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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事件說明與Q&A

大家好,因為收到小精靈通報,我思考一下還是決定出來說清楚我這邊的觀點跟一些事情經過。

我是梅子,是昨天說要聯絡展翅協會的人。

二次元 戀童癖 自殘 cwt

因為字數限制跟分類方便,剩下的我會在底下談,還請等我拉線在留言,還有,試圖釣魚引戰我會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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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上一下我是本人的證明https://images.plurk.com/36R7FOAewJKob0wY2lF3ew.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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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說明一下我的思路以及我爆炸以後發生的事情。

對於最近幾日的事情,我的確是衝動且有失公允,雖然這不是道歉(而且我也不會道歉,所以如果想看道歉的人可以離開了),接下來就讓我澄清幾點:

1.對於戀童癖的想法,和一些人不同,我對戀童症的人並沒有厭惡感,除非他犯了罪,若是沒有犯罪將會當作普通人對待,人都有其缺陷,但是一旦跨過犯罪那條線就是必須以死償還(很可惜目前強姦兒童非唯一死刑)。

2.我最初到鴿子的噗是去說自己的看法,當時的想法只有:「東方作品特別是日系作品的角色臉都偏幼,如果法律的更動造成持有類似R18作品(縱使不是蘿莉正太本),就可能遭受冤獄,這是我所不能接受。」
現在那個噗應該還在,至於大家想親自觀看結果就請自行移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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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對於法律的看法是在有科學實證下得以採取防範犯罪必須措施,例如生理隔離政策(也就是男女分廁、分澡堂、分宿等),但若是無法以科學證明有因果關係,我會採信人在犯罪定讞前皆為無罪這一原則。

4.我會跟鴿子他們起衝突最根本的兩點就是對於戀童癖的認知、看法以及信任程度,還有對於色情與刑法與道德的看法差異。
我不清楚鴿子那方的認知如何,但我可以繼續對於說明關於道德與色情的看法(戀童癖請看上方幾點)。

5.我對於色情的觀念是作為人的基本需求,只要關在家裡,不打擾他人便為自由(打擾他人的範圍包括屌照、拿委託人的圖案公然嘲笑&意淫或使用作者已聲明不得二創的內容進行色情修改或使用真人受害者流出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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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我對道德的觀念基本上就是法律為準,而法律必須公正且平等(雖然很遺憾事實並非如此),而我個人因為草莓的關係,幾乎是無法承受道德勒索(縱使我認定自己並非良善),且對於牢獄之事需謹慎,不得以因特質(種族、性格、性癖)區別對待。

7.一開始我是想試著說明這次法律更動影響層面不只局限於蘿莉正太R18,法律並沒有明定用什麼標準來判斷是否為兒童,而若是用長相或設定的話那麼日系的作品幾乎都有被檢舉及入罪的可能,但很可惜的是鴿子等人似乎覺得戀童癖=不可信任=犯罪預備,所以最後淪為道德勒索與情緒勒索的拉扯。

8.我的主張是在一個人犯罪前你不可能會知道他一定會犯罪,而目前的科技無法解析人腦與人的想法(連測謊都是用心戰去破解心房),所以要切割戀童癖是做不到的,而我是不會說戀童癖也有不犯罪的類型,只要是人都有可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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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到後面我試圖理解反方的想法(此時已經讓鴿子封鎖,我自己要求的),到底是因為看不起此等性癖(縱使我認為喜歡蘿莉正太跟戀童還是有差別),還是想要一個比較完善的解方,然而越談我越覺得他們是因為看不起/不喜歡此等性癖之人故想要剷除此一性癖。
以及我對鴿子持續不斷的述說「我支持不給二次元就幹三次元兒童」這一說法感到憤慨,依照我以前面連署對跨運的態度,鴿子他不可能不知道我對於強姦兒童是怎麼想的,或許是我自作多情,畢竟我並不清楚鴿子的真身,而他知曉我的本帳。
而若是要性癖鬥爭,我這個人嘛……到一定臨界值後便會瘋言瘋語,雖然我親友應該都不曉得(或許有一位知道),因為只有特定壓力與談論內容會變成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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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退讓,有人說我白目也有人說我瘋狗,我並不否認,因為我覺得如果一個噗的噗主覺得我有問題,那麼應該他親自來跟我說,且如我判定來跟我談話的人意圖為攻擊,我便會進入……說的中二一點,戰爭狀態,而戰爭是要你死我活的,而我最後也是最大的王牌就是同歸於盡。
如果我陷入那種狀態,放心絕對不是想讓別人覺得我很可憐,或是博取支持,因為我不認為會有人在乎。
所謂狗被逼到牆角會咬人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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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到了後面,連署的噗主跟同噗的支持者有來相勸,我想了想那麼先從看看能提出什麼規範來宣導/警告不要犯罪同時又保有創作存在的可能,所以我另外開噗

