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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東西給遠在美國的對方,之前有預告會寄,但之後就完全沒碰那個話題,想當驚喜,剛剛查發現今天之內會收到,在猶豫要不要跟對方說一聲,主要是因為以下考量

(上次寄的時候因為沒有寫本名導致他必須下午請假去郵局本人簽收,這次有寫本名了,但不確定郵差會不會直接把包裹放在他家門口,因為他說在Amazon 買東西都不用本人簽收)

所以大家覺得要不要說一聲,什麼時候說?
什麼時候說?
taurus1328
感覺提早說比較能讓對方安排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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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參與的大家,後來因為在睡前查到包裹已經寄到他家,並且因為沒人簽收,郵差留了待取貨通知,所以我在睡前跟他說了,對方說週六去郵局取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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