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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Jan 12, 2023 3: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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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菸、菸絲、雪茄以外菸品 依重量或支數從高課稅 | 產經 | 中央社 CNA
菸害防制法三讀禁止電子煙 吸食者最高罰萬元 | 政治 | 中央社 CNA
「菸害防制法」修法通過 加熱菸載具納管、未滿20歲禁吸菸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三讀通過: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大專校院全面禁菸「吸菸區」成絕響 - The Ne...
王必勝:菸害防治法修法今天三讀通過。
「主要的修法方向是全面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及其載具,同時對所有菸品加強管制,包括提高禁菸年齡、擴大室內外禁菸場所、禁止公告的添加物、加大警示圖文面積...等。
這次修法已經相隔15年,感謝立法院朝野黨團多次協商,各位立法委員盡心盡力討論條文,及各社會團體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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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Jan 12, 2023 3:27 PM
Thu, Jan 12, 2023 4:31 PM
@eunice6927 - :「今日行政院會通過《#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 》...
@eunice6927 - :「感謝立法院不分朝野的一致支持,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以及《氣候變...
立院三讀法案 | 新聞專題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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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Jan 12, 2023 3:28 PM
當然也要謝謝業務單位國民健康署的持續努力準備。一如各種社會關注的法案,修法過程難免有各種不同的意見,也要針對社會現實面及實施可行性做平衡。雖然無法讓所有人滿意,但終究能夠跨出一大步,也算符合社會的期待。
菸害防治法修法通過後,我們行政單位會用最積極的態度規劃實施辦法並依法執行,期待能解決這幾年煙品的亂象,以維護國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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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Jan 12, 2023 3:29 PM
報導者:#即時【《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
:歷經五度協商,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及載具、菸盒警示圖文面積不得小於50%、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專家與民團:不盡人意,持續監督】
「歷時近一年修法,立法院終於在今(12日)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此次修法是2007年後,時隔16年的全文大幅度修正,主要納入已在台灣流行多時的新型菸品電子煙與加熱式菸品,同時把禁菸年齡由18歲以下、提高至20歲以下。
其中,#禁止電子煙、#審查加熱菸 部分,將於法規公告後一個月內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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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Jan 12, 2023 3:30 PM
行政院在2016、2020、2022年都提出修正草案,從一開始的電子煙和加熱菸『雙禁』、走向『一禁一開(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去年(2022)1月14日再提出的草案版本在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後,全文47條中通過11條、36條交由黨團協商,一共歷經5次協商,但國健署在第4次協商過程中,推翻『加熱菸載具不廣告、不宣傳』、『20歲以下禁止購買加熱菸載具』兩項黨團協商共識,引起嘩然。國民黨立法委員林為洲直言是『大型翻車現場』,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及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及集合170個團體的『台灣拒菸聯盟』也因此連兩日到立法院前發聲,要求國健署依照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決議,將加熱菸載具視為菸品管理。1月10日國健署提出的政院版本再回修,立法院終於達成朝野協商,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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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Jan 12, 2023 3:30 PM
■修法7大重點,違法販售及促銷菸具最高可罰2,500萬元
《菸害防制法》修法具體內容如以下7項重點:
一、#禁止電子煙 :電子煙在法規中屬於『類菸品』,若製造、進口、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電子煙及組合元件(載具),可處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吸食者也同樣有罰則。若使用電子煙或未審查通過的加熱菸,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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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Jan 12, 2023 3:30 PM
二、#加熱菸載具納管 :加熱菸是將含有尼古丁的菸草打碎後重製調味成菸草柱,用加熱不燃燒(heat-not-burn)的方式,把煙霧吸入肺裡。除了菸體之外,還需要載具才能使用。此次決議未來菸品、指定菸品必要的組合元件(即加熱菸載具),不能以網路、電視、看板、海報、電影片、宣稱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等方式來促銷或廣告;也禁止郵購、電子購物方式販賣。違者將處500萬至2,500萬罰鍰。
三、#警示圖文面積不得小於50% :原法規定在菸品容器最大外表的正反面積明顯位置處,應以中文標示『吸煙有害健康』的警示圖文。協商過程中,衛環委員以日本50%文字、韓國35%文字、中國35%文字、泰國85%圖片警示等例子做為參考,最終決定定為不得小於50%,但政院提交的版本原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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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Jan 12, 2023 3:31 PM
四、#加熱菸製造輸入須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業者在製造或輸入指定菸品(加熱菸)前,需要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核定通過才可輸入。除評估資料外,業者也需檢送加熱菸載具。