而還是有反方湧進來(連署噗),特別是某位gun,說什麼「戀童癖跟你一起同歡」、「我只是想讓你知道戀童癖把你當神拜」,老實說我非常感冒,因為這是道德勒索,其實在二次元有時能隱約感覺到一些不穩內容的作者跟讀者有此一傾向,不是說一定會犯罪什麼的,就是性癖與個性異常,但我認為在反方不斷要求與戀童癖切割以及犯罪預備軍的說法下,讓人感覺因性癖受歧視與被影射你不針對特定性癖就是壞人。

別誤會我的意思,強姦兒童必須死,這個沒有任何可以商討的空間,三次元兒童是不可能對性合意,所以成人跟兒童性交=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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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已經處於爆炸狀態,而且持續時間有點長,有人勸我去休息/諮商/看醫生,而我因為過去對於醫生與諮商輔導極度不信任,我基本上把這類建言視為「你有病給我滾」,所以我當時的回應是我早就瘋(或是不正常?有點忘記完整用詞,反正就是攻擊性強)了,這點事後想想真的是對該旅人很不公平。

而我是秉持如果不想看我的言論,請封鎖我,除非噗主親自跟我說/封鎖,否則我不會離開(我認為有意見不講或是裝中立實際上想叫人滾很雙面人)。

然後我就想到如果要一勞永逸,我乾脆到最有可能有這類(視"性化"女性內容為罪惡)的人聚集的地方,也就是數學噗去,叫人如果有意見就封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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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該噗的人感到困惑,而隨後有人叫我去鴿子噗跟他們吵,我以為是鴿子噗的人循線而來,在氣炸(因為明明知道我已經求封鎖而也封鎖不可能進去)跟焦慮的情況下,我做了那種狀態下會做的事,自殘。
我有把照片放上去,但不是為了博取同情,是為了趕人,當然清醒一點後覺得幹嘛又做沒用的事情,以及被說違反守則所以就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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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大概就是我記得的經過,如果有疑問可以問,然後至於檢舉,我沒辦法控制別人的手,我也知道因此跟我有仇的人絕對會檢舉,所以也不用提醒我(我看到會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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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二次元是我人生繼續的動力,到不是中二還是什麼,就只是關於我這個人的事實而已,而我後面也知道鴿子他們想傳達的是不能用:「戀童癖如果看不到二次元會上三次元兒童。」來當倡議依據,我們應該表態譴責強姦三次元兒童而且最好不要高調連署免的吸引已經歧視宅圈的人的眼光。

老實說如果當初這樣說,我並不會反對,我基本上贊同這樣的看法,但很可惜的是我不知道是他們有講還是因為覺得被性癖羞辱而誤判還是網路刷新問題(我如果待在同一個噗,我的app有時並不會刷新所有內容)所以我可能誤判意思或沒看到。
只能說你不能攻擊別人的性癖又要求別人不可以有防衛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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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翅在這邊,剛剛忘記打:
戰場又回到連署噗,想當然爾他們會拿我自殘的事說嘴,對於這點我無話可說,因為如果我不講他們不會知道,然後又是一連串的戀童癖、犯罪預備爭吵與砲轟,我到最後實在氣的不行,就說這個是一月三日三讀的法,下次cwt是幾號?
我的本意並非威脅,而是述說這個影響非常大包括cwt都會遭受影響,又是一段爭吵後實在是氣不過,我就說如果你們非要性癖鬥爭,好啊那就大家都不要玩,我把門票給衛道人士,然後看火災發生,又是一陣爭吵(噗主已經刪噗的現在我實在記不清完整順序,只記得有吵架)我說要去找展翅協會。
我知道展翅協會是因為在拉反跨運連署(我搭高鐵回老家拉連署)時保守人士推薦給我的組織。

然後被質疑我只針對CWT,只想要獻祭女性,是骨子裡愛男,ff怎麼不檢舉,我表示那麼就一起報上去吧,包括虎穴以及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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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ff是因為我根本忘記ff存在(我本人不去ff)
想當然爾我不可能真的去找展翅,我自己會固定訪問特定cwt場次以及虎穴,講出來一方面是震懾一方面是想試探他們是否真的對戀童不可饒恕
結果是否,他們只是怕被當作戀童癖,被烙上污名而已,不然他們不會對清掃bl戀童題材感到威脅(雖然依照未滿十八=兒童加外貌審查,大概全數擊沉)

或許有人覺得我在找藉口,但我的思路就是如此,我做的事情我會認,我沒做的事情我當然死都不認。

當然我還有跑到別的噗去講,我聽到噗主說他有畫蘿莉本,我本想爭取支持,但很可惜他本人不這麼認為,那我只好回記得cwt別出本被抓(不是實際用語,實際怎麼說我沒記,或許因為爆炸中所以很兇)

然後就被解讀成我咒人被抓去關,雖然也是可以這樣解讀啦,但我認為沒人能怪我判斷這樣解讀的人有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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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q&a
q1:
所以你有要找展翅砸場嗎?
a1:
沒有,氣話兼嚇人兼判斷到底是性癖鬥爭還是真剷除戀童癖而已

q2:
自殘博取同情?
a2:
我有做,我也承認我有放上來,但違反守則被檢舉所以刪了,會放上去是因為試圖趕跑鴿子噗來的人(但顯然沒有用處)(我不認為會有人同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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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支持不給二次元就去幹小孩嗎?

