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7:47 AM
[廢]
掰噗~
@baipu
說
Mon, May 15, 2023 7:47 AM
中肯!!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7:48 AM
今天把綜所報好ㄌ
為了抽獎才去報的政府真懂懶惰民的心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7:48 AM
反正收入低到不用繳錢啦
被浮報都不用繳的那種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7:50 AM
順便上傳了之前錄2-7打Boss的影片去YT,遊戲影片現在可以的話都是丟去YT,算是一個想要紀錄但又覺得不需要留在資料夾內的概念。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7:50 AM
拆ㄌ一直沒拆的包裹
我的計算機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7:51 AM
我原本以為蝦皮的不會有保固,結果居然還有一年嗎哈哈哈哈哈哈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7:51 AM
反正很便宜
我就貪
剛剛按基本鍵都可以用算是檢查完ㄌ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7:52 AM
我一直以為蝦皮就是除非買商城原廠有標有保固,否則一律默認沒有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7:53 AM
我覺得手機報稅滿方便,唯一賭爛的是文件載不下來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7:54 AM
(轉存的會是一個點進去在瘋狂跳針轉不出東西的網站)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7:55 AM
不清楚是歧視iphone 還是什麼原因,老實說我不是很喜歡用蘋果處理下載文件的事情,因為很不方便🙂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7:55 AM
安卓倒是太方便太好載之前亂載一通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7:56 AM
說真的用了幾年,一年半ㄌ吧,還是覺得蘋果很難用哈哈哈哈哈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7:57 AM
如果追求手機可以不要那麼快開始當可以蘋果
還有零件好換一點也可以蘋果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7:58 AM
剩下的我真的覺得蘋果也就那樣(ㄍ)
(但因為上述對我來說很重要,所以才挑蘋果啦,之前也說過如果安卓有人能做到這兩點我就會繼續當安卓子民,但偏偏nono )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8:00 AM
不過因為遊戲的關係應該會繼續當蘋果民就是了,都辦日本帳號ㄌ再換一個系統感覺也挺北七的。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8:00 AM
覺得難用有很多原因,但最大因素還是對於資料檔案處理的不友善。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8:01 AM
搞得我現在有些都會丟去自己的一人群組,因為留在手機裡面實在太不方便。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8:02 AM
不過難用也有好處啦,就除了圖片以外比較不會在那邊存檔案。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9:12 AM
Facebook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9:13 AM
看到有人還是有BUG的樣子不敢分享😂(現在只敢分享追蹤的內容)
花了很大的力氣才分批大概的看完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9:15 AM
我覺得我沒有辦法做到。
對我來說認定那些人也有自己的苦衷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或應該這麼說,
要求我同理他們也很辛苦所以要原諒他們給我的傷害是不可能的事情。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9:19 AM
我覺得就像我對我自己認知的,我很痛苦不代表我可以對別人口出惡言。
我很討厭不代表我可以隨便咒別人去死。
我覺得痛苦這件事跟傷害這件事是兩碼事,永遠不可能拿你很痛苦作為理由來合理化自己傷害別人的行為。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9:21 AM
所以我不管別人到底多怎麼樣,我就是無法容忍強迫我接受因為這樣那樣所以在我身上造成的傷害,僅此而已。
更別說,從來就是我在對別人對不起,沒有對我道過歉的人,又憑什麼要求我原諒他?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9:30 AM
ಠ_ಠ - #原子少年 #OPENsi 想知道大家會投募資嗎? 我個人還在猶豫,想要支持少年,可是又覺得...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9:30 AM
不得不說,就算我有愛我也盤不下去。
我甚至覺得如果公司只有這個能耐的話,可不可以放過他們啊。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9:31 AM
擺明想要原子紅利的意圖過於明顯,然後操作上非常死要錢。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9:31 AM
覺得能成也只是粉絲想要看他們自己的作品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9:33 AM
Mon, May 15, 2023 9:33 AM
但我只覺得如果要這樣才能成一團,我寧願當初沒看到他們出道,認真的。