五、#禁止『加味菸』 :菸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的添加物。原本政院版本採正面表列,規定菸品不得使用花香、果香、薄荷等添加物,但協商過程擔心掛一漏萬,因此改成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範圍。
六、#吸菸年齡從18歲提高至20歲 :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的組合元件(加熱菸及載具)給未滿20歲者;也不得以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20歲者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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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Jan 12, 2023 3:31 PM
七、#校園全面禁菸 :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場所、各級學校、大專院校皆列為全面禁菸場所。
新法的實施日期,各條皆有不同,由行政院訂定。禁止電子煙、審查加熱菸部分,於法規公告後一個月內施行、菸品容易警示圖文與加味菸則在公告後一年施行。
■專家與民團認為修法有漏洞:載具包裝盒未要求加註警示圖文、加味菸應全面禁止
長年致力於菸害防制的天主教靈醫會羅東聖母醫院副院長賴志冠認為,三讀通過的版本不盡人意。雖然加熱菸最終開放且管理,並要求載具不得廣告,但因為並未將其比照菸品管理,加熱菸載具包裝盒依然不需要印製警示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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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Jan 12, 2023 3:32 PM
Thu, Jan 12, 2023 3:32 PM
他表示,紙菸市場在萎縮,因此菸商需要開拓新客源,『把載具做得很漂亮、吸引青少年、年輕人上鉤,』且不同載具可能因其電壓等構造不同,可以吸入不同程度的尼古丁,但使用者並不知情;尤其青少年一旦因為酷炫的外表使用,等到尼古丁成癮,就難以擺脫菸癮問題。
至於一般菸品的菸盒警示,賴志冠更表示,至少70%菸盒面積的圖文警示是世界公認的程度,台灣從倒數第4的35%增加到50%依然不夠。根據董氏基金會資料,已有122個國家執行50%以上的菸品包裝警示圖文,台灣是從倒數第4,變成倒數第15名。
此外,賴志冠說,政府訂定這項規定完全不需要成本就可減少菸害防制,『就是要從圖文讓青少年覺得這個東西不好、不要去使用。』雖然修法將吸菸年齡提高到20歲,但他擔心,前端的加熱菸管理問題,依然會讓年輕、未成年使用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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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Jan 12, 2023 3:32 PM
事實上,這次採『禁止電子煙、管理加熱菸』,但實際如何執行,才是法律通過後的考驗。根據國健署發布的2021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發現,國中、高中職學生電子煙使用率分別為3.9%與8.8%,推估有超過7.9萬青少年正使用電子煙。另外根據《報導者》2021年4月所做的統計,六都的電子煙店就超過190間;各式的加熱菸商店、旗艦店也早已在街頭四處可見。
7年改變菸害防制地景:無法可管的電子煙、加熱菸如何襲捲台灣? - 報導者 The Reporter
董氏基金會也在今日發出聲明稿,文中提及,全國家長會長聯盟指出,原本針對加味所添加的味道採正面表列,列出薄荷、果香、花香等,但最終改以國健署未來公告指定方式禁止,可能會有落差與遺漏的口味。
另外,針對國健署提供的『健康風險評估』,目前也沒有對應的審查辦法與機制說明,有先射箭再畫靶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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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Jan 12, 2023 3:33 PM
Thu, Jan 12, 2023 3: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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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必勝:菸害防治法修法今天三讀通過。
「主要的修法方向是全面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及其載具,同時對所有菸品加強管制,包括提高禁菸年齡、擴大室內外禁菸場所、禁止公告的添加物、加大警示圖文面積...等。
這次修法已經相隔15年,感謝立法院朝野黨團多次協商,各位立法委員盡心盡力討論條文,及各社會團體提供意見。
立院三讀法案 | 新聞專題 | 中央社 CNA
菸害防治法修法通過後,我們行政單位會用最積極的態度規劃實施辦法並依法執行,期待能解決這幾年煙品的亂象,以維護國人健康。」
「歷時近一年修法,立法院終於在今(12日)三讀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此次修法是2007年後,時隔16年的全文大幅度修正,主要納入已在台灣流行多時的新型菸品電子煙與加熱式菸品,同時把禁菸年齡由18歲以下、提高至20歲以下。
其中,#禁止電子煙、#審查加熱菸 部分,將於法規公告後一個月內施行。
《菸害防制法》修法具體內容如以下7項重點:
一、#禁止電子煙 :電子煙在法規中屬於『類菸品』,若製造、進口、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電子煙及組合元件(載具),可處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吸食者也同樣有罰則。若使用電子煙或未審查通過的加熱菸,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鍰。
三、#警示圖文面積不得小於50% :原法規定在菸品容器最大外表的正反面積明顯位置處,應以中文標示『吸煙有害健康』的警示圖文。協商過程中,衛環委員以日本50%文字、韓國35%文字、中國35%文字、泰國85%圖片警示等例子做為參考,最終決定定為不得小於50%,但政院提交的版本原為85%。
五、#禁止『加味菸』 :菸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的添加物。原本政院版本採正面表列,規定菸品不得使用花香、果香、薄荷等添加物,但協商過程擔心掛一漏萬,因此改成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範圍。
六、#吸菸年齡從18歲提高至20歲 :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的組合元件(加熱菸及載具)給未滿20歲者;也不得以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20歲者吸菸。
新法的實施日期,各條皆有不同,由行政院訂定。禁止電子煙、審查加熱菸部分,於法規公告後一個月內施行、菸品容易警示圖文與加味菸則在公告後一年施行。
■專家與民團認為修法有漏洞:載具包裝盒未要求加註警示圖文、加味菸應全面禁止
長年致力於菸害防制的天主教靈醫會羅東聖母醫院副院長賴志冠認為,三讀通過的版本不盡人意。雖然加熱菸最終開放且管理,並要求載具不得廣告,但因為並未將其比照菸品管理,加熱菸載具包裝盒依然不需要印製警示圖文。
至於一般菸品的菸盒警示,賴志冠更表示,至少70%菸盒面積的圖文警示是世界公認的程度,台灣從倒數第4的35%增加到50%依然不夠。根據董氏基金會資料,已有122個國家執行50%以上的菸品包裝警示圖文,台灣是從倒數第4,變成倒數第15名。
此外,賴志冠說,政府訂定這項規定完全不需要成本就可減少菸害防制,『就是要從圖文讓青少年覺得這個東西不好、不要去使用。』雖然修法將吸菸年齡提高到20歲,但他擔心,前端的加熱菸管理問題,依然會讓年輕、未成年使用者增加。
董氏基金會也在今日發出聲明稿,文中提及,全國家長會長聯盟指出,原本針對加味所添加的味道採正面表列,列出薄荷、果香、花香等,但最終改以國健署未來公告指定方式禁止,可能會有落差與遺漏的口味。
另外,針對國健署提供的『健康風險評估』,目前也沒有對應的審查辦法與機制說明,有先射箭再畫靶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