a3:
永遠不可能支持,但我理解為何會有這一主張,也理解背後原理(犯罪門檻理論),我當時向鴿子表示我會加入連署並不是因為別人不聽我的話我就哭鬧要加入罪犯,而是我認為持有即犯罪(而且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實在太不公平且太危險,如果可以我會希望能在適當規範內保有在不打擾人的狀況下在家能夠繼續日常生活(包括性癖),所以在反方要求一竿子打死的情況下我會選擇加入連署。

q4:
無視人的疑慮只強調色色的權利?
a4:並沒有,我可是抱著小六法想辦法,但是不要跟我說如何切割戀童癖,切割代餐或是如何判斷真人照片被灌入ai等等……
那種東西我怎麼可能會知道怎麼處理?你是知道怎麼分誰是戀童癖嗎?如果知道告訴我啊,我們抓那群真戀童就好。
==========拉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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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先這樣。
其他有問題或是我有遺漏歡迎補充。
但如果因為跟我有仇或是想要釣東西來攻擊連署可以省省,我會刪。
昨天被釣一次,我也是會稍微提醒一下自己下次不要再咬爛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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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老話一句,如果看完您覺得不喜歡我這個人,請封鎖我,我們就不要有交集就好,看不到就當作不存在,我也省得老進入不穩狀態。
還有不要叫我看醫生,沒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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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如果反對一個事情,如果你先把你反對的人都打成壞人,那麼對方就會真的成為你心中的壞人。
當然不排除也會遇到我這種反應比正常人大的瘋狗就是(我當時的確是被反方氣瘋,大難臨頭還要(二次元)內鬥是哪裡有問題)
pitaya3816
戰場有點大,我想直接在這噗問一下
所以你是認為支持連署去修正關於二次元判斷兒童的部分嗎?比如說類似芳文社的畫風但成人了或者所謂幼兒體型的畫風等等,以設定年齡而非畫風來判斷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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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taya3816: 是的,我對限制讀物本身並沒有多大異議,但是希望有清楚的說明如何判斷一個作品為未成年/兒童色情作品。
不然光是看個大家都成年只是臉幼的本也要冒著被檢舉的風險也太可憐。
至於用什麼標準,我想用年齡跟文本判斷即可,這也算是給喜愛特定體型一個生路
(其實是二選一,如果官方堅持他們說了算我會希望不要持有即有罪,如果官方希望保留持有即有罪,我希望官方能提供判斷標準)
pitaya3816
我覺得這種年齡判斷好像是現行方式?新的法案會造成不同判斷方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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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taya3816: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我不想依靠法官的自由心證,要知道在面臨1~7年的刑期下,完全依照法官判斷……那麼偏向展翅的法官(保守派)法官,接到案子怎麼辦?
你要因為一個破本被抓去關嗎……
pitaya3816
我大概懂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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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taya3816: 不會
rat5980
夢裡撕破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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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t5980: 請提問完整疑問,若沒有我將視為引戰刪除任何
solar7797
太長了有沒有簡短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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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ar7797: 這就是簡短版本
onion5335
曼陀珠你的心態有點像擔心跟騷法通過了台女可以當訟棍的那類人耶,你知道台灣法律要舉證有罪多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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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ion5335: 你知道這個法,非告訴乃論嗎?而且你看看展翅協會?你真的認為很難嗎?那些本就是證據喔
這個可不是舉證有人跟蹤(當下可能無法蒐證)那麼困難的東西,本子、r18、看起來幼,除了最後一個自由心證以外都是客觀觀察的到的東西喔
我想提醒您告贏政府更難,我不知道你怎麼想,但我不想拿良民證跟牢獄去賭,就算事後平反,傷害早已造成(輿論),這也是為什麼有人會怕展翅去cwt的原因不是嗎?
donut5427
onion5335: 超好笑
mantis2882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我國法律有清楚定義: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
onion5335
ಠ_ಠ: 那我想請問你具體是在說這個法案的哪一條會造成你說的狀況?我想你應該比我更理解修法內容才對
king4284
那個,梅子我只想提醒你小心別被跨運找麻煩⋯你自爆後反而會有那群跨運的找人砸你場子,我們某位反屌跨友就被惡搞甚至爛訴了⋯
king4284
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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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4284: 我早就有心裡準備。
如果鴿子要這樣玩,那麼我也只好表明我目前仍在使用的所有的身份,這是我的誠意,也是我認為必要的誠實
mantis2882
會提到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是因為噗主對於台灣法律看得太簡單,覺得持有後法官會依據一條法案做心證,但其實法律攻防是不會只引用一條法律,有法源依據和法意等等。
當然可能會遇到濫訴那又是另外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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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tis2882: 若是遇到真的有看起來幼就該滅的意識型態的人,我覺得上到法庭都已經晚了,光是可能被關的不確定性就想要避免不是嗎?不論是更換口味或是如何避開禁止內容都是一種解法,但前提是要說清楚要怎麼避開
還有這本應該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而不是福利法
onion5335
ಠ_ಠ: 你可以先回答我的問題一下嗎,還有人家是在講跨運的可能不特定人士會弄你,不是鴿子可能會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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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ion5335: 我會po這個是因為鴿子跟她的友人決定把我帳號打成支持不給二次元就像幹三次元兒童份子。
這是他應該想到的後果不是嗎,想過我會想表明自身身份?
我做的都有認,我沒做的不會認,如果你說害怕跨運弄場子……為什麼當初把人入罪時不想清楚呢?
onion5335
ಠ_ಠ: ..........
所以你是不想回答我針對噗首的問題,你具體是在說這個法案的哪一條會造成你說的狀況,了嘛
tea5895
你哪來的證據知道鴿子知道你是誰啊..............你們私下交流過喔?鴿子那噗有說他不認識妳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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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ion5335:
你要稍等我滑去前面看,我前面說明過會有載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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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ion5335: 第 2 條 本條例所稱兒童或少年性剝削,指下列行為之一者:
一、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
二、利用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
三、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
像、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四、使兒童或少年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或其他類似行
為。
本條例所稱被害人,指遭受性剝削或疑似遭受性剝削之兒童或少年。
罰則在第36、38、39條,我不太明了持有圖畫(本子)到底是適用那一條,但定義是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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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一下,今年的要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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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ry3366: 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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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5895: 因為我有在反跨群內啊,鴿子不就是哪裡出來的?
onion5335
ಠ_ಠ: 我查了一下,第二條本來是沒有:
「本條例所稱被害人,係指遭受性剝削或疑似遭受性剝削之兒童或少年。」
所以這次修法增修要有明確受害人才能成罪,不是協會亂告就可以,所以這反而對你噗頭說的事情是好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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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ion5335: 三讀條文規定,透過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兒童或少年的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hen7271
onion5335: 突破盲點了:-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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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ion5335: 所以是限定真人兒童不包二次元嗎?那沒我的事了
hen7271
法條不能只看單一要看前後喔。
mantis2882
ಠ_ಠ: 現在噗主卡在所謂的「兒童」定義不清的問題,但是這法條我看起來定義的很清楚啊。
