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熊🍖FF五_D23六_O07
[新聞] 女老師任導護被撞癱 闖紅燈嫌犯從重改
批踢踢實業坊 - gossiping

重判兩年 哈哈
航-國軍社♡會♡底♡層♡雜♡魚
鬼島還是爆炸好了
越來越沒有想守護的價值
wuliou
Liyukong(´・ω・`)
趕快打電話給立委要求提高刑度或加強第三人責任險額度才是正解
中華民國刑法§276-全國法規資料庫
天草豪
因為法規最長三年,依照比例是重沒錯
這也是台灣交通法規的問題,闖紅燈叫做過失傷害,而不是蓄意謀殺
天照(已婚肥宅)
以鬼島的"過失傷害"來說是重判沒錯
但是刑事只要有被判後續的民事求償就穩了(當然對方搞脫產還是真沒錢賠啥的又是另一個故事就是了
一粒炒飯
四輪大爺開著重量一噸多的質量兵器在路上隨意殺人結果卻只是判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www
塔馬-FF首次L15三日L11
這CASE應該是民事負擔大..至於肇事者有沒有要去承擔這個就...
Liyukong(´・ω・`)
八卦版推文一堆人又在帶風向酸高雄和政府 網軍真的很會借題發揮
天草豪
Liyukong(´・ω・`) : 別意外,那邊被滲透得很徹底,之前信箱認證擋掉了一些,但還是有,像是最近日經新聞被撥尿事件被推到爆,然後犯人被抓出來之後就靜悄悄,就是單純的反政府,也沒什麼在想單純看風向
Liyukong(´・ω・`)
前幾年在公關公司上班的朋友有提到八卦板主要在推文的主力的確都剩公關公司了(特別是某在野黨) 同業間也只是心照不宣不點破而已
TRY方言
撞攤一輩子沒錢雙手一攤的話...真的拿他沒辦法
نورة - Phage
2年叫做重判...以及, 這算殺人了吧
司法不該雙標
不修法這樣已經是重判了,沒稱讚犯人有擔當當庭釋放就不錯了
نورة - Phage
覺得該把闖紅燈視為過失傷害改為蓄意傷害/殺人吧...
Liyukong(´・ω・`)
可以去要求交通委員會的立委 針對這個案子去做修正 體制內是可以這樣做的 也有很多法是這樣才成功誕生
不過我猜民事就夠肇事者賠了
jerry1234
垃圾鬼島 還重判 可悲
司法不該雙標
Liyukong(´・ω・`) : 結果對方脫產 兩手一攤「不然你要我怎辦」
羽奈(はな)
蓄意傷害判不到吧 你要如何證明他是故意的?
一粒炒飯
都闖紅燈了還不叫蓄意嗎
羽奈(はな)
闖紅燈在法律行為上算 有認識過失,除非他自己喊說撞死人也不會怎樣才能算是故意
Liyukong(´・ω・`)
有家庭的話就很難脫產啦 肇事者當時還趕著上班闖紅燈 上班是壞文明
這是一個小狩🌵
有家庭沒差呀,拋棄繼承就解決了。肇事者有做功課,這樣講就只能判過失,民事拖著讓你慢慢告
vettel5566
這主要看民事就是了,但脫產或者只用現金就不好說
萬年發情的克圖格亞
關兩年是三小,癱瘓是一輩子的啊幹
司法不該雙標
去往立法院上次修法是什麼時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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