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ROHAGI:
@KUROHAGI
Mon, Jan 2, 2023 7: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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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嬰過馬路遭公車撞死 來台30年名醫嘆:何時這樣的遺憾才不會再發生? | 生活 | 三立新聞網 SETN...
我說很多公車司機並不把安全當一回事
因為發生事故都是別人死傷 不會是他們
過失致死罪最多也只判五年
撞死謝政鵬女友 公車司機緩刑內又犯罪判刑6月
2019年撞死謝政鵬女友的公車司機一審被判六個月
但該名司機在2016年就有發生幾乎同樣的事情 只不過受害者幸運只有受傷
掰噗~
@baipu
說
Mon, Jan 2, 2023 7:58 AM
KUROHAGI:
@KUROHAGI
Mon, Jan 2, 2023 7:59 AM
一、呂學豪受僱於大都會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都會客
運公司)擔任營業用大客車司機,為從事駕駛業務之人,於
民國105 年1 月6 日13時許,駕駛大都會客運公司所有車牌
號碼000-00號營業用大客車(下稱A 車),沿臺北市○○區
○○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駛,迨行至文林路與中正路交岔路口
欲右轉駛入中正路時,
KUROHAGI:
@KUROHAGI
Mon, Jan 2, 2023 7:59 AM
本應注意行駛右轉時應注意車前狀況
,當時雖為雨天,但為日間、柏油路面無缺陷、亦無障礙物
,視距良好,客觀上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適高鵬程欲步行
由南往北穿越中正路,疏未經由該處100 公尺範圍內所設置
行人穿越道,而貿然自枕木紋行人穿越道旁側斜向穿越中正
路,致呂學豪右轉時疏未注意發見,所駕駛之A 車右前側車
身與高鵬程發生碰撞,高鵬程仰倒在地,因而受有頭部外傷
併顱內出血之傷害。
KUROHAGI:
@KUROHAGI
Mon, Jan 2, 2023 8:29 AM
如果這名司機在發生第一次事件後就不能再駕駛公車,會不會就能避免第二次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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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發生事故都是別人死傷 不會是他們
過失致死罪最多也只判五年
但該名司機在2016年就有發生幾乎同樣的事情 只不過受害者幸運只有受傷
運公司)擔任營業用大客車司機,為從事駕駛業務之人,於
民國105 年1 月6 日13時許,駕駛大都會客運公司所有車牌
號碼000-00號營業用大客車(下稱A 車),沿臺北市○○區
○○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駛,迨行至文林路與中正路交岔路口
欲右轉駛入中正路時,
,當時雖為雨天,但為日間、柏油路面無缺陷、亦無障礙物
,視距良好,客觀上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適高鵬程欲步行
由南往北穿越中正路,疏未經由該處100 公尺範圍內所設置
行人穿越道,而貿然自枕木紋行人穿越道旁側斜向穿越中正
路,致呂學豪右轉時疏未注意發見,所駕駛之A 車右前側車
身與高鵬程發生碰撞,高鵬程仰倒在地,因而受有頭部外傷
併顱內出血之傷害。