1.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條,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
2. 該條之釋義:本條例所稱被害人,指遭受性剝削或疑似遭受性剝削之兒童或少年。指的是有一遭受性剝削或遭疑似剝削之兒童或少年,也就是說有一個明確個體的指向。
你要有一個被指向的"被害人"才能達成這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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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tis2882: 所以就算罰七年那條有在,只要沒有真人受害者就沒事的意思?
solar7797
沒有真實受害者是要罰什麼...
mantis2882
solar7797: 對
mantis2882
對阿...沒真實受害者是要罰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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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ar7797: mantis2882: ok,那二次元完全不用擔心阿,我去告訴寫連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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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onion5335
大家可以回去了,散會
knight2324
前面噗主貼了這麼多法條跟資料還以為已經搞懂了,現在是什麼發展
solar7797
結果完全是噗主搞錯亂發脾氣嗎
onion5335
曼陀珠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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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ar7797: 應該是連署人搞錯,我搞錯,鴿那邊不清楚(但看上次吵架內容,他們應該也是搞錯)
snake8804
剛剛還以為在不知道的時候這種法條被玩到不用被害人也要成立之類的結果根本是沒理解完法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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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吵架,我會發脾氣是因為覺得被汙衊+性癖羞辱跟以為要性癖鬥爭
knight2324
/過去對於醫生與諮商輔導極度不信任,我基本上把這類建言視為「你有病給我滾」/
別人不會通靈你過去發生什麼,你這麼解讀就是純粹脾氣暴躁情緒用事,你有苦衷不敢去看可以,但是把別人的意思擅自解讀成對自我的攻擊性並且誤以為別人真的攻擊你才是你真正的問題
hen7271
鴿子那邊後續都有補充法律人說這次條文就是針對三次元的推文所以法律白話文很重要喔,是你被封鎖看不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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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ght2324: 是阿,所以我承認我有失公允,若能找到當事者我願意跟他本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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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7271: 那看來他們後續應該有去問相關科系,因為當時爭吵時並沒有這個解釋(如果當下就知道二次元不會有事我不會拚命成那樣)
hen7271
當下爭吵的點也是對代餐論的問題吵啊,就算今天法條是針對三次元但反應過激的人提出代餐論還是有問題,這兩點又不衝突,在噗內跟轉噗的人都看得懂是在說什麼,也有人解釋但你不接受。
就你的角度大概就是你已經很激動了所以難以理智看待,但沒人活該要接受你在別人噗裡亂倒情緒垃圾OK?
solar7797
那你要對被無辜波及的旅人道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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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ar7797: 那位?如果是gun跟u不可能喔,數學噗的話願意
knight2324
還是建議想想要是有下次(當然沒有下次最好)噗主要怎麼控制自己不重蹈覆轍
solar7797
很多人啊
worm364
我覺得你真的是要改掉自己搞不清楚狀況就亂發火的習慣欸
solar7797
光是你貼自殘照的噗就有多少人被你無端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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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ght2324: 我已經先關偷偷說顯示河道跟取關一些發送議題噗友,等子彈飛完再知道就好,特定東西是罩門實在太容易爆炸
solar7797
道歉這種事不應該是旁人告訴你你應該對誰道歉
plum9379
搞不清楚的只有你啊,每次都誤會誤讀然後亂發脾氣,噗主真的很值得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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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m9379: 嗯,歡迎,這我沒意見
hen7271
還有道歉也不代表別人就要接受,你要不要道歉怎麼是會問別人要對誰道歉啊,還是很雷。
tea5895
曼陀羅,我也在群內所以我很疑惑你到底是怎麼確定鴿子是群內的人的?群內幾個常講話的口吻都跟鴿子差很多,我不排除鴿子在裡頭潛水,但你有沒有想過鴿子搞不好真的不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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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ar7797: 嗯……那我發一噗對數學噗跟那位道歉好了,其他的就到時候再看
plum9379
放心我很早就黑單你了,我只是在建議還沒黑單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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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5895: 問題是不是都一掛的嗎?他出現的時機不是在群成立一陣子後嗎?我還以為他是跟y旅差不多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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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m9379: k
knight2324
關偷偷說跟取關這行為治標不治本,主要問題是在噗主你身上,不是你閃避率點多高的問題,是當你想認真跟別人溝通的時候會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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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ght2324: 目前我無法控制,那麼能做的就是避世了,至於看醫生還有家庭問題我不想解釋太多所以那不是選項
knight2324
我也不需要知道這些,我只希望噗主知道自己真正問題在哪就好
tea5895
有一樣的說法≠一掛的
請停止把所有反對你的人都畫為一黨的行為,這次你情緒會爆炸不就是因為以為反對你的旅人都是鴿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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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ght2324: 我知道,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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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5895: 只有特定幾個是,口吻有像鴿子噗的人,其他應該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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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情緒爆炸主要是因為以為要戰性癖,覺得被性癖羞辱,後面有人說共識是要低調就好我當下就熄火90%
tea5895
對,我相信有些群內的人有去鴿子那邊留言,但是這並不代表鴿子一定在群內,更不代表鴿子知道你是誰。
我沒有要指責你的意思,但是你下次自爆身分的時候可以再謹慎一點,你的假想敵可能跟想的不一樣,你的自爆可能是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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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5895: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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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con4507: ok,我會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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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con4507: 我知道,當下在用這張牌時我知道這個後果。
我不會否認我有做過,之後如果不想聽我的意見或是參與我在的連署,那也是我自己造成的。
nori7666
真的笑死欸,完全是沒搞清楚別人討論的重點&亂發脾氣,還理所當然的說自己就是這樣,憑什麼別人要接受你的無差別攻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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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i7666: 請問那位?
solar7797
有夠無言
lord2442
雖然你說那些都是你自己造成的,但是顯然你完全沒想過,造成的後果是不是你可以承受or收拾善後的呢,包含看過你整個言行之後對你們這群同性癖愛好者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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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2442: 當我覺得被逼到牆角,並不會想到別人怎麼看我,我也知道外界怎麼看待這個性癖
如果其他同好想要切割我,我不會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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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兒童色情圖片對慾望的刺激是有關聯性的,觀看之後可
能會採取實際的行動去傷害兒童。」,及104 年2 月4 日修
正公布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條文將原兒童及
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第1 項之「圖片」修正為「圖畫
、照片」可知,上開條文係基於保護兒童及少年之目的,避
免觀看兒童或少年色情圖畫、照片之人,於觀看後採取實際
的行動去傷害兒童或少年,應認該色情圖畫中之兒童或少年
縱使是虛擬人物,亦屬該條規範之對象。

