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縫零夜
陸男來台被路燈電死獲國賠463萬 關鍵2法:是中華民國人民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

一直覺得這判決有貓膩 剛剛終於想通了

根據法律 在國賠案件中
即使受害者是外國人 一樣享有與本國人相同的權利
也就是說不管是否為本國人 都不會影響賠償的金額
只是這法條是該外國人所屬的國家也有相關的國賠辦法才能成立 也就是互惠原則
中共似乎並沒有這樣的法律 所以法律上來說不能求償

如果把他當成本國人就可以合理國賠 但同時也延伸出一個特殊的情況:
領了這筆錢 不只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的存在
還承認自己是中華民國人民 中華民國才是正統中國

這到底是法官律師的無心插柳 還是他們真的懂玩呢?
~欣迪~
妙!!我沒想到欸!
艾利都色影師@出雲
故意的吧
Minip
即表示,領了錢就是承認台獨。
Minip
中國人民共和國表示,中華民國不存在=華獨=台獨。
(→ܫ←)
但基本上還是華統的概念吧?
羽縫零夜
而且這樣判還有兩點

一是因缺失害死人 賠償合情合理

二是如果真的依法不予國賠只給予慰問 藍腦們肯定會高潮
羽縫零夜
現在都過一天了 藍腦們似乎都挺安份的

這樣判不管是不是故意的 真的很會
射手座☆午後九時
承審法官施盈志 跟李永然合寫過書
https://images.plurk.com/2u4mBn2seITVYlo43RV2ao.jpg https://images.plurk.com/6jUBd4A8Uq3JdaFLsEMFLZ.jpg
李永然,現任台灣台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評議委員兼法律顧問、中華仲裁協會常務理事兼仲裁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w2w2w2
公共設施毀損賠償是屬於無過失,只要有受到傷害,不追究發生原因,公家單位就得賠償受害人。原則是不論國籍對象(因為就算論,受害人也是可以改成民事訴訟求償,而國賠訴訟雖算行政訴訟,但實務是採民事訴訟居多),例外就是這次吵的對岸人民。兩個法院都判賠,除了有去函要求陸委會跟法務部解釋取得依據外,另外就是民事侵權上本來就會要賠償,吵國籍沒太大意思。
noneedtoargue
死者在現行中華民國憲法框架下就不是外國人呀。

死者家屬領了「國賠」算不算承認中華民國政府也就屬於他個人認知的層次而已。且對中共來說,本來一貫宣傳就是兩岸同屬一中,只是目前存在兩個政府管轄,因此,即便死者家屬認定中華民國政府存在其實也沒什麼衝突。
酪梨壽司
noneedtoargue : 確實⋯一中憲法變成共產黨一張牌,台灣政治掮客的尚方寶劍,砍法理台獨⋯⋯
noneedtoargue
酪梨壽司 :「中華民國」實際上就只能限於中華民國境內使用,台灣要走出國際一定只能是台灣,因此我個人其實不介意沿用此號安慰在乎此號的台灣人。
可是憲法的一中框架可就是貨真價實的麻煩了!
台灣人改拿PRC護照不要說失去健保,照理說是正式轉籍了,但其實只要當事人願意放棄對岸身份,隨時都可以再回來做台灣人。
又如2019國安三法修法前,共諜不適用外患罪,因為大陸地區不算是外國。最後是在刑法增修一條明訂外患罪亦適用於大陸、港、澳的境外敵對勢力才在實務上繞過這個難題。
至於曾經是學運主要訴求也是國安三法之一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提了很多版本還是無法單獨立法(始終迴避不了兩國論),最終則是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增修相關條文來實踐。
目前台灣不管是修憲或制憲都極度困難,也許重新釋憲是一條路,我非專業就不確定了。
noneedtoargue
酪梨壽司 : 總之此一中框架一日不解決,法律上產生的矛盾不時就會出來折騰我們⋯
羽縫零夜
然而幾乎全台的人都不知道台獨是要幹嘛
只覺得台獨激進份子想滅了中華民國 呵
noneedtoargue
羽縫零夜 : 當初台灣民主化繞過了保守勢力的虎視眈眈硬是生米煮成熟飯,但一中框架就沒辦法在當下被處理。
一中框架要被妥善解決,個人認為就跟同婚類似,人民自主發動由下而上的途徑幾乎是不可能的。

我覺得民主化後中華民國本質上就轉變為台灣於境內使用的代名詞,再也不是國共內戰中的殘餘,當然也不可能再跟PRC爭中國代表權。這是為什麼輝伯、蔡、賴都說台灣已經是獨立國家。

只不過抱著中華民國的殼不僅獨派不高興,統派更是生氣,因為統派清楚知道中華民國只剩下空洞的殼,本體台灣則越來越清晰,且與中國越來越遠。(前提是賣台黨一直無法取得執政權的話)
Finochio🍀
就不知道中國人來打要健保的官司是不是也會贏?!
noneedtoargue
本國人健保資格與戶籍掛鈎,所以沒有台灣戶籍就不可能有健保
Finochio🍀
現在不是在討論法律問題嗎?如果打贏官司不就代表在中華民國憲法範圍內之人民均得使用健保?
(((゚Д゚;))) 養雞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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