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dWithUs
ಠ_ಠ - 看到朋友的限動,發現真的有以前認識的FB好友在裡面⋯⋯真的很噁心⋯⋯ 請大家確認一下有沒有認...
剛好在這噗看到重要資訊,提醒各位分享轉傳:

1. 臉書這類社團,屬於有害兒少身心健康的內容,請向iWIN檢舉,而非私me。可以減少兩個單位轉案的困擾,加速處理效率。
:::登入頁│iWIN網路不當申訴系統

2. 如有18歲以下兒少的影片,請選擇兒少性剝削,因為行為罪責較重,會更快刪除。

3. 同時向臉書檢舉貼文屬私密照外流,社團屬於性剝削。

請有看到的人轉傳資訊喔

Risu 外流
●△ ●←阿千千
補充本年度新增的法規:刑法第28-1章的「妨害性隱私罪」之相關說明~
偷拍、外流不要僥倖!刑法增訂「妨害性隱私罪」! - 法律知識+
另外特別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提供群組或是平台供給散佈性影像,也有可能成立本罪的幫助犯,要特別注意,所以各大版主或是群主可能都要注意有犯法的風險。
StandWithUs
●△ ●←阿千千 : 謝謝補充資訊,也麻煩大家一起努力傳播資訊呦
ㄚ生~
基本上這些申訴都只管得到.tw網域跟在臺灣有落地的公司,FB這些海外服務完全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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