然後這個是我去告知後得到的答覆,所以到底有沒有罪看來仍待討論
venus5882
自以為被鬥爭性癖,結果跟你同性癖的蘿莉控們都到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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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us5882: 首先我不會回答這個問題,再來連署噗噗主刪了
knight2324
其他同好切割你就等同他們如NAM一樣於事無補
同好會做的只有遠離你跟糾正/譴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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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ght2324: 呃……似乎是沒有啦,目前仍在準備連署的樣子
knight2324
連署的是同好,反對你的就不是同好了?並不,在外人眼中是一個圈的,這就是為什麼大家除了表示態度外還要繼續跟你說明問題出在哪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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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ght2324: 反對的不是本來就沒把我視為同好嗎?我一直知道在圈內性癖有三六九等跟性癖歧視,同是宅不代表對方會視我為同好
knight2324
但圈外人不會因為圈內部分人不認為你是同好就覺得你們不一樣了啊XD
NAM會被臭罵不也是一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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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ght2324: ok,雖然如果下次可以先說明沒有要性癖鬥爭的話會更好,但我想我應該沒有資格這樣要求
knight2324
很多討論到最後都有機會變質,除非一開始討論就明定好方向與控場,否則誰也無法料到後來會不會變成所謂性癖鬥爭現場,你可能要自己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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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ght2324: 好吧,以後我會自己開噗控制,或是到有控管的地方討論,不過最近應該會先去問法扶,弄清楚到底有無違法再決定下一步要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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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過來引戰的我會刪喔,特別是亂冠性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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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那叫引戰,看幾次我刪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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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不想吵架,還有不要以為我不知道普公嬰的意思,我是女人,要罵就用罵女人的用詞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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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說有性癖歧視,還有我不自稱鍊童……我一直覺得那詞有點噁
說過了換個詞,你換個罵女人用的我就讓你的罵留下來
worm364
好了啦普嬰,我還沒認識熱愛看H煉銅本的女人,你讓我開眼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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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沒有公就可接受
也沒有很熱愛,就普通喜歡,不過我想你應該不想知道詳細內容,我前面也有說,我擔心的是整個被軋,我可以放棄部分性癖,但光是臉幼就要軋我會想要改變,但目前連是否違法都有兩種說法,所以我去法扶問清楚在看看有沒有什麼辦法
worm364
好了啦華花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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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m364: 那啥……嗯,算了,你覺得好玩你就上去上面的噗吧,我記得有個專門罵我用的,或許那邊有人願意陪你玩。
你真的就是想找辦法罵人普公嬰呢……女人喜歡類似題材真的讓你這麼崩潰嗎
這樣有點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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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所以我不喜歡那群人就是這樣,反正我也不想多說,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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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蟲子引戰所以我會刪掉喔
ಠ_ಠ
lizard7420
乾cwt虎穴跟安美哪裡惹到你阿,你們發神經吵架不要隨便遷怒好嗎?不會去搞FF喔
ಠ_ಠ
lizard7420: 詳細看上面,你問的我都有回答到
juice8289
所以你是否有想對鴿子表達歉意
venus5882
lizard7420: 她就不感到抱歉也沒有要道歉啊
juice8289
你現在是否還認為都是鴿子跟他朋友在搞你?
ಠ_ಠ
juice8289: 我仍覺得性癖被羞辱
venus5882
因為性癖被羞辱,所以要把CWT跟FF炸掉。了解。
ಠ_ಠ
venus5882: 我不想再吵,所以我只好叫你去看上面,這個言論我就先放在這,如果繼續曲解下去我會開刪
juice8289
不是 你沒回答啊 你只要回答 有 或沒有就夠了
venus5882
開戰也是你宣布的,說明也是你宣布的,不想再吵也是你宣布,了解
ಠ_ಠ
venus5882: 你的意思是想繼續吵(引戰)嗎?
juice8289
另外諮詢與就醫本來就是要經過磨合
會有不適合你的 也會有適合你的
不管怎樣你要控制自己 如果你真的想要與人有一場正面而非今天這種問題的溝通
不然我不建議你參與任何議題 這會在精神上會有很大的不適 如果你始終無法控制自己
ಠ_ಠ
juice8289: 關於諮商的問題,因為情況嚴重到走入類似諮商室的空間就會導致發作,我想您知道這樣就可以了。
至於議題,我想大概只有犯罪理論能被用在保護女性安危之類的議題(也就是不會涉及到我本身性癖跟興趣的部分)才有可能會完全不發作吧(畢竟只有那時使用犯罪門檻理論才不會被道德審查)。

