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anonymous
偷偷說
Sun, Apr 9, 2023 5:18 AM
Sun, Apr 9, 2023 5:18 AM
3
ಠ_ಠ - YT看到這個感覺超值得推廣! 為了容易理解以及不方便播影片的人,嘗試條列一下重點:
坦白說不推這個方式
光是文書寄送的成本就遠遠大於1塊了
簡單說就是徒增司法資源的浪費而已
詐騙
ಠ_ಠ
Sun, Apr 9, 2023 5:24 AM
凍結帳戶也是看警察跟銀行的效率
不見得帳戶會凍結就是你這件,也可能是其他件
pie755
Sun, Apr 9, 2023 5:25 AM
概念上說用司法資源阻止詐騙不能說浪費吧
除非你全部列出成本效益算起來不划算這樣
burger7841
Sun, Apr 9, 2023 5:30 AM
也覺得阻止詐騙不能算浪費
ಠ_ಠ
Sun, Apr 9, 2023 5:30 AM
Sun, Apr 9, 2023 5:31 AM
pie755: 「阻止詐騙」是你認為的
一個帳戶的受害這麼多,怎麼可能沒人報警,都嘛是一個帳戶吸一堆案進來
「浪費司法資源」不難理解吧
光是你報警就是一個案,警察要花至少1-2個小時做筆錄,查金流、帳戶,做報告再移送檢察官
光是為了這一塊錢要浪費這麼多時間跟成本
更不用說後續開庭,光是開庭通知、訴訟文件就要寄好幾次
寄文件也是要花郵資的,紙、碳粉都是錢
pie755
Sun, Apr 9, 2023 5:33 AM
ಠ_ಠ: 所以我說概念上啊,才會要你算成本效益
你的主張一開始就要說清楚「根本不可能沒人報警,你多報多浪費」
ಠ_ಠ
Sun, Apr 9, 2023 5:47 AM
pie755: 我以為這是常識
pie755
Sun, Apr 9, 2023 6:17 AM
Sun, Apr 9, 2023 6:17 AM
這是論證上的邏輯問題,跟常識與否無關
你噗首強調文書寄送成本大於1塊也是常識
為何你強調這個而不強調「根本不可能沒其他人報警」這個比較能夠導向「徒增司法資源浪費」的常識?
你噗首寫法,會變成「因為成本大於一塊,所以是浪費」,但其實根本無關
但實際上你想表達的明明就是「因為你做不做不會影響警察處理這個帳戶與否(因為有其他受害人會報警),所以你故意去作是浪費」
sundae1562
Sun, Apr 9, 2023 6:35 AM
噗主說的其實蠻正確的
詐騙集團為了集中效益和確保款項入袋,一定是同一時段一口氣騙好幾個人,所以一定會有人去報警,如果本來就已經識破的,就不要下去淌這渾水,在訴訟程序上當然是希望受害人越少越好,現在司法單位幾乎已經被詐騙案塞爆,一個被害人是算一個案件的,沒交到地檢署那邊根本不知道同一個組的被害人還有誰,所以來一個就是再調一次資料,銀行端也是每天都在回函處理這些,這些成本就是遠大於1元沒錯啊
coke6651
Sun, Apr 9, 2023 7:15 AM
這不就是那個因為所有人都想著總有其他人會站出來結果最後一個人都沒出來的寓言故事嗎?
而且台灣警察的素質低落吃案是非常常態的基本上沒人特別盯或被鬧上媒體警察絕對不會做事那又沒人出面最後就是詐騙成功啊?
這個不就是我們常講的一定要死人才會動嗎?
coke6651
Sun, Apr 9, 2023 7:19 AM
這種說法直白的講就是 別用一塊錢去阻止等有活該的傻子被真騙後讓他們去忙就好 要確定耶?
sundae1562
Sun, Apr 9, 2023 7:23 AM
coke6651: 不是這樣....詐騙就是公訴罪,警察是不會拒絕辦的,但就是因為這樣才不要浪費資源,看到有洞在那邊不要跳就對了,真的不差你一個下去
ಠ_ಠ
Sun, Apr 9, 2023 8:32 AM
pie755: 不要再凹了,很難看真的
我每天看這些東西講的就是事實
當然你可以選擇繼續看不懂啦,不強迫
ಠ_ಠ
Sun, Apr 9, 2023 8:32 AM
sundae1562: 懂得就懂,裝不懂的就笑笑
pie755
Sun, Apr 9, 2023 9:46 AM
ಠ_ಠ: 跟你講的是不是事實無關
你噗首論證就是有邏輯問題
你如果自認為在推廣事實的話
用有問題的論證只會讓事實更推廣不出去而已
如果這就是你的目的的話隨便啦
donkey2713
Sun, Apr 9, 2023 9:54 AM
看起來比較像是有人在這裡找麻煩
sundae1562
Sun, Apr 9, 2023 9:56 AM
pie755: 你的概念建立在你的想像上,再來說人家邏輯有問題,酷喔
sundae1562
Sun, Apr 9, 2023 10:06 AM
我可以跟各位講一個事實,就是當你識破對方是詐騙時,就代表在同時間
已經有人被騙而且匯款了
,現在的詐騙集團就是效率這麼高,你絕對不是那個帳戶的第一個受害者,你以為那張網只撈你一條魚?
