賠償??不要看輕美國的律師還私家偵探耶,出軌者找人調查沒出軌的一方以做出所需「證據」也非不可能時,這不過提高逃離婚姻的成本。
猫丸的審神喵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 無過失離婚和「不作出金錢分配」、「不需付贍養費」完全沒有關係,請不要混淆兩者。

首先,你前面也有提過各種稅務等相關的事,本身婚姻在純理性,不談感情、關係上,對兩個人有利,稅務上的優惠、申請一些服務時,有婚姻關係不少情況下得到優待。要放下理性上對自己有利的事而去解除婚姻關係,本身已是構成損失,還想這樣做本身已證明留在婚姻裡比回復單身痛苦。

回到重點,就算是無過失離婚,贍養費等依然存在,以維持收入較低的一方可以有相若生活,這點和是否在無過失下離婚無關。
猫丸的審神喵
要責難反而應該是責難雙重扣稅問題,明明付贍養費的一方已經因為收入而全額付應付稅項,但付出的贍養費(原家庭維持費用)卻被再抽一次稅,那是雙重抽稅。

議題本身就被有意模糊,一切和有沒有過失離婚無關,是政府濫收稅款有關。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贍養費問題是針對你上面提及牽涉子女的部分才提出,另外無過失一方請求是另外補充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看資料時看到順道寫進去
也才知道贍養費聲請必須無過失才能提出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另外贍養費我記得沒有扣稅,還是你是在說支付方被扣稅?但課徵名目為何?又或是你指年收50w,其中15是贍養費,但綜所稅是用50去算的問題?
1156 贍養費是否要課徵綜合所得稅?-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另外無過失者申請離婚,實務上基本會遇到的就是外遇男的問題,在這樣的結構性問題中真的完全允許無過失者可提出離婚,又真的是利益嗎?
如果說到維持婚姻關係很痛苦所以寧可乾脆離婚,那又要回到上面報導者的朱法官提到的「通常對離婚有所顧忌的多半礙於未成年子女跟經濟壓力」,那無過失者可提出離婚,又真的能作為解決婚姻壓力的解套嗎?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就是這個問題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如果真的要解決女方礙於各種顧慮無法提出離婚,那要做的不是允許有過失的外遇男可申請離婚,而是加強對失婚婦女的補助,以及萬一有兒女時該如何扶助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這樣才能減輕那些受困於婚姻中的婦女在面對是否要離婚的這個問題時的阻力
StandWithUs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 加州的那個疑義就是出在這裡。他們一開始先增加失婚單親補助,變成財政負擔,所以又回頭才會變成回頭向原配偶抽成。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理想很美好,現實很骨感,看報導者實際提出的案例,以及釋憲案的三個聲請人,難道看不出對無過失者可提出離婚最大的受眾是誰?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StandWithUs : XDDDD做事情前沒有考量金錢來源和可能付出的成本,有時候只談理想是不行的
人民的稅金不是無窮無盡
StandWithUs
所以問題其實就是在這裡,夫妻有扶助的義務,而當有過失的那方實質上不用付出時,就會變成全社會的成本。

也不要說,我們怎麼透過補助強迫。你要怎麼認定撫養費?最低。你要怎麼做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無過失所以只能事後訴訟。那沒錢的那方怎麼請律師?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不過目前台灣的釋憲案是部分違憲,大法官要求兩年內立法,就不知道到時候會怎樣
StandWithUs
所以看樣子大法官也只能做出一個「合理的延長你們談判的時間,但不要永無止境。」
StandWithUs
加州的那個狀況是很荒謬的。但也可以做為警示,就是那個成本其實並不合理。

我希望貓丸也要知道,法律基本上在民事對人身沒有什麼強制性。所以移轉財產一走了之的案子非常多。談好了,人直接不見的男人也非常多。曾經有法官為了避免這個問題,要求男方帶著現金到法庭現結給妻子。因為他知道離開法院後,他再也無法真正幫助女方。
StandWithUs
猫丸的審神喵 : 結束一段關係能夠好聚好散就會是協議合意離婚。會到判決離婚,就是因為有不能解決的因素。你的最後一段恰好就是一個不需要討論的問題了。

我們會需要解決的,就是當婚姻當中有除了感情以外的義務,卻無法好好討論怎麼負擔。我想你可能是認為這可以拆開討論,但在實務上,一旦沒有婚姻關係了就再也沒有任何拘束力。
StandWithUs
如果沒有這種拘束性,談戀愛就好,不需要結婚。或者是弄伴侶契約新的伴侶法也行。
StandWithUs
Foxx談的極端狀況是在美國發生的,我只是覺得大家也可以想一下,施行以後走回頭實行有過失主義為本的也很多。這題其實沒有這麼簡單
Foxx
整個看下來我單純覺得以為無過失離婚最好的人, 連"雙方同意就可以離婚"這個基本常識都不知道XD

這種人就是認定只要結婚了, 就算夫妻雙方有不可磨合的問題雙方都想離婚也離不掉, 必須要其中一方有過失才行, 他們說這真是太可怕的賣身契了, 所以必須要無過失離婚, 任何一個人只要說他要離婚了就可以拍拍屁股走掉, 不想離的那一邊就吃屎吧

所以你看他們舉的例子, 都是說"那如果對方沒有過失的話那難道要卡在一個雙方都不想維繫的婚姻到天長地久嗎". 但實務上這種問題根本就跟有過失離婚無過失離婚一點關係都沒有啊XD

到底是哪來的仙子才會常識缺乏到這種程度XDXDXD
Foxx
話說這種仙子根本不知道美國最大反對無過失離婚的組織是什麼吧

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全國婦女協會, 主導第二波女性主義運動的核心組織

仙子絞盡腦汁也根本想不到說他們看的文章都說無過失離婚是女權的大進步, 可是為什麼跳出來聲請的都是外遇男, 反對的都是女性主義組織吧XD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