雖然老實說,我大概也會減少接觸,畢竟都撕破臉了,偶爾捐點錢給y旅人的網站就好,其他有什麼的可能要等一陣子我再繼續想。
大過年的休息一下也好
hen7271
你完全沒意識到自己的問題是跑去別人噗裡便溺,如果你不喜歡別人的言論完全可以自主封鎖別人就好,你想引用回自己噗上罵也沒人有意見,但你在別人噗裡表達反對就算了還亂倒情緒垃圾。
你就是只想自己爽就好從你的言論和行為都表達出這樣的價值觀。
hen7271
沒有人去你的噗裡塞給你那些你不想看的東西耶。
ಠ_ಠ
hen7271: 在別人的噗表達反對(雖然之後跟人炒起來)是什麼不能說的潛規則嗎?因為當下鴿子也說沒關係,是之後才封鎖的
hen7271
情緒控管不是只有諮商,身心科也可以拿藥。
ಠ_ಠ
如果是指身心科,去過幾次,但那個藥除了讓我嗨以外沒有任何作用,醫師也表示這個症頭藥物能做的有限。
juice8289
你的問題是
你爆衝了
你自己也知道
鴿子的噗是公開噗但若談話中進入難以溝通的爆走地步
其實對誰都是苦難 希望你下次可以停下來 這樣對雙方都是一種好事
其實我也不太建議你在網路上接觸會刺激到你的事情
hen7271
ಠ_ಠ: 表達反對沒問題,有問題的是你不能接受自己的反對不被採納或被反駁後會情緒失控,如果你會這麼失控你就不適合參與討論因為永遠可能會有下一次。
ಠ_ಠ
juice8289: 我想下次我還是避開類似話題吧,特別是跟自身罩門太相關又逆風的議題。
venus5882
ಠ_ಠ: 都跟你說我了解了啊,拜託不要戰我,我怕得要死
hen7271
我不太確定你去什麼諮商室,但如果是一對一諮商你會恐懼可以試看看相對環境開放廣闊一點的團體諮商,心理諮商的途徑很多不是只有一對一對談喔,然後妳自己有心理障礙真的不是合理化你在網路上對網友無差別倒垃圾攻擊的理由,只會讓人更無言。
ಠ_ಠ
hen7271: 我當時會失控是因為覺得被性癖歧視+道德審查喔,雖然這不是理由但我並非無故暴走。
還有說「不聽他的話就要加入犯罪與備軍」我到現在還是會有點生氣喔(雖然也不打算追究就是)

