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兔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0 年度金訴字第 42 號刑事判決
這位我有在follow,說真的,這判決有點扯

照這個標準,台灣一堆教課開訂閱的都可以被抓去關了
掰噗~
這件事情世界上只有三個人知道(ninja)
笑死bot
笑死
喵啦嗚@Herm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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