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墨殤


往生者死後不要領往生者的銀行存款!!!
往生者死後不要領往生者的銀行存款!!!
往生者死後不要領往生者的銀行存款!!!

因為超重要所以要說三遍!!!=皿=(大爆炸)
光‧墨殤
大家是多貪小便宜,非得這樣弄的不公不平!!!!
光‧墨殤
一領就會被告!!!!真的是!!!!!!
光‧墨殤
每個當事人都來說"啊我就是領個喪葬費而已!"
光‧墨殤
靠你是買山頭當老背墓地嗎!?!??!
光‧墨殤
是我是法官檢察官我也不信好嗎!?!?
光‧墨殤
一領就是偽造文書!!!!!!!!!!!!
光‧墨殤
天兒啊!!!!!!!!!!!
光‧墨殤
這種案件真的是有夠多的
霧島翔⚡屮(●∀´)屮⚡
對耶,是偽造文書
光‧墨殤
律師真的不怕餓死,一天到晚有這種烏龍就飽了
光‧墨殤
光‧墨殤
真的是
光‧墨殤
目前檢察官有兩派啦,有一派是覺得解釋得通就可以放過不起訴
光‧墨殤
另有一派是你只要領了不管花到哪裡去理由再合理都起訴
光‧墨殤
後者的檢察官目前比較多(至少我的經驗是這樣)
光‧墨殤
十個被告大概可以逃過一個半吧.....(籤運極差)
霧島翔⚡屮(●∀´)屮⚡
大家都覺得死人的錢=我的錢,特別是父母的
原告林女
請問這種案件的原告通常是誰呢?銀行嗎?
光‧墨殤
原告林女 : 爭執的其他兄弟姊妹
光‧墨殤
正確說應該是爭執者為其他的繼承人(這樣比較精準)
光‧墨殤
我們也處理過婆婆跟媳婦爭執的,有利害關係的繼承人因此提出其他繼承人偽造文書的狀態,這種案件很多
光‧墨殤
霧島翔⚡屮(●∀´)屮⚡ : 很多人都是想讓其他繼承人少分一點是一點,只要是錢,幾乎大家都會爭執
霧島翔⚡屮(●∀´)屮⚡
原來是沒有分到的人去領的,只好告死了
光‧墨殤
霧島翔⚡屮(●∀´)屮⚡ : 應該是有分到的人,發現其他分到的事先都跑去領了,所以只好告死
光‧墨殤
應該是這樣才對
霧島翔⚡屮(●∀´)屮⚡
談錢傷感情啊~
光‧墨殤
霧島翔⚡屮(●∀´)屮⚡ : 但更多時候是有錢感情可以不要啊~~~
只有社畜邏輯的EmilyYu
當然阿都還沒清點分配其中某人就跑去領,當其他人空氣喔,一定會有人不爽
綿綿❀狀態良好
(舉手發問)如果只剩自己一個繼承人,沒有人告的話就沒關係嗎?
光‧墨殤
綿綿❀狀態良好 : 我們先分析一下可能的刑責
如果是臨櫃:刑法210、216偽造文書
如果是用ATM:339-2不正使用自動付款設備
取得被繼承人財物:335侵占
光‧墨殤
若繼承人犯的是後兩者,那是親屬告訴乃論之罪324,那沒有告訴人,就沒有被告的問題
光‧墨殤
但是如果是用臨櫃210、216的話,那是非告訴乃論,所以一但知悉有犯罪情事者就能發動偵查
光‧墨殤
所以如果是只剩下自己一個繼承人,然後用被繼承人的印章等去臨櫃領款,除非後續有發生案件承審法官依職權告發或者銀行主動通報警方,不然應該是比較沒問題
光‧墨殤
銀行比較不會淌這倘混水啦,比較有可能作抓耙子的應該是承審法官吧,囧
光‧墨殤
國稅局因為無論繼承人有沒有領,他的抓稅時間都是死亡日,所以管你後面有沒有領他都課稅,基本上不太會去查後面有沒有偽文或盜領的問題
光‧墨殤
所以看得懂怎麼做吼XD
綿綿❀狀態良好
懂了謝謝小光!!!!今天認真學到了一課!
光‧墨殤
綿綿❀狀態良好 : 我什麼都沒教喔!!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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