"更正,那句不是鴿子說的(對不起搞錯人)是還我xxx卡丘那位 詳細在備份噗內
"
ಠ_ಠ
hen7271: 我不想談諮商的議題,如果你要談那些可以回去了
hen7271
你自己也說是之後才封鎖,所以人家封鎖你不是因為你表達反對,而是因為你失控了,這樣可以理解嗎?
ಠ_ಠ
hen7271: 理解,我會針對反對意見來說是因為前面是這樣問的,而我取了我在意的部分詢問
hen7271
失控就是失控誰還管你是什麼理由啊,任何理由都不能合理化和讓路人諒解你失控啊,沒有人活該要承擔陌生人的情緒垃圾耶,又不是跟你很熟。
juice8289
只是 我知道你對鴿子非常的...針對?但是人家今天其實並不是真的有在針對你這個人
是因為你的言詞造成這個結果
如果你依舊認為都是鴿子與他廣義上其實也不是朋友的人的錯
我覺得你應該先關掉噗浪好好休息了
ಠ_ಠ
hen7271: 首先,我從來都沒有說我有身心障礙,我也沒拿那個當藉口。
hen7271
ಠ_ಠ: 你在這個噗裡做的就是拿自己情緒失控來解釋不是嗎?
ಠ_ಠ
juice8289: 我到不認為是他的錯,他的噗他有權做那些事,而我的原由就這樣。
反正這種事是看角度的,所以我不道歉也不打算追究就是這個意思
ಠ_ಠ
hen7271: 這叫敘述事實跟承認我有做過那些事情,我是建議你如果看不慣我的做法,歡迎封鎖我
juice8289
那麼既然你也沒有諮詢也沒有就醫
其實不用繼續回旅人了,為了你自己的精神著想
現在就去休息比較好
solar7797
你這個性...還好我們只是偷偷說萍水相逢的旅人
ಠ_ಠ
juice8289: 自己的噗無法消音,不過話題的確到此為止。
容我提醒,如果有想要繼續吵對錯問題,我會予以刪除。
因為這點是不可能有共識的,我也無意要求他人對這些做什麼措施。
我已經有試圖說明,我想我應該做已經有做到了。
hen7271
我很好奇,你現在在這噗裡陳述自己主觀感覺下的事實的用意是什麼?
juice8289
你可以不用回我 但是自己的噗是可以消音的啦XDDDD
ಠ_ಠ
hen7271: 我只是想說明,我不幹三次元兒童,而更沒有什麼不給看二次元就去強姦兒童的事情,那種事情我絕對反對。
而cwt事件也不是為了爭取支持,跟說明一下我並沒有找展翅。
ಠ_ಠ
竟然可以嗎= =,我去試看看
juice8289
通知紅點也可以關掉的
hen7271
你去搜一下看到這噗的具名感想你會發現效果很差。
ಠ_ಠ
hen7271: 我如果在意就不會發出來了
ಠ_ಠ
嗯,好的,就到此為止吧,那種要酸不酸的我也當作引戰處理喔
hen7271
那你的說明就是沒效的,既然你追求的是發噗說明然後沒人理解的境界,那就嗯。
ಠ_ಠ
我不知道你試圖要我做什麼,但你不會成功,所以你可以放棄了。
我找到消音鍵了,原來電腦才有
對了,如果鴿子有看到我說一下,要不是常去你噗的某個人把我的帳號給掛出去,我是沒有打算把你寫在上面的喔。
還有抱歉,我還真以為我們認識,原來不認識嗎
ಠ_ಠ
祝好,以後不要碰到吧
venus5882
不想看到反對自己的意見,就不要開偷偷說,開友限比較好
venus5882
欸結果最後你還是在對別人發洩絲綢啊(rofl)
donut5427
笑死,原來是絲綢
hen7271
自以為的絲綢和自以為的認識(LOL)
rat5980
鴿子夢男...或者夢女
\\結案//
juice8289
我本意是要你切斷連結不要在一次自己自爆 不過你選擇最後還是要叫囂精神勝利的離開
好吧 你的選擇
venus5882
rat5980: 女的吧?
ಠ_ಠ
juice8289: 呃,不是精神勝利,是我友人跟我說鴿子有回應,所以我回應而已,還有我重新去看過原噗,更正了前面說錯的東西。
我是不知道你們怎麼解讀的,但是我很認真地在回話,那句抱歉也是認真的,不過或許文字沒有聲音,所以讓你跟鴿子不舒服吧,如果是這樣那真的對不起。
或許我的電波太奇怪對不上吧,然後如果你或他覺得把這個標為事件不妥,我可以刪除那部分
pear6236
路過,就勸噗主幾句:跟人討論交流,該講的是道理、而不是理由。講道理的話,理由就只是客觀條件、而不是原則;但把理由當重點的話,其實大多時候是拿來洗腦自己而已,別人不認帳是正常的。