所以你匯那一塊錢進去就為了讓警察把一個9成9已經被警示的帳戶再被警示一次不僅無濟於事,進了偵查人家還會覺得莫名奇妙,因為你知道那是詐騙,你不僅沒被騙,還故意匯了
一元
進去,光是前面你沒被騙不匯款就能論未遂了,你知道還匯進去人家要論什麼東西啊?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不是犯罪欸
有時間搞這些有的沒的還不如去釣魚買毒再去警察局報案
pie755
Sun, Apr 9, 2023 10:18 AM
sundae1562: 不然你告訴我噗首「文書寄送的成本大於1塊」要怎麼用邏輯連結到「徒增司法資源的浪費」?
如果報案有用那大於一塊也不是浪費
今天問題就是報案是多餘的所以是浪費
但噗首認為「一定有別人報案」是常識不用講
反而講了「文書寄送成本遠遠大於1塊」這種對這個議題是廢話的常識
這樣還不讓人說邏輯論證有問題哦?
pie755
Sun, Apr 9, 2023 10:21 AM
所以我一開始才會反問阻止詐騙怎麼會是浪費
其實真正的原因就是「不用你阻止,一定有人報案,所以你多做多浪費」
這個重點噗首完全沒有講到
還扯什麼大於1塊這種完全無關的事
到底有沒有很想宣導啊還是只想秀優越?
ಠ_ಠ
Sun, Apr 9, 2023 1:09 PM
pie755: 好了啦
我知道你沒有讀過法律系,大概率也沒上過哲學課,不要再丟人現眼了
whisky834
Sun, Apr 9, 2023 1:29 PM
看的出來原噗確實擋了某些人財路
載入新的回覆
坦白說不推這個方式
光是文書寄送的成本就遠遠大於1塊了
簡單說就是徒增司法資源的浪費而已
詐騙
不見得帳戶會凍結就是你這件,也可能是其他件
除非你全部列出成本效益算起來不划算這樣
一個帳戶的受害這麼多,怎麼可能沒人報警,都嘛是一個帳戶吸一堆案進來
「浪費司法資源」不難理解吧
光是你報警就是一個案,警察要花至少1-2個小時做筆錄,查金流、帳戶,做報告再移送檢察官
光是為了這一塊錢要浪費這麼多時間跟成本
更不用說後續開庭,光是開庭通知、訴訟文件就要寄好幾次
寄文件也是要花郵資的,紙、碳粉都是錢
你的主張一開始就要說清楚「根本不可能沒人報警,你多報多浪費」
你噗首強調文書寄送成本大於1塊也是常識
為何你強調這個而不強調「根本不可能沒其他人報警」這個比較能夠導向「徒增司法資源浪費」的常識?
你噗首寫法,會變成「因為成本大於一塊,所以是浪費」,但其實根本無關
但實際上你想表達的明明就是「因為你做不做不會影響警察處理這個帳戶與否(因為有其他受害人會報警),所以你故意去作是浪費」
詐騙集團為了集中效益和確保款項入袋,一定是同一時段一口氣騙好幾個人,所以一定會有人去報警,如果本來就已經識破的,就不要下去淌這渾水,在訴訟程序上當然是希望受害人越少越好,現在司法單位幾乎已經被詐騙案塞爆,一個被害人是算一個案件的,沒交到地檢署那邊根本不知道同一個組的被害人還有誰,所以來一個就是再調一次資料,銀行端也是每天都在回函處理這些,這些成本就是遠大於1元沒錯啊
而且台灣警察的素質低落吃案是非常常態的基本上沒人特別盯或被鬧上媒體警察絕對不會做事那又沒人出面最後就是詐騙成功啊?
這個不就是我們常講的一定要死人才會動嗎?
我每天看這些東西講的就是事實
當然你可以選擇繼續看不懂啦,不強迫
你噗首論證就是有邏輯問題
你如果自認為在推廣事實的話
用有問題的論證只會讓事實更推廣不出去而已
如果這就是你的目的的話隨便啦
所以你匯那一塊錢進去就為了讓警察把一個9成9已經被警示的帳戶再被警示一次不僅無濟於事,進了偵查人家還會覺得莫名奇妙,因為你知道那是詐騙,你不僅沒被騙,還故意匯了一元進去,光是前面你沒被騙不匯款就能論未遂了,你知道還匯進去人家要論什麼東西啊?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不是犯罪欸
有時間搞這些有的沒的還不如去釣魚買毒再去警察局報案
如果報案有用那大於一塊也不是浪費
今天問題就是報案是多餘的所以是浪費
但噗首認為「一定有別人報案」是常識不用講
反而講了「文書寄送成本遠遠大於1塊」這種對這個議題是廢話的常識
這樣還不讓人說邏輯論證有問題哦?
其實真正的原因就是「不用你阻止,一定有人報案,所以你多做多浪費」
這個重點噗首完全沒有講到
還扯什麼大於1塊這種完全無關的事
到底有沒有很想宣導啊還是只想秀優越?
我知道你沒有讀過法律系,大概率也沒上過哲學課,不要再丟人現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