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半昏
協助偷渡中國富豪來台 台籍導遊判緩刑5年 | 社會 | 中央社 CNA
中國張姓富豪因涉及吸金案,108年間透過台籍導遊鍾姓男子偷渡到台灣,並支付鍾男1900餘萬元。張男後遭查緝遞解出境。台北地方法院判處鍾男1年8月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

張姓富豪於中國吉林省涉犯吸金案,支付約新台幣1917萬餘元款項,要求鍾男協助偷渡來台。鍾男安排張男及李姓女友持假證件,於民國108年2月間自中國福建省德寧市搭船到連江縣,再轉搭台馬輪至基隆港,再轉車到台北市的飯店居住。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審酌鍾男犯後坦承犯行,非出於危害國家安全,掩護有心人士來台進行顛覆、情蒐或破壞國家安全等行為的不法目的,判處鍾男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5年,並向公庫支付2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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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1900萬然後關不到兩年只要罰20萬,這麼好的事誰不想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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