檸檬子
貳、被告不符合事實陳述
(一)被告(繼承者):陳述父親每天在家(行動不便)
並未碰到原告來訪
答辯:芭樂地政事務所為避免土地糾紛都會通知土地四周住
戶鑑界日期,被告居住在王八段4447地號土地隔壁,
難道芭樂地政事務所故意不通知被告嗎?
更何況原告當時根本不知竊占者是誰?如何登門造訪?
路霸
檸檬子的異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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