雖然之前常常罵索尼,現在還是會嘴索尼,但索尼真的是我想賺錢同時我也有投錢的最佳代表。
不是每間公司都能都願意這樣投資,
所以我覺得若是做不到只想撈錢的人拜託放過少年。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9:34 AM
(就算只想撈錢也要有基本的誠意,但這團的募資我看完的憤怒遠過當初的金星募資,我甚至開始認為野火其實很棒了(???)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3:31 PM
今日複:
法律行為
意思表示
1.意思表示錯誤之表示行為錯誤得撤銷(100塊寫成1000塊)
2.意思表示錯誤之意思錯誤得撤銷(誤認A商品是B商品)
3.意思表示錯誤之動機錯誤(誤以為有某老師的課程所以購買),避免法之不安定不保護動機錯誤,不得撤銷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3:34 PM
Mon, May 15, 2023 3:37 PM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雙方皆明知、故意
並無欲為發生該法律行為效果之真意(如:為了脫產而訂定買賣契約意思表示)
法律行為無效。
單方面的虛偽意思並不構成
(如:其中一方開玩笑說要買答案其實沒有要買,對另一方來說並不曉得對方並無購買之真意)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3:39 PM
遭脅迫而為之意思表示
故意
施以脅迫(如恐嚇威脅)使他人心生畏懼而為對應之意思表示(願意按照脅迫方要求給錢)
脅迫行為為不法(恐嚇放火燒屋)
得撤銷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3:42 PM
Mon, May 15, 2023 3:44 PM
遭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
施行詐術、故意(騙人機器用黃金但實際上並沒)
表意人因該詐術行為而為意思表示(表意人相信所以購買機器)
得撤銷
*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例外:詐欺由第三人為之,以相對人明知或可得而知,始得撤銷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3:50 PM
Mon, May 15, 2023 3:51 PM
釋107 164 771
前兩者針對所有權人
771針對繼承權人:繼承返還請求權(2/10年)和物上返還請求權是獨立並存的兩個權利,若前者已罹於時效則該請求權消滅,但還可以再請求767條物上返還請求權(15年)。
三例共用之概念:
*已登記之不動產之物上請求權無消滅時效之適用
反之則有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3:55 PM
Mon, May 15, 2023 3:59 PM
除斥期間For形成權,如撤銷、解除
一旦超過時效則不得再請求。
消滅時效For請求權,如物上返還請求權
一旦超過時效,請求權消滅,縱使原權利如債權仍存在,對方有抗辯權可以不行使。
但若沒有抗辯(例如抗辯要求還錢的請求權已不存在,且一樣還錢,還錢之行為仍然有效,不可事後再主張抗辯。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4:03 PM
雖然只有一點點但今天的自己超棒。
淩雨
@mch9623
Mon, May 15, 2023 4:04 PM
ㄤ怎又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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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抽獎才去報的政府真懂懶惰民的心被浮報都不用繳的那種我的計算機我就貪剛剛按基本鍵都可以用算是檢查完ㄌ還有零件好換一點也可以蘋果
(但因為上述對我來說很重要,所以才挑蘋果啦,之前也說過如果安卓有人能做到這兩點我就會繼續當安卓子民,但偏偏nono )
花了很大的力氣才分批大概的看完
對我來說認定那些人也有自己的苦衷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或應該這麼說,
要求我同理他們也很辛苦所以要原諒他們給我的傷害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很討厭不代表我可以隨便咒別人去死。
我覺得痛苦這件事跟傷害這件事是兩碼事,永遠不可能拿你很痛苦作為理由來合理化自己傷害別人的行為。
更別說,從來就是我在對別人對不起,沒有對我道過歉的人,又憑什麼要求我原諒他?
我甚至覺得如果公司只有這個能耐的話,可不可以放過他們啊。
雖然之前常常罵索尼,現在還是會嘴索尼,但索尼真的是我想賺錢同時我也有投錢的最佳代表。
不是每間公司都能都願意這樣投資,
所以我覺得若是做不到只想撈錢的人拜託放過少年。
法律行為
意思表示
1.意思表示錯誤之表示行為錯誤得撤銷(100塊寫成1000塊)
2.意思表示錯誤之意思錯誤得撤銷(誤認A商品是B商品)
3.意思表示錯誤之動機錯誤(誤以為有某老師的課程所以購買),避免法之不安定不保護動機錯誤,不得撤銷
雙方皆明知、故意
並無欲為發生該法律行為效果之真意(如:為了脫產而訂定買賣契約意思表示)
法律行為無效。
單方面的虛偽意思並不構成
(如:其中一方開玩笑說要買答案其實沒有要買,對另一方來說並不曉得對方並無購買之真意)
故意
施以脅迫(如恐嚇威脅)使他人心生畏懼而為對應之意思表示(願意按照脅迫方要求給錢)
脅迫行為為不法(恐嚇放火燒屋)
得撤銷
施行詐術、故意(騙人機器用黃金但實際上並沒)
表意人因該詐術行為而為意思表示(表意人相信所以購買機器)
得撤銷
*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例外:詐欺由第三人為之,以相對人明知或可得而知,始得撤銷
前兩者針對所有權人
771針對繼承權人:繼承返還請求權(2/10年)和物上返還請求權是獨立並存的兩個權利,若前者已罹於時效則該請求權消滅,但還可以再請求767條物上返還請求權(15年)。
三例共用之概念:
*已登記之不動產之物上請求權無消滅時效之適用
反之則有
一旦超過時效則不得再請求。
消滅時效For請求權,如物上返還請求權
一旦超過時效,請求權消滅,縱使原權利如債權仍存在,對方有抗辯權可以不行使。
但若沒有抗辯(例如抗辯要求還錢的請求權已不存在,且一樣還錢,還錢之行為仍然有效,不可事後再主張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