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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糾結「做這件事有沒有意義」,代表:

①做之前,就沒有想清楚為什麼要做
②只看到事情的局部,就投入其中
③結果和預想的差很多,造成認知衝擊

如若全然投入且樂在其中,遇到不同發展,大概也是覺得「蠻有意思的」、「原來也可以這樣啊」。而不會想找出「意義」來說服自己繼續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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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0歲以前也很常想這種事,特別是事與願違or投注很多成本,結果卻不盡人意的時候。

但隨著年紀越大,越覺得無常才是尋常(?)

就逐漸懶得在發展與想像不同時,為了勉強自己接受這個情況,而非得為那些突變賦予「意義」。

有的話,往往也是事後回想,一瞬間明白:哦!這件事為什麼在我的人生裡出現。或者我根本不想做這個,所以就讓要求我那麼做的人,試圖找個理由來說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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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很少被這種事後編造的「意義」給局限住,畢竟大部分時間,我的腦袋比較頑固。

如果我一開始,就不覺得別人定義的「意義」,是個足以讓自己動起來的條件或門檻,就算別人講到嘴角冒泡,我還是會覺得:

有點無聊,我對此沒有感覺。
然後身體就不會產生對應的動力(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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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認為的「無聊」
也不代表這件事or現象沒任何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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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代表這件事,我可能早就做過了,然而當時的結果,是不覺得對自己有幫助(例如:無法帶來新的啟發與靈感、成本高於利潤)。

所以我不會想耗費精力,再得到同樣的結論。

這個大概就是6爻二轉以後,比較常有的一種通透吧。單純討論「這件事情在我眼裡是怎樣」,而不是「因為知道你要聽什麼,為了讓你開心就調整說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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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你如果覺得做的事情沒有意義,不要做就好了。我其實不明白為什麼還要公然講出來?畢竟我好像不會這麼做。

覺得一個人做出什麼決定,那都是自己可以取捨的。即便結果不如理想,我也會對自己的決定負責。

所以不會刻意講出來,否則邏輯來說,好像在拿自己的錯誤決策,要別人幫自己賦予「有價值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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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是誰」、「我為何如此」,
這兩個問題的答案,不該由他人為你定義。

我來決定我是誰。
我來透過行動與成果,呈現、落實我的動機。

我覺得人活到25歲以後,多少會對此有意識。一個人所做所說,就已經足以證明他的動機,其實根本不必浪費言辭解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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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沉溺在定義,
終歸一句,就是說太多、做太少。

由於獲得的第一手數據還不夠多,多到足夠呈現一套靜觀自得、中立客觀的體悟。甚而這個體悟,是能夠對應相關狀況70-80%的。

所以你慌了,因為你不確定,自己的判斷是否合乎「常態分布」、「常識」,或者說,「在別人眼裡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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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做任何事情,要盡量從「我是否喜歡」、「投入其中是否讓我忘懷得失」來切入。

否則稍有不順,就會開始怪東怪西,身體也不會自然湧現力量,協助你應付突發的問題和場面。

所以比起「這有什麼意義」,不如反問自己:
即便看似沒有意義,做這件事我開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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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答案是yes,
管他意義是啥,開心就是最好的驅動力了。

「我做這件事情會讓自己開心」,這是很美好且讓人安心的理由。只要你做的事情,不會損害別人的權益,其實世界上很多事情,能夠做的開心、做出自我風格,就夠了。

我會傾向於別想得太深,除非有感受到:
啊、眼下是一個重大的分水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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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涉到重大發展的話,當然多花點時間去觀察。
但只是小細節的話,不如順流、靜觀其變。

可能隔一段時間,就會自然體悟箇中緣由。
也能減少不必要的腦力消耗。

否則真的是,每天光處理一堆怎樣都好的破碎訊息,人就被困在裡面了。要是連吃飯睡覺都被影響,實在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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