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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有沒有了解大樓消防規範的旅人
一樓大廳在維持通道暢通的情況下且消防設施都無遮擋,住戶可以捐贈桌子放在大廳靠牆的位置嗎
ham45
理論上是可以
如果有管委會直接問管委會,因為有多一張桌子就可能會有人開始亂堆東西要另外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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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m45: 我們大樓有張桌子已經放置20年了,是住戶捐贈出來給所有鄰居使用的,最近有個住戶因為自己放在走廊的鞋櫃被強制收回家裡開始挑刺,用消防規範抗議說自己的櫃子不能擺那憑什麼大廳能擺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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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想嗆他走廊跟大廳空間能比嗎
ham45
消防規定上
兩側有戶的走道淨寬需1.6公尺,僅單邊有戶的最小是1.1公尺
理論上放了就沒有了,可以拿法條打臉他,要是被罰款,可以建請管委會根據物品所有人支付罰金,我記得可以連罰

大廳消安有過的話應該就是沒問題
ham45
消防規定就是走廊不得封閉阻塞堆置雜物,放在大廳的桌子那個位置聽你說起來推測應該不是「走廊」,就是廳、川堂(不然大樓消防安檢應該不會可以讓他放個20年,除非真的是每次檢查都跟攤販一樣收起來等檢查)
鄰居意見多難處理的話,可以提議管委會請消防隊去現場鑑定,看是大廳靠牆放桌子不行,還是他走廊放鞋櫃不行
ham45
除非你們那棟建築蓋在民國63年前,那樣的話走廊距離則是淨寬9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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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m45: 還可以請消防局來鑑定!!第一次聽說,謝謝旅人告訴我這個訊息,我在跟管委會傳達看看
我們大廳的桌子放置後還留有比走廊還要寬的走道位置,消防設施都沒有遮擋到,蓋的時間大概在70年左右的公寓大廈
ham45
那應該妥妥的是他不行順便送他一張罰單或是限期改善
我們社區大樓是查過去也有吵過這種事,後來在檢查消安的時候有人來所以才知道(我們社區當時的爭議點位置是接走廊的電梯廳,後來是把桌子往電梯廳靠,不跨入走廊範圍,電梯廳的距離是足夠的)
基本上各地消防隊都會解釋,不一定真的要他們跑一趟(其實挺忙的),可以拍照標示丈量尺寸然後全部約去消防隊諮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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