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頭涼丸
@seethegood
Tue, May 2, 2023 5: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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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海巡用砲遇急迫情況可由現場指揮官認定 | 政治 | 中央社 CNA
另外,為明確海巡機關人員用砲的認定權責,三讀條文明定,海巡機關人員執行職務時,如果遭受武力危害、脅迫,或航行海域內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涉嫌觸犯內亂、外患、海盜、殺人或走私槍械、毒品之罪,經實施緊追、逮捕而抗不遵照或脫逃時,經海委會海巡署長就該情形合理判斷,認已無其他手段制止時,得於必要限度內使用砲。
時代新台灣_以民主厚植國力
@sfmutual
Tue, May 2, 2023 7:26 AM
如果每次都現場層層轉到署長,再由現場指揮官去認定,就神經了…這不就很明顯說明指揮中心至今仍然沒有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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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為明確海巡機關人員用砲的認定權責,三讀條文明定,海巡機關人員執行職務時,如果遭受武力危害、脅迫,或航行海域內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涉嫌觸犯內亂、外患、海盜、殺人或走私槍械、毒品之罪,經實施緊追、逮捕而抗不遵照或脫逃時,經海委會海巡署長就該情形合理判斷,認已無其他手段制止時,得於必要限度內使用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