噗主認為自己在別人噗裡發表反對意見甚至失控也是自然,那麼為何到了自己開的噗,沒按照噗主想要的討論方向的回文就要刪除?老實說這種狀態真的遠離網路比較好。不想走諮商也尊重,前提是噗主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緒、而不會是把情緒當理由。
ಠ_ಠ
pear6236:
1.這個噗沒有要討論(而是述說我這邊的看法),如果是討論噗我一般不刪文
2.昨天我在偷偷說就已經吃一次餌被釣(看看備份那個普公嬰的攻擊),所以為了避免再吵起來,我必須做出措施。
3.情緒的部分我想以後就:a.連結回自己噗討論b.盡量避免逆風或性癖會被審查議題。這兩個措施
pear6236
ಠ_ಠ: 真的,不要再陳述理由了。
看得出來你想控損,但你現在其實該做的是控制自己更甚於輿論。先沉澱一段時間遠離一下網路世界吧
ಠ_ಠ
pear6236: 反正我要說的已經說完,我會告知朋友不要再轉告我鴿子他們又說了什麼,這樣我就不需要回話,免得被說一直狡辯
donut5427
內部需求外部成本化的最佳表現
hen7271
donut5427: 好具體謝了我剛好要考這ㄍ
venus5882
hen7271: 痾這是什麼學門
venus5882
總體經濟學嗎?
turtle7275
ಠ_ಠ: onion5335:
路過,韋宗成都發文了還在誤導
@weicomic - 最近通過的法案有包含到二次元部份 相關討論 網友整理的判決
裡面附的判決整理已經說的超清楚了
onion5335
turtle7275: 蛤,你說民國107年出的判決嗎,這個修改草案是2022年ㄟ,還有那是行政法,跟什麼公訴告訴乃論沒屁關係,我才是被噗主誤導好嗎
hen7271
只想說韋宗成是什麼法律大師嗎?真的有把判決書從頭看到尾嗎?
turtle7275
onion5335: hen7271: 你們也點開來好嗎,那個整理是照期刊論文格式寫的,該附的注腳都有
裡面舉了十一個判決,九個認為漫畫違法
未來數位出的本子就被抓過,難道你們比當事人還懂?
turtle7275
onion5335: 兒少性剝削條例是刑法,有刑罰的都算廣義刑法
turtle7275
hen7271: 你是不是不知道出版社會請律師啊,至少會有基本知識耶
onion5335
好喔,原來有行政罰的都算廣義刑法,所以這整個兒少性剝削條例是刑法,受教了
turtle7275
onion5335: 要抓去關是刑法,闖紅燈開罰單叫行政罰
難道你覺得強拍色情片與闖紅燈一樣?
onion5335
喔喔也是啦,那你們加油囉(LOL)
ಠ_ಠ
turtle7275: 你不用試,某位比皇冬還激進。
與其浪費時間在他們身上不如思考如何提倡二次元無罪+提高類似內容觀看年齡限制(皇冬的觀點,我很贊同)
ಠ_ಠ
turtle7275:「立法的方向是虛擬創作除罪化及拉高戀童創作的閱讀年齡限制,佐證就是性犯罪年齡數據。」
或許你應該著重這方面論點。
turtle7275
ಠ_ಠ: 我只是個路人,做不了什麼
如果他們直接罵戀童癖真噁心,我不會有意見,但拐彎抹角說人造謠,我忍不下去
ಠ_ಠ
turtle7275: 這樣就是掉入他們的圈套,某位就是想要透過這樣惹人生氣,讓想要二次元無罪的宅宅看起來像他們說的「不給二次元就幹三次元的瘋子」

跟某位說理沒有用(對上跨性別就覺得犯罪門檻理論是道理,遇上二次元跟他們不喜歡的性癖就開始你們都放縱戀童癖、你就是戀童癖),放棄吧。

我之前還覺得是我不該生氣,太玻璃太衝動,直到我看到什麼「潛意識選擇犧牲女性」這種屁話。

還是不要浪費時間的好,在某位眼裡一切都是父權,你是父權,我也是父權,還要除人女籍。
turtle7275
ಠ_ಠ: 雖然不是很認識你,請你保重自己,不要再傷害自己喔
ಠ_ಠ
turtle7275: 這方面是我自己的問題,但還是謝謝你關心。
zebra5606
看完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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