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熊🦝🦝三階投下罷免票割藍委
某些民眾搞不清楚的事情。

政府無法控制你要不要闖紅燈,
政府無法控制你要不要打小孩;
政府無法控制你要不要ㄕㄚ人。

社會所能阻止人犯罪的關卡惟有教育、法律、信仰文化齊下,而法律是最後的手段,平常則是要靠眾人守望彼此,假設人民痛恨虐童但是聽到鄰居打小孩,孩子哭得淒厲而不報警裝作沒聽見,那是有什麼資格罵「層出不窮的虐童案政府都無所作為」?

同樣的邏輯,當人民認同「行人地獄」這個形容詞,但是自己紅線違停、走路闖紅燈可以裝作無所謂,那有甚麼資格講行人地獄?

因為這樣的人,就是社會的破網。
掰噗~
(co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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